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因地处古深水以北而得名,所以我喜欢叫它沈北。
西安,古称“长安”,我更喜欢她的古称。
-----题记
身边经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喜欢猫,我说,因为我从小养猫啊,我觉得自己能读懂它们的眼神,然后她们就笑了,并称我为猫奴。是,可能对于有些人来说,猫奴是个贬义词,但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表扬。
初到沈阳,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周围的人直爽,开朗,开口闭口的东北话。“你瞅啥”“滚犊子”,这些电影里常见的对白,真真切切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少了电影里的刻意与疏离,多了生活中的纯朴和幽默。
因为喜欢,所以身边的朋友逐渐增多,推心置腹的,泛泛之交的,虽然远在他乡,却显少有游子在外的孤独感。
2015年8月20日,农历的七月七,中国的乞巧节,传说牛郎与织女相见的日子,也是现在年轻恋人追捧的情人节。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生活压力的增大,节日,只不过是年轻人为自己堂而皇之的放松找个借口罢了,我也不例外。生活的枯燥感愈加强烈,这样的日子,惊喜总是让人开心的。
闺蜜知道我喜欢猫,早在几天前,就和胖子商量好,把他家刚断奶的小猫给我抓一只,让我过过瘾。
七夕的早晨,胖子骑着他的电动车,冲到我上班的地方,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猫,惊喜就这么降临了。
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可能是累着了,小家伙一会就睡着了,看它睡的熟,我们便没再管,坐着聊起天。
和大家坐了一会,我起身去看猫,却发现小猫不见了,我们几个一下就慌了,把能找的地方挨个都找了个遍,就是不见猫的踪迹,我们心里都想着完了,面前就是马路,指不定被谁抱走了,就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闺蜜看见沙发后面的暖气片下有个毛茸茸的尾巴,拉开一看,好家伙,这睡觉也太会找地方了,亏得我们还为它担心,真是虚惊一场。
下午把猫带回家,我和老公给它取名为团团,象征着团团圆圆。
家里多了一位新成员,我们的三口之家,自此正式成立。
接下来的日子,痛并快乐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只路都走不稳的小奶猫,也逐渐长大,家便成了它的天下!
睡觉要盖被子,不然等你睡着,脚趾头就成了它的玩具;
进屋得关门,不然它在床上跳来跳去,你别想休息;
出屋得贴着墙根走,它就藏在门口,稍不注意,它跳出来吓你一跳,等你反应过来它已经跑掉了;
卫生纸得收起来,如果收的不及时,眨眼功夫,地上多了“一丈白”,你在一头收,它在一头扯;
垃圾桶在家就是摆设,只要里面敢放垃圾,它就敢进去蹭满身;
出门得迅速关门,三秒之内不关门,它会立马冲出去,奇怪的是它从不下楼,每次出去都往楼顶跑,等你累死累活追到楼顶,它就趴在台阶上无辜的看着你,打也舍不得,骂又不顶用,只能无奈的抱着它往回走;
老公打游戏的时候,它喜欢趴在电脑旁,或者睡到他的腿上,偶尔,也会在肩上,敢不理它,下一秒,它会直接睡到键盘上,瞅你生气了,它便卖萌撒娇,在这种生物面前,人类再强大,也会败下阵来。
除了上班,剩下的时间全奉献给团团了,我俩也被培养成了标准的铲屎官。
养猫的日子里,我总结出一个定律,猫这种东西,天生是没有愧疚感的。
洗完澡美美的拍照 抱着闺蜜的手睡觉 嬉戏时的它 一只沉思的猫 熟睡的样子
当然,和它一起生活,快乐永远多于烦恼。
洗完澡后美美的让我拍照;朋友来了会抱着人家的手睡觉;
我写字的时候,它会安静的陪着我;不开心的时候,它会过来蹭蹭我;
经常卖萌撒娇,是我俩的开心果;还会隔三差五的来段杂技表演,最常见的就是走单杠与腾空翻;
