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相对于相识十二年的我们来说,留下的记忆却并没有很多。其中有十年,我们不知道对方在做些什么。
初一的时候,我在大姐教书的中学上了一年课,虽然和同学玩得很好,但还是想念自己镇上的初中,那里还有我小学时的玩伴。于是初二那年,义无反顾地回到了那个长塘镇俐东中学,真正开始了住宿生涯,现在想起那段时间,总之就是有趣,嘴角也会不自觉的上扬。
我和小学时一个很好的玩伴成了同桌,同宿舍,两个人去什么地方都在一起,形影不离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了。不说吃饭睡觉上课在一起,连洗澡也是一起的。
还记得当初的澡堂吗?一下课,大家拼命地往宿舍冲,拿起一摞桶,红的蓝的绿的,直奔澡堂前那个热气腾腾的水龙头,那时,早有更快的人在那排着队啦。等好不容易打到了水,抬进澡堂,然后像杀猪似的,一排排光溜溜的身体,在水雾中搓啊搓。
洗完澡,就可以准备吃饭了,那时还没有饭堂,只有蒸饭的蒸炉,一个大叔整天守在那里为整个学校的人烧饭,冬日极暖,夏天极热。通常是中午吃完,再准备好下午的米和菜,挺小的铝饭盒,每个人的都一模一样,一个装饭,一个装菜,一个宿舍饭盒的都放在一个托盘,然后送进蒸炉的其中一层。
通常菜都是家里带来的,菜干,豆子,腐竹,还有各种奇怪的玩意儿。我经常带的是豆角干,我家的那个妈,在一座山的一侧,种满了豆角,每逢摘豆角的时节,我和姐姐就从山脚一直摘到山腰,背着一麻袋的豆角回家去,还需隔一段时间去一次,导致的结果是,家里有一大水桶那么多的豆角干。
我是天天啃豆角干的孩子,不过味道极佳,混着宿舍其他人的菜一起吃,也是心满意足。
吃完饭,在操场上逛一逛,又到晚自习的时间了,那时的我特别的懒,不爱看书,不爱自习,也不爱运动,那我做什么呢,整天做梦呀。
那时的同学呀,晚自习过了,灯也灭了,还在课室秉烛夜读,我真真是自愧不如的。好在我有学习不会落下的好运气。
初中时节,可以谈情说爱了。
那时有一男生,有一个传奇,传说,那个男生以前是个学渣,确实是学渣,但是有一天,因为一个老师对他说了一句特别侮辱人的话,于是,那个男生受到了刺激,从此开始了他的逆袭之路,从倒数第一变成顺数第一,开始和结局都是没错的,中间可能经过了很多人的润色。
我不记得我转到这个学校时,他是学渣还是学霸,但我的记忆停留在他是学霸的时候。
有一个周末,我和同桌一起骑单车回家,我在校门口看见了他,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说过话,那天亦无言语,回去的路上我在想,今晚可能会有人打电话给我,我的想象总是超乎寻常的准,那天晚上,家里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把我爸气得。
故事就是这么开始的,糊里糊涂的,两个人就这么熟悉了,他是走读生,我们可以说话的地方,仅限于教室,想起当时未曾在校园之外拉个小手什么的,是不是有些可惜。
从此,对他这个学霸来说,我就是个小学渣,那我便喜欢待在教室了,不为别的,只为等那个能和我说话的人,与我说个一言半语,陪我看看书。后来人尽皆知,他与我的好。
有时候,会恨自己为什么记忆力那么差,现在想回去,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时我坐在教室,他向我走来,拿着一本物理辅导书,上面密密麻麻地划满了线,那时正学到有关磁的知识,我握着手,在那里比划来比划去,有关物理,比起我高中考了个位数的分,他教我的时候,该是我有史以来学得最好的一次了吧。
可是他后来为什么不继续教了呢?忽然间,似乎两个人从未相识过,脸皮很薄很薄的我,独自将这苦果咽下去,连一句为什么也没有问过。这也许是学霸和学渣不可跨越的距离?
后来初三,渐渐的,我们又会说几句话了,极其生疏的,有一天晚上下了倾盆大雨,他没带伞,我特意为他回宿舍取了伞。第二天,我从别的女生口中听说,他说我是极其善良的,总是记得别人而忘了自己(大概是这意思吧)。最可恶的是,这句话是从那个女生嘴里说出来的,她也曾是他很要好的人吧,所以那句话虽是夸我,我却听出来满满的讽刺。是啊,我不止对你善良,我对全世界都很善良。
后来,我又回到那种不怎么刻苦读书的状态,听说他每天很早就起来看书了,听说有人为了他特意早来教室了,听说他和成绩年级第一的女生要在一起了,初中的校园,情窦初开的年纪,总是流传着各样的流言蜚语。
我记得他的头发留得很长,每天都把发型弄得特别好,可是有一天,他迟到了,我看着他走进教室,很疲倦的样子,不复往日的神采,我心里暗想,你也有今天么?你既这么对我,请允许我明目张胆的笑话你吧。
后来一天一天过去,初三便即将毕业了,校园里又流行起了写同学录,那时我们女生基本上都买了一本,在封面写上自己的大名,然后在班里传阿传,熟悉的人怀念一下过往,憧憬一下未来,写下各种不舍,不熟悉的人便送上几句祝福,它在班里转了一圈,将满满的回忆都装了进去。
到我的同学录时,也是如此这般,有人送上一些祝福,有人写下一些评语,说我如林黛玉云云,一直让我念念不忘的,却是他写下的话,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把我的同学录当成了一张信纸,潇洒地写下了一封绝交书!
换做今天,我可能会吐出一句,妈的(原谅我的粗俗),有病是吧?可是那时,我是极可怜又委屈的,甚至不敢问他为什么,我总是被动的接受他给我的一切,后来,我将那页纸撕了,他亦向我道歉,后来,就毕业了,我上了县城的高中,他去了市里的高中,这也是学霸与学渣的距离吧。
后来,我就渐渐将他忘了,时间快进,从高中到大学,毕业后直至今天,整整过了十年,有那么一半的时间,我也谈着男朋友,他也该谈着女朋友。
我偶尔会想起曾有个那么厉害的人,不知道他去了何处,许是七八年没有任何对方的足迹。直到去年除夕将近之时,有人拉我进了一个初三二班群,那就是我们曾经的班级。
我看到很多熟悉的人,叫不上名字,我知道,有两个人会加我,有一个就是他。
我在群里默默看着大家聊天,有一个问他,过年是否要带女友回家,如果带的话,无论如何也要回家去看看。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很好奇,能当你女朋友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
年初几的时候,我们隔了近十年,终于再一次见面了,之前我想,我们也许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事实却并不是这样,我觉得十年不过一瞬,我未曾变化,他亦如此。
都说女子是小气的,我真真是非常小气,隔了十年,仍对当初那封绝交信耿耿于怀,他说我们高中时曾见过,我为此骂过他,我说我不记得了,于是他重又向我道歉,嗯,我说,那我原谅你了。
那天,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我不仅知道了他发愤图强变成学霸的原因,还看到了照片中他女朋友的样子,怎么说呢,就是他的女朋友该有的模样。也许那时已成了前女友。
说起这些,我特意忘记他对我的绝情,他重又牵起我的手,将我拥入怀中。而后,又放开了手。我常常在想,如果那时没有推开,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我知道他在那个城市,直到今天,却再也找不到他,一个人,竟能消失得那么彻底。
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样,也无法找到一个特意躲着你的人。故事仍在无限延续,而没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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