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新制度,努力做好新会计制度实施工作(1997)
从1998年1月1日起,在我国科学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各科研单位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新制度,完整地、深刻地熟悉新制度,认真做好1997年的财务决算工作,为顺利开展新旧制度转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一、切实做好1997年的财务决算工作是顺利实施新制度的基础。
今年的年终财务决算不同往年,它是执行《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的最后一年。今年决算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旧制度能否平稳地过渡到新制度的质量。为了保证新账能够及时、准确建立起来,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走上更加科学、规范的轨道,必须对单位年终决算前的各项会计事项进行通盘清理,该结转的要结转,该核销的要核销,该上缴的要上缴,该理顺的要理顺,该清查的要清查,该核对的要核对,该报废的要报废,最大限度地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少留尾巴,或不留尾巴,以减轻决算后建账的压力。具体来讲,年终决算前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应收及暂付款”、“应付及暂存款”等科目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对于多年挂在往来账上的资金进行及时清理,因长期不能付出的资金,应该转入收入;长期不能收回的其他款项,应作呆账坏账损失,转作支出;个人借款要清理完毕。
2.对“课题费用结算”、“在研课题费用”等科目的
处理。“课题费用结算”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在研课题费用”是费用科目,这两个科目往年有余额的,年终应当全部结转,结转后,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3.对“库存器材”科目进行清理。原来科研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都是在“库存器材”科目核算的,按照新制度要求,“库存器材”科目中的“设备”部分应当在决算前作“出库”处理,予以核销;盘亏盘盈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作相应账务处理。
4.对应缴预算款和应交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在年终前全部上交,对本年发生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要及时入账,及时列支。
二、学习新制度,熟悉新制度,是顺利实施新制度的根本保证。
近几年,财政部和国家科委相继颁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规则、准则及制度,必将对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新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主体、会计原则、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会计平衡公式、记账方法、科目设置、收入支出性质、内部成本计算方法和会计报表体系等方面,与旧制度相比,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国家科委、科技部和各省及直辖市有关部门及时、逐级、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新制度实施前的培训工作,受到了积极效果。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新制度修改和增加的内容较多,广大财务人员了解新制度时间短,加之临近年终决算,仅靠几天的培训时间还是不够的。因此,我们迫切要求各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在原来培训的基础上,在不耽误日常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认真组织本部门财务人员反复学习新制度,深入了解新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方法,要使每个财务人员心中有数,力争做到忙而不乱,稳步推进,井然有序,把新旧制度转换的前期工作做实,做好。
三、找准切入点,精确把握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是正确实施新制度的关键。在1997年决算工作结束之后,财务人员应首先根据“新旧会计科目衔接表”,与本单位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进行转换,在转换过程中,有的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需要合并,有的需要拆分,有的需要直接对转,然后,根据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并试算平衡;其次,财务人员根据试算平衡后的“资产负债表”各科目期末余额,分别结转、登记总账和明细账,结转登记结束后,还要对诸如“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每个总账科目下的许多明细科目进行合计,核对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是否相等。如果总账科目余额大于明细科目合计余额,说明有漏登漏记款项;如果明细科目合计余额大于总账科目余额,说明有重复登记款项;在所有问题解决后,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应该把“新旧会计科目衔接表”和转换后的“资产负债表”放在一起,一并装订在新会计年度的“第一本会计凭证”上,便于以后备查。“新旧会计科目衔接简表”如下图:
新旧会计科目衔接简表
旧制度 新制度
科目名称 余额 科目名称 余额
资金结存 一、资产类
现 金 收(借)方 现 金 借方
银行存款 收(借)方
外汇存款 收(借)方 银行存款 借方
库存器材 收(借)方 库存材料 借方
科技产品 收(借)方 科技产品 借方
有价证券 收(借)方 对外投资 借方
固定资产 收(借)方 固定资产 借方
无形资产 收(借)方 无形资产 借方
资金运用
预付合同款 收(借)方 预付合同款 借方
待摊费用 收(借)方 待摊费用 借方
应收及暂付款 收(借)方 应收账款 借方
应收票据 借方
其他应付款 借方
联营投资 收(借)方 ※对外投资 借方
资金来源 二、负债类
引入投资 收(贷)方 其他应付款 贷方
借入投资 收(贷)方 借入款项 贷方
应付及暂存款 收(贷)方 应付账款 贷方
应付票据 贷方
应付税金及附加 贷方
长期应付款 贷方
其他应付款 贷方
合同预收款 收(贷)方 合同预收款 贷方
三、净资产类
周 转 金
专用基金 收(贷)方 专用基金 贷方
固定基金 收(贷)方
折 旧 收(贷)方 固定基金 贷方
四、收入类
拨入专项资金 收(贷)方 拨入专款 贷方
拨入事业费 收(贷)方 财政补助收入 贷方
资金运用 五、支出及成本费用
在制产品费用 收(借)方 试制成本 借方
经营成本 借方
(本文写于199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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