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永远都忘不了柚子那天的眼神。
那是一潭逼近无望的忧伤,像溺水的鲸鱼,坠进无垠的蔚蓝。
那天是毕业前的最后一晚,全班30个人悉数到齐,在学校垃圾街的小餐馆包了一个大包厢,点了两大桌子的酒菜,互相抓着彼此的糗事开涮,说着曾经爱过的人,以此祭奠四年的青春时光。
柚子就坐在我左手边,低头仔细地挑着盘里的鱼刺,周身仿佛罩上了一堵透明的墙壁,将她与哗然的环境隔绝开来。穿过惨白的灯光,我分明地看见,她那纤弱睫毛上悬挂的晶莹泪珠。
关于【爱过的人】这个话题,一直都是她的禁忌,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埋在胸口,随时都有爆破的可能。
于她而言,最苦最涩最心酸,便是用四年的时光,毫无保留地喜欢着林琛。
2.
如果爱情真有不幸,那大概就是一见倾心,刹那沦陷。
大一刚开学,学校统一安排新生军训。因为场地有限而班级又比较多,我们班就被安排在了篮球场外的一条林荫道上,活动空间十分有限。每次训练休息的时候,我们都只能坐在原地,喝喝水聊聊天。
然而就在那一片统一的迷彩色中,柚子偏偏看中了他。
那一瞬间,柚子感觉19年来一并积压着的少女心,全都喷薄而出了。
林琛是那种很清秀的帅气,面若冠玉,目如朗星,少了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戾气,多了几分温和。
而他本人,也正如他的长相一样,谦敬温和,像冬天的暖阳春日的微风,待人做事总是力求不伤害对方。
所以当柚子第一次和他表白时,他的脸足足红了半天,犹疑了许久,才尴尬地说,对不起,我对你没感觉。
柚子哪是容易轻易服输的人,非得追着他,问一个理由。
林琛攥着背包带子的手牢牢握紧,把脸转向旁边的香樟树,轻声说道,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3.
那个时候的柚子还是一个120斤的胖姑娘,人如其名,脸圆圆的像颗成熟了的柚子,皮肤也像是柚子皮,不白还有些粗糙。
而放眼林琛身边的女孩子,大多都身段窈窕眉清目秀。于是柚子告诉自己,等她变漂亮了,林琛就能看到自己了。
因为这份执着,那段日子柚子一天只吃两顿,每天跑步减肥,跟着别人学习护肤和化妆,学习时尚搭配,终于在大一即将结束的那个夏天,穿上了漂亮的高跟鞋,成了一只耀眼的白天鹅。
可是等她兴冲冲地站在林琛面前时,他却又一次拒绝了她。
但是她是谁啊,她是柚子,认定了一样东西,多难多累都不会放手的。
4.
大二刚开学,为了争取更多和林琛接触的时间,柚子报了院里的文学社,因为林琛是社团负责人。
社团对于写作水平有很高的要求,每周的社团活动,林琛都会从大家的作品中挑选几篇优秀的进行分享。于是从来不爱看书写字的柚子,硬是耐着性子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看些她压根不喜欢的名著。
时间久了,柚子的写作能力终于从小学生水平晋升到了初中生水平,她的进步也得到了林琛的表扬和鼓励。
为此柚子兴奋了好久好久,心想这次林琛总该不会拒绝自己了。
结果大家可想而知,柚子又一次从云端跌入了地狱。
5.
到了大三,我们全班都忙着考证,林琛也因为课业繁忙,辞去了文学社社长的职务,在那之后没多久,柚子也跟着退社了。
大三下学期,柚子去了一家广告公司实习,每天早出晚归,忙着应付各项工作,平日里也很少听她提起林琛。
我原以为她就这样慢慢放下了,谁知她只是将这份痴恋,默默地潜藏在了心里,像种子入土,悄悄生花。
而这份隐忍,终于在大三的那个暑假,在她看到林琛和一个女生亲密拥吻的时候,彻底崩盘了。
柚子发疯似地灌了两瓶白酒,拖着烂醉如泥的身体顶着一路人的白眼横冲直撞地跑到了黄浦江边,困兽般嘶吼。
6.
