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象州市一个叫高阳的作者写了一本侦探小说《真相记》,一家电视台看中了这本小说,有意将它改编成电视剧。
由于这是本地作者写的小说,报社迫不及待地报道了这一消息。很快,看到这条消息的人,都找来了这本小说阅读。
象州市公安局局长乔汉民经人介绍也读到了这本小说。他仅看了三分之一的内容,就被震惊了。
虽然书上写着“本小说纯属虚构”,但这本侦破小说分明就是以18年前他侦办的那起“张枫伤人案”为原型写的。小说的结尾指出打伤女受害人谷娟的不是张枫,而是柳大庆。
“简直是胡说!”读完小说的最后一页,乔汉民愤怒地站了起来。他点了一根烟,开始回忆18年前的那起案子。
那天黎明时分,一个早起跑步的人发现一个女孩衣衫不整地昏迷在象州市棉纱厂的篮球场边,脑袋上一片血迹。这人当即打了120,又打了110。
救护车来了之后,把女孩送往医院救治。当时的刑侦队长乔汉民也领着刑警赶到了现场。由于凌晨下了雨,现场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两天后,医生告知乔汉民,女孩永远醒不过来了,她因大脑遭重物撞击,成了植物人。
女孩名叫谷娟,是棉纱厂女工。因为女孩成了植物人,所以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无所知。经法医鉴定,谷娟遭重物打击的时间应是头天晚上的9点左右。
刑警们调查走访后,一个叫张枫的人有重大嫌疑。
张枫是小学音乐老师,长相帅气,歌唱得好,在本市有“小毛宁”的美名。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进了棉纱厂。
还有一个赶火车的职工晚上8点从家里出来时,路过篮球场看到谷娟和一个男人在说话,后经辨认,这个男人就是张枫。
张枫被带进了刑侦队,可他只是承认和谷娟在篮球场上说了10分钟话,然后就去了该厂 一个女职工杨春芳家拿书。在杨家坐了两个多小时才走,也就是晚上10点多离开棉纱厂的,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乔汉民当即和两个刑警来到杨家核实,杨春芳一口否认了张枫在她家呆了两个多小时的事,说张枫拿了书就走了,她同时也否认了自己和张枫存在暧昧关系。
关于这一点,杨春芳说她的丈夫柳大庆可以作证。那天晚上,柳大庆一直和她在一起。
回到审讯室,乔汉民问张枫:“你到底在杨春芳家呆了多长时间?”
张枫回道:“我在杨春芳家呆多长时间,这很重要吗?她说我拿了书就走了,那我就是拿了书就走了。然后我回家睡觉了。”
乔汉民问:“既然你没有在杨春芳家呆两个多小时,那你为什么要骗我们?”
张枫答:“我觉得这样说省事,免得你们老是问我。”
乔汉民问:“谁能证明你离开杨春芳家后,就回家睡觉了?”
张枫答:“我单身,一个人住学校的单身宿舍,没人能证明……”说完,他就再也不开口了,案子到此僵住了。
案子的最后突破是医生带来的一个消息,他们告诉乔汉民,在给已成植物人的谷娟检查身体时,非常意外地发现她居然怀孕3个月了,现在这个3个月的婴儿已经流产。
当乔汉民把这个消息告诉张枫时,张枫精神崩溃了。
他承认自己和谷娟谈恋爱,并多次和她发生关系。
那晚,他约谷娟在棉纱厂篮球场上见面。最后两人因故吵了起来,他恼羞成怒挥起拳头狠砸了她的脑袋,致使她流血昏迷倒地。
案子结了以后,张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
这就是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可现在这个案子竟然被一个三流作者颠倒了是非,居然说张枫不是凶手,真正的凶手是柳大庆。乔汉民决定找这个作者好好谈一谈。
第二天,乔汉民找到了《真相记》的作者高阳,指出这本书是诽谤。
高阳说:“我已经在小说的扉页上申明了,本书纯属虚构,你难道没看见?”
“可是现在整个象州市所有的人,都相信它不是虚构的。”乔汉民说,“当初这个案子发生时,你才多大?”
高阳想了想,说:“我那时在读小学,大概10岁吧!”
乔汉民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书中的推理是这样的。案发那天晚上,张枫确实在杨春芳家呆了两个多小时。相反,杨春芳的丈夫柳大庆那天晚上根本不是一直呆在家里,而是晚上9点才从外面喝酒回来。他回来时路过篮球场,看到了谷娟,想非礼她,结果遭到谷娟的反抗。最后他挥拳击打她的脑袋,致使她脑袋出血昏倒在地。柳大庆逃离了篮球场,来到家门口,看到张枫坐在家里,不敢进去,因为身上有谷娟的血迹。他一直藏在暗处等张枫离开后,才走进家。后来警察来杨家调查时,杨春芳作了伪证。”乔汉民几乎是在复述高阳写的《真相记》中的部分细节。
高阳点点头,轻轻说了句:“记性很好嘛,看来乔局把书仔细看过了。”
乔汉民问:“你这么写是有依据还是凭空推理的?”
