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河

作者: 花一叨 | 来源:发表于2020-03-13 11:20 被阅读0次

    恒河已经在地球上流淌上百万年了,不是喜马拉雅山脚下的那条,那已经成为漫漫历史中的一道浅痕而被人遗忘。任由时光飞逝而永恒不变的长河是它的全称,在这里就不用“她”来叙述了,它于数万个世纪中在这里喧嚣,却未曾养育任何生命,“她”指的是生存的筹码,它却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公元1402911年,太阳黑子异常暴动,史无前例的地震席卷了非洲这片贫瘠的土地,随后是数十年的暴雨,当太阳再次出现在这片天空时,恒河就由此诞生了。东非大裂谷是它的前身,地震将这道美丽的伤疤彻底撕裂,雨水又填满了新生的伤口。灾难是异象发生的前兆,这条横贯整个非洲的河流吸引了无数探险家猎奇,但进入河流的人却无一生还。可神秘的消失并没有带给人们畏惧,在这个时代,死亡对于人类已经不是值得敬畏的事情了,发达的科技完全可以使一个正常人类寿命延长到上千岁。比起死亡,人们更害怕的,是迷失,在这漫长生命中,找不到方向。

    公元5000年起,人类文明发展逐渐停滞,天体物理学更是停滞不前,没有了对于未知的探索,人类开始迷失了方向,越来越多的人将精神寄托于宗教,沉浸于虚无缥缈的乌托邦,然而还有一部分迷失的人在这场灾变后,选择了恒河。

    公元1402923年,一封落款于50年前的信件被递交到恒河研究院,恒河的秘密终于被发掘。

    “我是探险家协会成员张鹏,于1402913年堕入恒河,恒河的水分子可以与人体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改变人体的粒子组成结构,从而使人类的身体可以拥有承受且超越光速飞行的能力,在恒河中,逆流而上可以回到过去,顺流而下可以前往未来。切记!时空旅行是不可逆的,当你降临到另一个平行宇宙,在这个世界就意味着死亡。敢于为了寻找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啊,我在1402873年欢迎你的到来。”

    当恒河褪去了它神秘的面纱,岸边的泥土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脚印。

    溯洄


    罗大斌终于被同事从公司挤兑走了,当他因为一次将工作上的失误把责任推卸给一个刚进公司的小姑娘从而导致她被辞退时,他望着那小姑娘无辜的、含着泪水的眼睛时,他就想到过,自己早晚也有这么一天。只是他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变成了那个自己所痛恨的人,趋炎附势、尔虞我诈、钩心斗角,为了生存,为了金钱,什么缺德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都带着面具,他看不清任何人的表情,就像是这一天的黑云,把阳光掩盖。西面的天空露出一角青色,一缕微弱的光射在他的脸上,刺痛了他的双眼,那本不应该缺失的一角,就像是他本不应该缺失的东西,所以很空、很痛。多年不联系的好兄弟突然打来了电话,铃声暂时缓解了他的疼痛。

    “大斌,罗大老板,最近混的怎么样啊,是不是都快把我这个好兄弟忘了啊?”

    “开什么玩笑,忘了谁都不能忘了你啊!倒是你,也不经常和我联系,是不是又欠收拾了。”

    “哈哈哈,够意思,我就知道你不能忘了我,怎么样,有没有时间,晚上出来喝一顿儿,咱哥俩来个不醉不归。”

    “没问题,今晚八点,老地方见。”

    也好,还有个人能吐吐苦水。

    小饭馆还是那个小饭馆,十年的风霜也没有改变老板那熟悉的音容,倒是好兄弟早已变了模样。

    一阵推杯换盏之后,曾经的好兄弟终于进入了正题。

    “哥们,最近兄弟看中了个项目,那利润,啧啧啧,我可跟你说嗷,这事除了你我可谁都没告诉”

    好兄弟故作神秘。

    “可以嗷兄弟,咱这感情……唉!啥也不说了,都在酒里了。”

    罗大斌起身端起酒杯就要喝。

    “先等会儿!”