爱情是场没有法则的博弈,谁动心谁就输,陷入痴爱里的人,飞蛾扑火地拥向喜欢的人,便再也看不见身边的其他人。
就像柚子之于林琛,大周之于柚子。
大周是我们这里赫赫有名的小开,据说他爸在他出生那年买彩票中了500万,所以对算命婆【大周是福星】的说法深信不疑,从小就把他当做财神爷一样供着。
他也继承了他爸的暴发户本性,出手阔绰,怎么开心怎么来。
用同学的话说,是“暴发户就是暴发户,连品味都比别人独特”。
当柚子还是丑小鸭的时候,大周就喜欢上了她。那时她还是个十足的假小子,大周也丝毫不嫌弃,隔三差五就开着一辆招摇的火红色保时捷,载着柚子去路边大排档撸串喝酒,去网吧打电游通宵。
柚子表白失败后,他跳得三尺高,二话没说就去珠宝店挑了一条名牌项链,风风火火砸在柚子面前说,他林琛有什么好,他不喜欢你,你跟老子在一起吧。
柚子摇摇头,眼里噙着一汪湿润说,我就是喜欢他。
7.
这场三个人的兵荒马乱,一直持续到大周离开的那个暑假。
听闻柚子买醉的消息,大周跑遍大半个上海,红着眼找到了她,像摇拨浪鼓似地晃着她的肩,厉声高吼,你他妈的难道就看不到我吗。
半醉半醒间,柚子笑出了声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他,就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不喜欢我。
那天之后,受了情伤的大周再也没有联系柚子。两个月后,朋友圈一条动态告诉我们,他已经去了大洋彼岸的美洲了。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那么多的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奈何当局者迷,总轻易就入了痴恋的魔障,拽也拽不出。我曾经喜欢过的姑娘,希望你能尽早明白这个道理,拥抱你的幸福。”
过了很久很久,我在大周的微博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8.
那天晚上,柚子一个人坐在包厢的角落里,解决了一大盘大盘鸡,若干瓶啤酒下肚,又去我们常去的烧烤摊点了满满一盘烧烤,吃到零点。
后来她再也没忍住,抱着摊子旁的电线杆一阵呕吐。
我一路尾随着她,付清了烧烤的钱,随手打了一辆出租将她拖上了车。
半夜十二点多的上海,仍是一片繁华异彩歌舞升平,丝毫没有半点要入眠的迹象。
柚子望着车窗外灯火通明的情景,突然讪笑道,这个城市这么大,却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就像我,永远进不去林琛的心房。
她问我哪里不好吗,我做错什么了吗,为什么他不喜欢我呢。
我替她擦干嘴角的污秽,抚平她的头发,说你没错,你唯一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一个不爱你的人,赔进了四年的青春。
他如果爱你,不会一次两次N次地拒绝你;
他如果爱你,就不会找遍千万种理由,只为把你拒之门外。
所有不合适的理由,都是因为不爱,都只是他搪塞你的借口。
他不爱你,你做再多也感动不了他的。
因为爱一个人啊,就像猫爱吃鱼鸟爱蓝天,哪有这么多先决条件。
9.
午夜一点钟,收音电台里飘来贺敬轩《我决定不爱了》的歌声。
“我决定不爱了,也决定离开了。舍不得放开手的人也许是最傻的。心它再痛终究也会好的,有些爱你有舍才有得……”
我转过头,余光瞥见柚子。只见她小小的脸庞融化在跳跃的霓虹灯里,红唇微启,仿佛在喃喃自语。我凑近听,听到她说,我决定不爱你了,林琛。
原来,对他而言,【爱】与【不爱】都是形容词,不是动词,只有比较级却没有时态变化。
所以,我决定不爱你了,曾经为你丢盔弃甲遍体鳞伤,如今我决然转身拔剑挥斩,我亲手筑起的痴恋你的经网。
而我曾经爱过的男孩和女孩,愿你能爱爱你的人,愿你一世安好,再无心伤。
【完】
文/宁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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