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处中西部城市,自我以上三代人以来,我们都过着声名显赫、物质优越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卡拉韦”代表一个家族,按照一贯传统,我们称自己为巴克卢公爵的后裔,但是我们这一脉的实际建立者是我爷爷的哥哥,他五十一岁时顶替别人到此地参加内战,随后开创了我父亲时至今日仍在从事的五金批发生意。
我从未见过这名伯祖父,但家人们都觉得我长得很像他——尤其像挂在父亲办公室里的那幅斑驳的肖像画。1915年,我从纽黑文毕业,恰好是我父亲毕业二十五年之时,不久之后,我参加了日耳曼人长时间的“移民”运动[1],即所谓的世界大战。在尽情享受冲锋陷阵的酣畅之后,我马不停蹄地回到家乡。不同于正处在世界漩涡中心的热血战场,中西部仿佛位于宇宙边缘,风平浪静依旧——所以我决定前往东部,试水债券行业。我认识的每个人都在吃债券这口饭,所以再养活我这么一个单身汉对它来说应该也不成问题。我所有的姑姑大爷们聚在一起,就像要给我挑一所预科学校似的,详尽地探讨这一想法的可行性,最后带着严肃却犹豫不决的神情,似是而非地说,“要不——好……好吧。”父亲同意供我一年,在多般耽搁之后,我终于在1922年的春天来到了东部永久居住——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
初来乍到这座城市,找到地方住是当务之急,但当时是个温暖的季节,我又刚刚离开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的乡村田园,所以当办公室的一个小伙子提议,我俩可以在一个交通便利的小镇上合租时,我觉得这主意倒还不赖。他找到间饱经风霜的小板房,一个月八十,但在最后关头他被公司派到华盛顿出差,我只好一个人去乡下住。我还有只狗——至少在它跑丢之前养过几天——以及一辆老式道奇汽车和一名芬兰女佣,她每天帮我整理床铺,准备早餐,以及在电炉另一头自言自语地磨叨她的芬兰真理。
我差不多整天都孤独烦闷着,直到某天清晨,一个比我还晚到这儿的人在路上拦住了我。
“请问西卵村怎么走?”他可怜巴巴地问我。
我如实回答了他。继续向前走,我发现自己已不再感到孤单。我是向导,是拓路人,是原始定居者。他无意中授予了我在这片土地上自由驰骋的权利。
树叶肆无忌惮地疯长,阳光照在树上的位置也一天天升高,它们都像在快放电影中一样迅速变化着,我久违地感到,生命也将随着夏天的到来而焕然一新。
一方面,要读的书堆积如山,同时我还得从赖以生存的新鲜空气里吸取尽可能多的养分保证身强体健。我一下子买了一打关于银行业、信贷以及投资证券的书籍,它们静立在书架上,红金相间的封面闪耀着造币厂里新钞才有的光彩,吸引着人们置身其中探寻只有迈达斯、摩根和米西纳斯[2]才能洞悉的惊人秘密。与此同时很多其他类型的书籍也在我的阅读计划之内。读大学时我对文学就颇有造诣——有一年我为《耶鲁新闻》撰写了一系列严肃庄重、中规中矩的社论——如今我打算和这些爱好再续前缘,变回曾经那个什么都懂一点的多面手、百晓生。只从一个方面看,生活终究是成功得多的——这不仅仅是句格言而已。
机缘巧合,我租房子住的地方,可以说是全北美最奇怪的社区了。它位于沿纽约东边放肆延伸出来的细长半岛上——半岛上除了其他自然景观,还有两座外形奇特的小岛屿。两个轮廓相近、一衣带水的巨大蛋形岛屿,从距城市二十英里的地方,伸向西半球最平静的咸水水域——潮湿广阔的长岛海峡。它们并不是完美的椭圆形——而是像哥伦布的故事里的蛋那样,接触桌面的一端是平的——但对于头顶上翩然而过的海鸥来说,它们如此相近的外观,一定是种永恒的奇迹。而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翅膀的人类来说,两座岛在形状和尺寸之外种种截然不同的现象,才是真正的有趣所在。
长岛 西卵村和东卵村我居住在西卵村[3],两个岛中更——好吧,更土里土气的那一个,虽然这是描述两者之间奇特又鲜明的差异时,所能使用的最肤浅的标签。我家恰好位于蛋形岛屿的尖端,离海湾只有五十码远,它紧紧地嵌在季租一万二或一万五的两栋别墅之间。右边的那栋别墅,不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一个庞然大物——它就像诺曼底地区某个市政厅的完美还原,嫩绿的藤蔓轻轻包裹着的崭新角楼,忠诚地守护着别墅的一侧,泳池由大理石制成,草地和花园占领着超过四十英亩土地。它是盖茨比的宅邸。或者说,当然啦,我并不认识盖茨比先生,应该说它是一位叫那个名字的绅士所居住的宅邸。我的房子就相形见绌多了,但它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不点,我因此有机会欣赏邻居家的水池和部分草地,同时又能近距离感受富豪的生活——这一切只要八十块每个月。
[1]这里作者应该是在讽刺一战中德国人向战场输送大量士兵。
[2]Midas,Morgan和Maecenas应该都是银行家或者商业大亨,未详细查证。
[3]西卵村现为Kings Point附近地区,东卵村现为Sands Point附近地区;详见文中地图。
前两次的翻译可谓艰辛至极。一,本书的正式情节还没开始,没有情节逻辑就容易混乱,前面翻译的基本都是在做铺垫,而且后面还得持续一阵子,所以这一部分不管翻译还是阅读都比较枯燥无聊;二,可能是东西方思维的差异,有些话咱们看来完全没有浪费笔墨的必要,而且某些地方的因果关系、递进关系也莫名其妙,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理解力不足;三,比喻是很难对付的问题,作者可能会用字典里根本查不到的义项作比喻,导致一些部分存在多种可能解释,难以分辨;四,俚语也很棘手,没有实际经历过外语环境无法理解;五,第二次翻译的这部分包含的地理描述太繁琐了,最后不得不把东卵西卵的实际位置都google出来,照着图翻译。希望后面进正戏以后顺利一点。
距盖茨比出场还有一段时间,十分期待,就像之前说的,再看这本书完全是冲盖茨比去的。
原著:《The Great Gatsby》
作者:F. Scott Fitzg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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