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泰芬 ( tinafen2010 )
跨界团队长,北大经济学硕士,心灵按摩师 Tina 三姐姐,公众号:财富经纪人Tina
昨天在朋友圈发了意外险小测验,引发了各个群都在讨论这些题
本想作为趣味测试,在团队内和朋友圈讨论下意外险的七种小案例,结果引发了各个群都在讨论这些题的答案,为小伙伴们的勤奋好学点赞。
这七个案例没有标准答案,现实生活远比剧本要复杂得多,深究因果逻辑关系,有些还需要通过尸检才能明确死因。
这次就当是意外险近因原则的复习吧。
(稍安勿躁,测试题,下面有解答)
意外险的定义: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损伤的客观事实。四个构成要件同时满足: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伤害事实成立。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了意外伤害,并且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保险责任。只有当意外伤害与死亡、残疾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才构成保险责任。
比如,意外怀孕,算意外吗~ :)
从实践来看,“近因”是影响理赔的关键因素,也是容易引起纠纷之处。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出现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保留事故原因证据,以便保险公司理赔时,对保险责任准确认定。
从定义来看: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能理解为时间上的、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也是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事件或一连串事件的最初原因。
保险责任的认定:
两个以上原因危险连续发生造成损害,若后因是前因直接、必然的发展结果或合理的延续时,前因为近因。在此,前因与后因之间,自身存在着因果关系,后因不过是前因作用于保险标的上因果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或者说,后因在前因与损害结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起到中介或媒介的作用,但其对结局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前因才是近因。
保险人的责任可根据下列情况来确定:
1)如果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负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例如:船舶在运输途中因遭雷击而引起火灾,火灾引起爆炸,由于三者均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对一切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2) 如果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不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举个栗子
(以下均有多种可能性,背景和过程描述简单,现实生活中有些属于容易引发纠纷的案例)
赔:摔伤医疗费(如有医疗责任并且需要治疗时)及救护费用
不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可赔付保额)
原因:意外发生的最初原因是不小心摔伤了,最后死因是肺炎(疾病)。摔伤是一连串意外事件的最初原因,但并非摔伤的必然发展结果或合理的延续,最终因肺炎死亡,属于寿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实际工作中到底什么原因导致的身故还需通过尸检才能判定。
赔:身故。同样是爬山摔伤,因失血过多而死或伤口感染引发疾病而亡等,均属于近因原则判断的意外死亡。
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可赔付保额)
原因:这个也比较容易发生纠纷,发生伤害的最初原因是突发心梗,疾病导致的伤害,但这个真如案例中明确失血过多而死,而非失血但最终因心肌梗塞而亡,因此保险公司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如果解剖后发现因心梗而死,保险公司不会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赔:摔伤医疗费及医疗运送、转移等费用
不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可赔付保额)
原因:这个案例对应第一个案例,同样是失足摔伤,但最终因心肌梗塞而死亡,属于疾病身故。摔伤并不必然引发心梗,不属于近因,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赔:咬伤发生的医疗费及疫苗费用
不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可赔付保额)
原因:这是引用近因原则的特殊案例。被狗咬伤是引起甲患狂犬病的最初原因,但中间有其他独立因素的介入(打了疫苗,并且疫苗失效)导致甲身故,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可赔付保额)
原因:如果细究这个案例也有很多问题,但就文字描述来讲,甲被狗咬伤是引发狂犬病发作,并身故的直接原因,因此保险公司承担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这里作为被保险人的甲,应当在被狗咬时及时报案,并去医院做及时伤口处理和打疫苗;
还有,被狗咬伤时没有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或找经纪人),最终厘定意外身故时还需要取证等过程,会比较麻烦。建议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报案,并做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不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有醉酒的除外责任,也不赔付保额)
原因:大部分意外险中食物中毒、醉酒或酒精中毒等属于免责范围,由此发生的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赔:意外身故(如有寿险,有醉酒的除外责任,需要确定是饮酒还是醉酒状态,才能厘定是否赔付)
原因:如果有醉酒的除外责任条款,甲属于饮酒而非醉酒状态失足下水身故,保险公司承担给付意外死亡给付责任。
比如除外条件是酱婶而滴
以上基本解答了七个测试题。
但意外险的事故判定远没有那么简单,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
除了上述直接原因、近因之外,还有诱因而导致的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也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诱因是指意外伤害使被保险人原有的疾病发作,从而加重后果,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举个栗子。
还是倒霉的甲,原本患有血液病,不小心被割伤后血流不止致死。割伤可以认为是意外伤害,但是这些意外伤害对健康人而言所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微乎其微,真正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原患疾病,意外伤害只是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诱因,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者遭受这种意外伤害可能产生的后果给付保险金。
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
请珍惜绳命
用意外险寿险护身。
公众号:财富经纪人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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