高阳喝了口水说,《真相记》中的推理事出有因,由来已久。这要追溯到他为张枫送信说起。
那时,他是棉纱厂的职工子弟,家住在棉纱厂的家属区,他读小学的音乐老师正是张枫。有一天,张枫在学校里喊住他,让他带封信给棉纱厂的杨春芳。
高阳是一个极听话的好学生,音乐老师如此信任他,他当然愿意效力,这样的信前前后后带过好多封。
那时他就已经知道,张枫和杨春芳的关系很不寻常,所以他相信出事的那天晚上,张枫确实在杨春芳家呆了两个多小时,他完全没有作案时间。
乔汉民听了高阳的话,吼道:“你是说张枫让你带信给杨春芳,而不是带给谷娟?你当时为什么不早把这个情况向我们报告?”
高阳白了他一眼,说:“这就太扯了,我那时才10岁,人微言轻,懂什么?而且张枫反复叮嘱我,不准把送信这事告诉任何人。我是个好学生,老师说的话我能不听吗?”
乔汉民意识到当初自己办的这个案子可能真的错了。
高阳接着告诉他,等到他成年以后,偶然看到这个案子的一个纪实报道,看到杨春芳的证词后,他才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于是,他就想以小说的形式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为了证实高阳所说的真实性,乔汉民拉着他当即去找杨春芳核实。两人乘车来到了杨春芳家,见到了已经50多岁的杨春芳和柳大庆。
当乔汉民向杨春芳说明来意之后,杨春芳没有急着回答问题,而是先说了丈夫柳大庆的病情。她丈夫柳大庆4个月前诊断出患了膀胱癌,做了手术,手术貌似很成功,可是医生告诉她,柳大庆的膀胱癌已到了中晚期,活不长了。
杨春芳说:“其实我们夫妇早就想到你们会来,那本《真相记》一面世就在象州市引起轰动,我丈夫就想去找你们,把话说清楚,我说用不着,你们会来的。果然,你们来了。”
乔汉民解释说:“我们来只是想澄清一些问题。”
杨春芳苦笑着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张枫那天晚上确实在我家呆了两个多小时。”
乔汉民和高阳对看了一眼,杨春芳的话意味着“张枫伤人案”已被推翻。
柳大庆绝望地咽了一口唾沫,说:“我真没想过要杀她。”
最后,杨春芳承认自己当时做了伪证。那天晚上,张枫的确是在她家呆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坐在沙发上看一个电视剧。
电视剧播完以后,张枫才懒洋洋地离去。而她矢口否认这事,一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二是为了保护丈夫柳大庆。
听完杨春芳的述说,乔汉民再次震惊了,一个毫无侦探经验的三流小说家,居然连蒙带猜地接触到了事情的真相:柳大庆那天晚上9点从外面喝酒回来,醉醺醺的他在篮球场上看到了谷娟,他想非礼她,结果遭到了她的反抗。恼羞成怒的柳大庆于是挥拳击打她的头部,致使她脑袋出血昏迷倒地。而这个时候,张枫正坐在杨春芳家看电视。
后经再次提审张枫,他承认自己之所以认罪服法,是因为谷娟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就是他的。
那天晚上,谷娟说要跟他结婚,他拒绝了。他爱的人其实是杨春芳,他俩从小就是邻居,青梅竹马,长大后杨春芳却阴差阳错地嫁给了柳大庆,但两人一直在暗中来往。
至于跟谷娟谈恋爱,完全是这个不谙世事的姑娘被张枫的外表和歌喉迷住了的缘故。
当张枫知道谷娟成了植物人,肚里的婴儿又流产了,他感到自己罪孽深重,处于深深的自责和内疚中,于是甘愿服法。
能证实张枫不是凶手,还有一个证据。
那天晚上,张枫走出杨春芳家,随后柳大庆闪身进家,这一切全被黑暗中的一个小男孩看到了。
这个小男孩就是后来写成轰动一时的《真相记》的作者高阳。
一个月后,张枫被释放。
两个月后,柳大庆因病死亡。杨春芳因犯伪证罪,被收监了。
真相,有时会被刻意掩盖,但总有沉冤昭雪的一天。正义,有时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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