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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我想变成你,见你所见,爱你所爱(9)

【情感】我想变成你,见你所见,爱你所爱(9)

作者: 林书讲故事 | 来源:发表于2018-07-07 17:31 被阅读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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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徐哲看着光达关上的门,狐疑地回过身去,走进洗手间。

光达很少这样,看来这个老乡的事情确实挺让他挂心,可能是很近的亲属吧。

光达是什么人,徐哲自认为很清楚,他总是重情重义,但凡对自己有恩的,他永远是要记得回报的。

无论如何,今天都要去医院看看,要帮帮忙,否则光达就太累了。可是南同的事情还没来得及说呢。

算了,反正去南同的事情也不会更改了,南同就南同吧,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安北,也挺好。再说,李洪那么帮忙,就是光达觉得不是留在安北不太满意,也不好再提出什么要求了。

心里想着,收拾停当,一看表,才6点50分,今天实在是太早了。她和光达都是夜猫子,平时这个点儿还没醒来呢。

现在这么早,光达不在,她在家里也呆不住,干脆今天去单位食堂吃饭吧。

好久没去单位食堂吃饭了,其实单位里的伙食还不错,只是光达总是要赖床,往往是早上起不来,跑到楼下小吃店打包,边走边吃,慢慢地地就不想去食堂吃了。

徐哲走出家属区住宅大门,拐了个弯,就看着不远处公交站上没几个人。走到站台上,她往车来的方向张望,路上车不多,早高峰尚未到来。

徐哲心里想,要不要今天也走路上班吧,这么早正好走走。光达总说她什么都好,就是不爱运动。

正思忖着,一辆黑色的吉普车进入徐哲视线,慢慢停在她面前。

被摇下的车窗里,露出李洪的笑脸:“怎么这么巧,上车吧。我也直接到单位。”

徐哲压制住心里的诧异,觉得多说无益,笑了笑,大大方方地开门上了车。

“你每天都这个时间吗,够早的。”

“哪有,就今天早点。李处长,您怎么这么早?”

“我去郊区看我妈了,怕赶上早高峰时间进城太堵,所以早点出来。”

“到单位吃早饭?”李洪又问。

“今天是的,您呢?”

“我不止今天,总是。”

徐哲知道,单位里有些年轻人喜欢李洪这样的领导,觉得他不迂腐,不装,不端着。李洪是个有趣的人。“有趣“与否是一个人情商、智商最重要的外化表现。

徐哲就觉得光达反应很敏锐,说话有意思,用爸爸的话说,一个人说话赶趟儿才有趣。嗯,对,就是有趣。

想到这,徐哲嘴角往上一勾。

像是怕自己被别人看破了心思,徐哲赶紧找话题。

“对了,李处长,您昨天说,您就要去三处了?”

李洪手把着方向盘,眼睛看向前方:“对。”

三处是厅里的基层工作处,主要是对下级单位和下级班子进行管理,是个实权部门。

“那,您去那里-----”

徐哲想问,你去那里做什么,可是怎么问呢。还做副处长,还是接处长?

“你是想问我去做什么吧?”李洪回头看着徐哲笑着说。

不等徐哲回答,他说:“你看我能干什么?”

徐哲不会接了,忙说:“您干什么都行!”

李洪看上去很有兴致跟她兜圈子:“你是说我能力强,还是说我啥也不能,所以做什么都无所谓。”

徐哲越发不会接,脸一红,“我哪有!”

车子缓缓驶入单位地下车库,算是给徐哲解了围。

吃过了早饭,徐哲乘电梯上楼,路过光达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门紧锁着,光达还没有回来。

周肯这个富二代肯定是踩着点儿来的,从来都是。

徐哲简单收拾了一下办公室,心里盘算着给光达打电话问问那边用不用帮忙,同时想提醒他别忘了跟老郝请假。

她输了几个字给光达:“还在医院吗,几点回?”

等了一会儿,没有回信。徐哲又发:“别忘了跟老郝请假!”

张姐走进来,把包放下,对徐哲说:“今天早啊,丫头。”

徐哲咧嘴笑笑,手里捏着手机,心不在焉。

张姐絮絮叨叨地对徐哲说着家里儿媳妇早晨不爱起来的家务事,徐哲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眼睛是不是看向桌上的手机。

突然,信息声音响了,徐哲一把抓过来,没想到是厅里人事处通知此次下派人员从今天下午开始为期三天的下派前培训和谈话。

徐哲失望地把手机撂下。想了想又抓起来,写了 “需要我做什么,现在我可以过去。”发了过去。

没到三秒钟,信息过来:“不需要,我一会儿就回去。”

光达其实手里一直捏着手机,开头的信息他也看到了,但是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徐哲。他自己也在事情发生后,完全不知所措。

抬头透过病房的门玻璃看去,春晓瘦削的身子,背对着他,坐在病床前照顾小瑞喝汤药。看不见小瑞的脸,可是想都不用想,这么小的孩子,那么苦的药------

唉,怎么办?

光达想起当年。

他知道春晓一直对他好,从小就好。

春晓的家跟光达家就隔着院子,两个人小时候上学总是一起走,从村里的小学到镇上的初中高中。春晓小她两岁,但光达上学晚,跟春晓一个年级。

同学中有很多人都知道光达和春晓的事情。所谓的事情,也就是谁跟谁走的近一点儿,不像现在的男女生行为大胆。但光达和春晓两个人有一种默契,知道彼此的关系和其他同学不同,在春晓心里光达是她的,将来是要娶她的人,光达没有春晓想得那么远,但是春晓在他心里是不一样的存在。

从小他们在一个村里长大,春晓的爷爷是大学里的教授,当年被打成右派后,下放回到老家村里。老人家在村里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万事看透,历经磨难,波澜不惊。春晓在爷爷的熏陶下长大,与村里的女孩子们显得很不同,比较起来,光达喜欢她这样的,软软的头发,干净白皙的脸,眼睛透着光亮,清澈得让人心疼,最主要的春晓懂得很多东西,光达听都没听过的诗词和知识,春晓都知道,这让她和周围的其他女生都不同,她天生有一种文雅的气质。

可是春晓命苦,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醉酒后失脚掉到了村子的大渠里,等别人发现捞上来,早就没气了。当时春晓才两岁,过了两年,妈妈为了生计,丢下春晓改嫁到外省。

春晓就跟着爷爷长大,在爷爷的影响下,春晓成绩很好,爷爷也为她规划了学业和前途,一心想让宝贝孙女考上个好大学,一生平稳妥当。上了高中,爷爷身体越来越不好,平时春晓在镇上上学,一周才回来一趟,家里多亏光达父母帮衬着。春晓懂事,每次周末回到家,都不闲着,里里外外都要忙活,给爷爷洗洗涮涮,帮着光达妈妈照看田里的活计,小小年纪懂事的让人心疼。

上了高三,爷爷的病越发严重了,春晓虽不甘心,但是还是咬牙提前报考了幼师,为的是减轻负担,照顾爷爷。

可是爷爷没有等到春晓毕业工作,转年就去世了,死前拉住春晓的手,不闭眼,认为自己耽误了孙女的前途,春晓哭得肝肠寸断,完全不能自已,光达和家里帮着操办了爷爷的后事,光达妈妈心疼春晓,一直陪她给爷爷烧完了头七。

春晓上了中专两年就毕业回镇上当了小学老师,她觉得这辈子就是这样的命运了。这时光达正在沪城上大三,暑假回来同学们约着在镇上见面,春晓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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