    好兄弟一把给他拉下来。

    “你也知道,这天上可不掉馅饼啊,那么大的收益,自然少不了投资啊,哥们最近手头拿不出来,你看看……”

    “唉!不怕兄弟你笑话,我今天刚从公司滚蛋,工资都没支出来,咱没钱可以贷嘛,我就知道还是你行,要不是兄弟你,明天我就喝西北风去了。”

    “这样啊。”

    一丝不易觉察的鄙夷一闪而过。

    “没事嗷兄弟,那都不叫事,你先喝,我去下洗手间。”

    看着好兄弟转身的背影,罗大斌心里涌起一阵苦涩,端起剩下的半瓶白酒一饮而尽。

    “咳咳……咳…”

    远没有心里苦涩。

    “哎呀,不是说了我在跟好哥们喝酒呢嘛,行行行,我马上回去。”

    声音比人先从洗手间里传了出来。

    “对不住了哥们,媳妇儿生气了,我现在得回去,你也知道,女人嘛,麻烦。”

    “都懂都懂,去吧去吧。”

    罗大斌彻底送走了曾经的兄弟,对着酒瓶发呆。

    “小伙子,别忘了结账。”

    他还记得老板,老板却忘了它。

    这世道,那还有什么感情可谈,连自己也掉进了利益的漩涡,沉沦,沦陷。深夜的冰雨混合着烈酒入喉,罗大斌已经迷失了前行的路。

    第二天,恒河岸边,原某公司白领罗大斌,没有一丝对现世的留恋,选择十年前,堕入,寻找曾经的率真和坦诚。

    溯流


    “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妻子和孩子吧,你们要多少钱,我都给,只要能把她们救出来。”

    大火已经蔓延了整个楼层,无情的对着屋内两个弱小的生命咆哮,刚刚从公司飞奔回来的丈夫跪在消防队员的面前绝望的嘶吼。

    “先生您先冷静一下,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我们是不会收钱的,这是我们消防队员的职责,我们会拼尽全力去营救的。”

    队长不停地安慰着这个可怜的男人,一旁的周晨双眼空洞的看着前方,一道橙色的光闯入了火海,那是他的哥哥,他的英雄。

    浓浓的黑烟扑打在周晨脸上,很烫,他在颤抖,大脑让他前进,大腿却在抵抗。刚刚进入部队不到一年,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稍显大的钢盔盖在他的头上,也是真正对死亡的恐惧盖在他的头上。

    任务顺利完成,哥哥也是数不清第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他向周晨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大钢盔。

    “走,今晚带你吃好的。”

    从小到大,哥哥总是在他无助的时候拍他的头,让他感受到那结实的手掌传递过来的力量。

    “哥,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

    周晨用筷子拨弄着盘里的青菜。

    “你还小呢,等你真正成为一个男子汉了,一定比我还要厉害。”

    哥哥把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像是喝白酒一样豪爽。

    你还小,你还小,总是你还小。

    回到宿舍,听到队友们正在小声的谈论,周晨放下了即将推开门的手。

    “你们说,那一对亲兄弟,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不晓得喽,我要是他,早就申请离队喽,还有哪个脸在这里呆下去嘛”

    “要不是周霖,这个孬种早就被队里踢出去了,哪个部队养得起这种闲人。”

    “我不是孬种!”

    周晨一脚踢开了门。

    “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别小看我!”

    “哐!”

    门又被摔回去,他不停地奔跑,对着星光嘶吼,他不甘自己的懦弱,不甘就这样活在哥哥的臂膀之下,他要改变,就像他的英雄一般,无所畏惧。

    你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刺耳的紧急集合铃声在周晨耳边响起,消防车努力的推开拥堵的车流,周晨正在努力的赶走心底的恐惧。

    “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的。”周晨不断的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火舌肆无忌惮的席卷,对着他发出一阵阵嘲笑。周晨的双腿再次忍不住的颤抖了起来,大地如同一个吸盘,将他牢牢定在原地。

    那道橙色的光再次一闪而过,这一次,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被抬了出来。

    周晨终于感觉到了双腿,他飞扑过去,跪在担架旁边。

    “哥,我……”

