认识世界的四大规律-认识律

作者: 姜地主 | 来源:发表于2019-01-26 05:06 被阅读63次

    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是什么呢?

    那就是世界是由概念,物质,时空组成的,所以你从任何一个方面出发,来解释世界,肯定都是行不通的。概念,物质,时空,任何一个都无法替代另一个。

    事实上了解这个世界,我们既不从精神出发,也不从物质出发,我们从联系它们的规律出发,才能真正了解这个世界.

    这些规律,就是因果律,认识律,存在律,动机律.我们是把这些实实在在地规律当做我们的哲学基础来研究和考察的,而不是从它们前后左右所连接的东西。


    认识律

    因果律的表达形式:

    有一个原因,就必然有一个结果

    因果律是有其严格的适用范围的,主要运用在物质与物质之间,所以正如我们在第一课所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想象的世界,而所有人都共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因果律就仅仅在真实的世界适用,至于我们的想象世界,因果律是不适用的。

    那么想象世界, 是什么规律在统辖呢?

    这也就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认识律,它的基本形式跟上面一样,表达为:

    有一个根据,就必然有一个结论。

    一个现实中的石头和我们嘴里说出的“石头”,是两回事。前者是具体的物质,后者却是我们人类抽象出的概念,这个概念在第二课中我们讲了,这完全是理性的一种功能。

    理性就是人类所特有的形成概念的能力,概念通过语言和文字来表达,语言的核心内容就是词汇。概念就是对客观物质的抽象。它的本质就是解决“是什么”的也就是一种判断,一种反省思维能力。

    对一个物质,说“这是什么”这就是反省的能力。问“为什么”并不是理性的能力。因为动物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你放一杯滚烫的热水在狗面前,它也知道不接近,因为它理解了为什么,它理解了如果它碰到了这个水,它就会受伤,也就是说狗如果碰到了滚烫的水,受伤了,那么它就知道它为什么受伤,是因为这滚烫的水,这是悟性给予狗的,所以狗能理解“为什么”,但是由于没有理性,所以无法理解这意味着什么,这滚烫的水,以及自己的受伤“是什么”,因此也无法说出“为什么”。

    在第二课我介绍了悟性的基本原理,有疑惑的读者可以再去看一遍。悟性就是以其先天的固有的因果律形式,对所接收的作用进行因果追溯,人类的感官之所以可以识别这个世界,全依赖于悟性处理感性获取的材料,这就是悟性的理智特征。

    而人类的不同之处在于人类能说出这“为什么”,这是因为理性的缘故,于是又可以抽象出概念,并进行推导,进行预言。但是请注意,正如第一课所说,“为什么”是可以证实的,只需要做个试验,看看就知道了,这是科学的基础,但是“是什么”却不好那么评判,因此无法证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判断,但是现实是如此的精确,你的判断一旦出错,现实就会毫不留情的教你做人。因此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学会如何判断,然而从小到大完全没人教你这方面的知识。

    所谓哲学学的就是如何做判断,判断的基础,判断的规律,也就是说,你抽象能力强不强,抽象的符不符合实际,你的抽象能力如何塑造,以及你的抽象世界如何建立等等问题,都是哲学教你的,为什么哲学要讨论世界底层的规律?因为如果不讨论清楚这个规律,那么从一开始你就抽象错了,于是你整个世界都建立在你错误的抽象之上,最终导致整个人生一团糟。

    当倘若你不想发展你的抽象能力,那么就会局限在因果律之中,困在当下,这也可以活得很好,可以变得有钱,变得成功,没问题的。但正是理性给予我们的抽象能力,将人类与动物分开,使国家,艺术,科学,宗教包括哲学等等一切得以发展,没有这个能力,就没有今时今日的人类之强大。举个例子,一个有着优秀作战的能力的士兵,就是一个局限在因果之中的人,悟性极高,反应极快,枪法极准,身法高妙,通过一系列的战功,说不定可以光宗耀祖,飞黄腾达,但是这只能解决某个层次的问题,比如一次作战,一次行动等等,如果要进行大规模的作战,打赢一场战役,保卫家园,则需要成为一个将军,而将军需要的就是抽象能力,抽象能力给予战略能力,判断能力,这就要求你需要升级,需要去发展,锻炼自己的抽象能力。

    理性所赋予我们的抽象能力,将客观物质抽象成概念,这些概念组成一个想象的世界,我们说话,写字,交流,就是企图把自己的世界与他人的世界相连接。所以我们要注意到,现实中的世界是连成一片的,离我们几亿光年外的恒星也与我们有所联系,通过一系列因果链与我们发生作用,而想象的世界,如果不表达,那么就没有联系,而如果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世界能够准确相连,准确对接,那么要怎么办呢?那就要对同一个概念进行规范,就像两跟管子,两个接口,要相连,就必须规范,用同一种规格。这个时候,而所谓的“是什么”其实就是对这种规范所进行的操作。

    A:这是石头

    B:这确实是石头

    A和B都对真实世界的某个物质进行了判断,并且确证。这个时候A和B的想象世界,就一起建立一个相同的石头,并且这个石头可以在A和B的世界自由穿行,共同存在,当他们互相表达一个石头的时候,他们的世界生产的物质都是同一个类。

    说到这,我们就引出了认识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含义:

    当我们根据经验世界抽象出一个概念并把这个概念作为一个根据的时候,就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再作为根据,又可以得出另外一个结论,但是最终这个结论都必须要与一个直观的,完整的,经验的世界当中的某个认识根据作确证。

    换言之,在逻辑根据当中,开头和结尾都是因果律的范畴,中间则不是。一个根据开始,到一个结论结束,两头都是现实中的某个一个原因或者结果,中间的则不是。

    根据这个含义我们知道,认识律考察所规定的绝不是概念和概念之间的关系,而是概念和物质之间的关系,虽然你可以通过某个概念不断的推导,但是最终你还是要与某个物质形成确证的关系,也就是所谓的与事实相符。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判断,判断就是“是什么”,判断就是智慧,智慧就是判断。

    而因果律,却不是这样,因果律永远都是考察物质与物质之间的关系,而物质总是在变化之中,所以因果律无穷无尽。但是认识律却不是无穷无尽的,它总要以一个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经验事物作为认识根据,然后进行推导,最终的结论又要以某个经验事实为确证,从从而结束。对因果关系的理解程度,就是悟性的问题。

    事实上,正是因为对认识律的错误认识导致哲学史上诸多的谬误产生,在二律背反的介绍中,我也基本上说明了这点,正是因为认识律的这种规律和它作用的范围,导致人们凡事都要想一个开端和结束,任何空间都要有一个里面和外面,这是先天的认识形式,也就是形式逻辑导致的,形式逻辑肯定是有开端的,正如人是有生死的。

    所以说,理性并不代表理智。今天所有的科学道理都建立在一个开端之上,一些个无可辩驳的真理上,这些真理无法证明,全靠我们的悟性的直观领悟,然后再运用理性在上面推导,最终进行确证。所以有些问题,看见了就懂了,看不见,可能人类永生永世都无法理解。

    这是理性最大的局限。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永远无法理解“是什么”。

    如果说哲学指导了科学,仅此一句话,就已经道出了所有。

    剩下的,就是科学表演的舞台了。

    老人指导年轻人,就是要准备去死的。

    如果你理解以上对认识律的阐述,我们就可以对所谓形式逻辑的一些基本规律做一些分析了,这些基本规律基本上全部来自于认识律的含义。

    首先是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三段论之所以是三段,因为它是最简单的形式的认识律构成。

    第一个概念之间的判断,来自于真实世界中的一个认识根据。

    比如:所有人都会死

    第二个概念之间的判断,来自于想象世界中的一个逻辑根据

    比如:苏格拉底是人

    第三个概念之间的判断,又来自于一个现实的认识根据。

    比如:苏格拉底是会死的。

    我们考察这个三段论,第一个判断,我们是来自于现实的,因为所有人都会死,没发现不死人。而第二个为什么说是想象世界的逻辑根据呢?因为苏格拉底是不是人,你不知道。死了的肯定都是人,现在活着的是不是人,你不知道,这只是一个推理一个逻辑根据。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第三个判断,苏格拉底是会死的。那么就要等第三个判断实现了以后 ,也就是苏格拉底死了以后,那么就证明他确实是人。

    所以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是一个最短形式的认识律。从一个事实开始,经过推理,最终还原到一个事实进行确证。

    事实上中间的逻辑推理过程可以无限的长,比如你可以增加各种判断,比如我随便增加一个

    所有人都会死

    人是有两个眼睛的生物

    苏格拉底是有两个眼睛的

    苏格拉底是人

    苏格拉底会死

    仅凭两个眼睛,就推断苏格拉底是人,这肯定是不全面的,但是那又如何呢?只要苏格拉底最后死了,那么这个系列判断就是对的。所以你看,一个逻辑链条对不对,跟中间没有关系,事实就是王道。在上面这个逻辑链是为了介绍所以非常简单容易懂,但是现实却不一样,很多人脑子一片混乱,但是运气很好,获得了很多世俗的成功,于是开始各种写书,各种演讲,讲述他的成功故事,跟你分析逻辑链,你听的头头是道,因为结果如此啊。

    但是你去做,你就是死路一条。因为可能他说的话一开始就是错的,比如上面那个例子,人仅仅是有两个眼睛的生物吗?这个总结很明显就非常荒谬。

    所谓认识律,其基本形式就是:

    有一个根据,就必然有一个结论。

    但是无论是根据还是结论,都必须与经验事实,也就是我们现实世界的某个事物相确证,这个事物如果是物质,那么就是与这个物质确证,如果这个事物是一系列因果链条,那么你这个根据和结论就必须与这个原因和结果相确证。

    所以所谓认识律,其实就是对因果律的抽象表达。

    理性抽象出一个物质,就变成一个概念,理性抽象物质与物质之间的规律因果律,那么就变成认识律。

    抽象物质=概念

    抽象因果律=认识律

    概念必须与物质相符合,认识律也必须与因果律相符合。如果不符合,那么就是判断错误。所以在一切判断中,我们必须搞清楚你判断的理由,到底是来自于现实世界,还是来自于想象世界,然后还有一个就是时间和空间,它们作为现实和想象世界所共有的形式,也提供了它的理由。因此充足理由的来源,就会至少有三个来源,对一件事,进行这种分解,搞清楚来源,并一条一条列举出来,最终做出的判断,那么就是作为一个人类在当下所能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最优判断。

    能做出最优判断,你也就真正学到了哲学,这一希腊词源中作为“爱智慧”这含义的全部表达.

    本文整理自知乎虞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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