年底的时候,因为工作变动,我和老公要回西北,团团的去留成了问题。想过要带回去,怕它不适应环境,又怕跟着漂泊,想着还不如给找个好人家,让健健康康的活着。
后来,有一个朋友说她家人都爱猫,也有闲时间养,我和老公商量后,就给人家回了话。
好像有心灵感应般,就在我走的前两个礼拜,团团生病了,拉肚子,不吃东西,我和老公带她去了宠物诊所,医生开药给打吊瓶,别家的猫猫狗狗打吊瓶都要圈在笼子里,它就枕在我的胳膊上睡觉,不乱叫也不乱跑,安静的让人心疼。
一个星期后,团团病好的差不多了,跟朋友约好了时间送它过去,那天下午,它在窗台上趴了四个多小时,一动不动。我一边给它收拾东西,一边抹眼泪。
从它生病到送走的期间,像是故意惩罚我一般,它一口东西都没吃过,每天的营养就是吊瓶里的那点葡萄糖。
人都说猫是奸臣,我多么希望它是人们口中的那个凉性子,转头就能对着新主人亲昵,可是它不是,因为它不是,所以心疼,真疼。
晚上,我和老公收拾好它的玩具,一起送到朋友家。下楼时,我俩都不敢说话,也不敢看对方,怕一开口眼泪就下来,我们走一路,沉默一路,那种想哭不能哭的感觉,如鲠在喉。
后来,我不敢回家,怕睹物思念,让老公先回家,我和闺蜜去了理发店,收拾完头发,已是深夜,回到家,我两默默的收拾了所有的东西,也不知道那一夜怎么睡着的,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下午,胖子和闺蜜送我俩去车站,一路上,他们都在做思想工作,不想让我俩走,一定要让待着一起过年,说反正工作辞了,就当放松了,好歹过完年再走。胖子还说有一处空房子,是他的婚房,原本今天出租,只要我们留下,便不租了,爱住多久住多久,看我两不动摇,他们使出最后使出杀手锏,说只要我留下,他晚上就把团团给我要回来。
我感动得眼泪花乱喷,差一点就投了降。其实心里早就动摇了,无论他还是我,我们都不敢下决心,怕留下再也舍不得走了,舍不得这里的朋友,舍不得我们的团团。
送我俩进检票口的最后一刻,胖子和闺蜜还在挽留,可是,我两铁了心要走。
两个女人红了眼,两个男人拥抱分别,其实,心里都难过的要死,但都不敢回头,怕一回头防线便塌了。
在火车上,收到朋友发来的图片,几天未进食的团团,半夜从朋友的零食里翻出火腿来啃。
我高兴,惊讶,心疼,失落。。。五味杂陈。
高兴它终于肯吃东西了,惊讶它以前从不吃大块东西,在我家的时候,吃火腿都是瓣成小块来喂它,块头稍微大了,它一爪子就给我扬到沙发底下去了。心疼它是有多饿,皮都没撕开,就那么整根的啃。失落送它走之前,各种食物摆的满满的,就连它最爱的牛肉罐头都有,它闻都不闻一下,去了别人家还不到一天,娇贵的毛病一点也没了。
回来后,朋友知道我想念,经常会发来照片,看着它又恢复以前肥乎乎的模样,心里的愧疚感也减少一点。
再后来,朋友上班忙,照片也没以前发得频繁,我怕打扰人家,不好意思要,想念了就翻翻自己的相册。
第二年春天,朋友说他们搬了新家,团团跑出去了,和小区里的流浪猫混在一起,抓不回去,她便天天给放食物。又过了一段时间,朋友发来消息,说小区里多了几只小猫仔,和团团颜色一样,一看就是它的孩子。
一开始我是担心的,想着它从小就生活在屋子里,见了车都吓得发抖,出去会不会被野猫欺负,会不会挨饿,脏了会不会生病,后来,听朋友说它生活的挺好,老太太们都很喜欢它,我也放了心。
它终究是一只猫啊,它有它的野性和自由,它更有自己的生存本领,我的干涉,它未必喜欢,再说我一个舍弃了它的人,哪有资格再去干涉。
曾经,我以别人不能理解的方式,思念了它两年零六个月。想着它最怕洗澡,洗澡会不会抓伤人,抓伤人会不会挨打;想着它会不会生病,万一生病了,打吊瓶那么贵,主人会不会带它去看病;想着它不会说话,那么会不会思念。。。想着一切该想的和不该想的;对于别人,她是一只猫,对于我,它是陪伴,是安心,是依赖,是开心果,是捣蛋王,是岁月的痕迹,是枯燥无味的生活添加剂,更是我最珍贵的记忆!
后来,我喂了很多流浪猫,从公司楼下到住的地方,各种颜色的养了十多只,我却没有收养一只。
既然给不了安稳,不如让它们流浪,至少,这样的生活它们已经习惯。给了希望又亲手破灭,是世上最残忍的事情,一次就够了。
网友评论
我们自以为无法忘记的,其实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忘,所以一旦决定放弃,将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