    哥哥颤颤巍巍的抬起手,拍了拍他的头。

    “没关系,别怕,你还小。”

    哥哥的最后一句话和这十几年一样的稀疏平常。

    一个月后,恒河边,微风荡漾着水波。周晨带着哥哥的骨灰来到岸边。

    “哥,你跟火打了一辈子交道,都烦了吧?咱以后再也不和它见面了。还有啊,我一定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不能再说我小了。”

    风轻飘飘的带着哥哥远去,随着恒河的水与烈火诀别。

    消防队员周晨,带着对哥哥的承诺,选择十年后,堕入,寻找那一份成长与担当。

    宛在河中央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杨菲伶望着窗外的夕阳轻轻的哼着,百晓生坐在旁边痴痴的看着。

    她还是美得那么惊心动魄,即使不是第一次见到她,即使她憔悴的倚在病床上。

    “晓生,你说,我还能再见到他吗。”

    虚弱的声音轻轻地传到百晓生的耳边。

    “菲伶,先不要想了,医生让你好好休息,等你身体好了,咱们再说这些好不好。”

    “哼!回回都这么说,不理你了!”

    杨菲伶缩成一团,用被子遮住了头。完美的把百晓生尴尬的傻笑留给了夕阳。

    三个月前的车祸,杨菲伶的未婚夫和他的爱车一起去了天堂,杨菲伶却被他的怀抱拦住了去路,留在了人间。在医院醒来后,她发疯般的嚎叫,是一直对她有爱慕之情的百晓生拦住了她。她想要自杀,百晓生寸步不离的守着她;她破口大骂,百晓生一声不吱的挨着;她撕咬,百晓生任由那一串串咬痕留在他的胳膊上。终于,她冷静下来,像一只受伤的小兔,乖巧得令人心疼。

    夜深了,杨菲伶悄悄地掀起被子,拿起来轻轻地盖在斜靠在椅子上睡着的百晓生身上。

    “对不起晓生,我没办法和你在一起,我还是不能忘记他,真的对不起。”

    小心翼翼的带上了门,杨菲伶购买了前往恒河的机票。

    第二天中午,恒河岸边,一个虚弱的女子来到了它的面前。顺流而下,并没有什么意义;逆流而上,她怕那不是真正的爱人。杨菲伶来到了河流的正中央,她只是想寻找一份本该属于她的归宿。

    她堕入。

    “我死了吗?”

    杨菲伶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画面一转,她看到了那天的车祸,看到了百晓生,看到他发了疯般的对着昏死过去的她咆哮,看到他在医院无助的跪在医生的面前,看到他守在昏迷不醒的她面前不停地说话,只为了能让她的意识保持清醒,看到他独自在角落里处理被她咬的惨不忍睹的胳膊……

    一串串晶莹的液体从杨菲伶的眼角涌出,她又看到,此时的百晓生,正在向恒河飞奔。

    “你找到了吗?”

    “什么?”

    “你眼前的,就是你的归宿,只是你没有发现。”

    河水倒映着呆滞在岸边的百晓生,呆滞的百晓生走向河水。

    “嘿!傻瓜,我累了,我想回家睡觉。”

    杨菲伶看着那原本强壮现在却佝偻的背影,满眼泪花。

    他转身,他飞奔,他死死的抱住了她,紧的差点让她喘不过气。

    “晓生,等我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杨菲伶对着河水,含着泪,嫣然一笑。

    珍惜眼前的,才能去寻找更好的。

    恒河还在这里静静的流淌,甚至还会流淌下一个上百万年,每一天都会有像罗大斌、周晨这样的人为了去寻找曾经失去的或是想要得到的东西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有一些像杨菲伶一样的幸运儿在恒河的帮助下懂得了寻找的真谛。恒河不是令他们消失的罪魁祸首,它只不过想让人们懂得,既然失去了,就要努力的在现实中寻找回来;既然想得到,就要脚踏实地的找寻正确的方向。而最重要的是,无论你想要寻找什么,其实就在你的眼前,只是在于你有没有发现。

    珍惜眼前的一切,我们要寻找的,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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