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内在迫害者、受害者、拯救者三个角色的角逐,今天写三者的和解!
三个角色都是为了服务于我们,但如果本身有冲突矛盾的地方,就不仅不能很好的服务于我们,反而会增加内耗,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这种功能不良的角逐模式要满足的是什么,怎样来更好的满足它们,让它们和解,以达到能量的和谐!
和解,一般由最有需求和力量的部分来引发!通常,迫害者是力量最大的,持续力最久,破坏性最大,也最普遍存在的,但它们往往对生命充满期待和希望,这份强烈的期待既可以带来破坏性,也是改变的动力!
我内在的迫害者,最想要的是价值感,它有一个糟糕的信念:别人重视自己,才是有价值的。它以为自己的价值感建立在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方式上,这是原生家庭生活留下的印记,因为家庭在塑造我们!只是它会以指责、评判、打压的方式去要它要的东西,而且往往外求,这会加重人际关系的负担,外部援助减少,更加重情况的恶化!
迫害者内在是低价值的。低自尊的人(俗话说的自尊心很强,其实就是低自尊的,所以会在意别人的看法态度),往往指责别人比较多或者自责,也不能承认别人的指责,情绪能级也是非常低的,通常会被不良情绪所困扰,有些人会切断、否认这些情绪,很遗憾的是,就就好比是把火警感应装置给拆掉了一下,让人无法预先了解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抑郁也是一种情绪的切断!最终导致跟内在生命力的失联,生命活力下降,生命张力减弱生活品质,工作社交能力的下降!
所以情绪是一个好线索,是生命的温度计,晴雨表,它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我自己!任何情绪来了,善待它,倾听它,拥抱它……我能够转化我内在最大的迫害者,就是靠内在无价值感带来的羞耻,当我顺着它往下走,我才知道内在迫害者最想要的是价值感,而且想向别人要,我做的第一件是觉察它,然后是承认它,然后是接纳它,然后是行动改变它,我决定不再扮演迫害者,我放下指责自己的手,也欣赏感谢它为我做的一切:它不断的提醒我,让我上进努力,争取,让我永远保有希望……它就像一个大法官,时时刻刻显示我还有哪儿可以做得更好,显示我进步的空间。
不过呢,今天的我,不需要再用这种残酷的方式来求生存了,我有更多的能力,我可以按自己的心意去做一件事,也不需要一个大法官来监督我了,我内在的自律可以帮助我了!!
当我不在做迫害者,自然我就可以不做受害者了,受害者出来的时候,往往是感觉委屈的,无助的,责任在别人的,受害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自我负责,它把这个权利给让出去了,受害者要做的第一件是就是收回自己的权利,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做受害者,基本上没有谁可以伤害我们了!!
没有受害者,基本也就不需要拯救者了!!
一旦它们和解了,那我们的力量就可以都用在建设上了!生命也因此变得更轻松自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