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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名利当作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读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一)

把名利当作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读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一)

作者: 雅楠原创 | 来源:发表于2017-06-03 17:34 被阅读162次
    把名利当作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读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一)

    虽然我们无数次听到类似“人生如梦”、“一切皆为虚幻”的话,但是看看身边活生生的人,忆起经历的每一件刻骨铭心的事,怎么能说是虚幻呢?

    所有的感情当彻底消失的时候我们会稍微有那么一点体会到虚幻。不论曾经对一个人多么恨多么爱,无论曾经做过感到多少骄傲多么自卑的事,当时间冲淡一切的感受,我们会经验到存在的感觉就沙滩上刻下的痕迹,一个浪头过去,冲刷得那么干净,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似的。

    即便如此,我们的心灵还是会为外界所激荡,我们无法做到主观上不留一丝痕迹,没有一点情绪。只不过,我们已经清楚除了自己的心灵受到触动外,外界原因本身既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

    人天性决定我们会希望遇见善的、有利的、快乐的。若是说人难免心动,那么我们生活的最高目标就是得到永恒的快乐,即幸福。

    生活中最常见,并且由人们的行为所表明,被当作是最高幸福的东西,归纳起来,大约不外三项:财富、荣誉、感官快乐。

    感官快乐是最容易得到的,我甚至认为这种快乐都不需要付出努力,是最廉价的,用钱就能买到。娱乐业之所以历朝历代经久不衰正是缘于此。

    人们乐意享受这种即刻就能体验到的快乐。这种快乐一方面是及时,另一方面是不长久。“借酒浇愁愁更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乐极生悲”也是一样。

    当人心沉溺于感官快乐,直到安之若素,好象获得了真正的幸福时,它就会完全不能想到别的东西。但是当这种快乐一旦得到满足时,极大的苦恼立刻就随之而生。

    另外两种财富和荣誉不一样,它们是需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的。在我们语境中,这两样东西就是名利。名利和感官快乐最大的区别是“及时”,名利无法即刻获得,也不会立刻就有苦恼与悔恨相随。

    名利追求的虽不会有“借酒浇愁愁更愁”的苦恼,相反收获的名利越多,我们越感觉快乐。然而正因为快乐,我们想要进一步获得更多名利的念头也就愈强烈。问题在于,这个念头伴随着的希望一旦落空,我们感到沮丧失望时,极大的苦恼便跟着发生。

    斯宾诺莎说荣誉还有一种缺点,就是为了追求荣誉,我们必须完全按照人们的意见生活。实际上,不只荣誉,在利益的追寻中也是一样,我们都有类似的一些经历,比如为了待遇更高而选择一个不太适合自己的工作,比如为了一笔利润可观的生意,迎合客户做一些违心的事。

    如果把名利当成目的,我们就会必然承受这些痛苦。但是,如果只把名利的追求做为手段,则它们就会受到一定的节制。我们用这个工具去追求的最终目的的实现,会极大减少名利产生的痛苦,对我们最终的目标也有很大的帮助。

    至于这个最终目标是什么?每个人可能都不太相同。斯宾诺莎给了一些建议,总的来说就是这个最终目标是符合“神”性,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比如关于了解自然、道德哲学、儿童教育、医学、科技技术等等。也就是说,这个最终目的一是包含更多客观规律,可以完善认知的;二是这个目的除了完善自己,还可以借此完善更多人。

    最后,如果我们树立了这样一个最终目标,那么生活便有了改变,这个改变即斯宾诺莎的生活规则:

    1、 一切不妨害于达到我们的目标的事情,都必须尽力去做。
    2、 享受快乐必须以能保持健康为限度。
    3、 最后,对于金钱或任何其他物品的获得,必须以维持生命与健康为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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