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和陆阳的相遇,和大多数电视剧的青春狗血剧情一样,高一开学第一次排座位,就阴差阳错的和他成为了同桌。陆阳应该算是班里很好看的男生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高高的个子,皮肤白皙,五官不算精致,但是让人看上去很舒服,很阳光。
那时的他看起来像是个不会玩恶作剧的腼腆男孩,对大家说话也很礼貌很客气当然也包括我。时间长了,大家也就熟络了起来,我知道他数学成绩还不错,喜欢篮球,会弹钢琴,写得一手好字,也可以像模像样的画几幅画。总之,是个全能型选手。
“陆阳,你上辈子怕是个女生吧,怎么琴棋书画样样都会,都让我觉得自己不像女孩子”
“有自知之明就好”
他会一边嫌弃一边耐心得给我讲数学题
“林觅清,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不这么笨?”
“那大概要等到下辈子了吧”
“下辈子我可不要遇到你这么笨的同桌了”
我喜欢吃零食,抽屉里总是放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有时吃的地上掉满零食渣,他总是会不厌其烦的帮我清理掉然后漏出一脸嫌弃的表情
他喜欢在冬天将手伸进我的后脖子里,也喜欢嘴里叼着零食挑衅的问我要不要尝一口。他会在上课无聊的时候在我的课本上画很多猪头,也会在每学期发新书的时候错把我的书写上他的名字
他总是从外面打球回来满头大汗,然后将校服扔给我,说反正我也是要给自己洗校服的,不如连他的一起洗了,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身上的校服宽松了许多,那是我和陆阳穿错了校服。
我从小体育成绩就不好,跑步总是最后一个,而他恰恰相反,好像天生就很有运动天赋。
“陆阳,你是鸵鸟吗,体育课跑步竟然领先我五圈哎。”
“是吗?我根本都没有用力,下次快你十圈啊”
有一次我非要逞强,参加了学校的长跑比赛,一向对这种比赛很不屑的陆阳也报名了,还扬言要甩我几条街,比赛开始了,当枪响的那一刻我就想要放弃了,我当时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非要给自己找罪受,大家看起来都跑的好轻松,只有我还没跑两圈就累到快要晕过去的状态,这时陆阳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小短腿,加油啊,连终点都跑不到怎么好意思说是我的同桌”最后,他陪我跑完了全程,成绩出来了,我倒数第二,陆阳倒数第一。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打破倒数第一的记录呢,算是一个有历史性的时刻吧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有一天陆阳说他的家人想让他到别的城市读书,后来他就真的转学了。陆阳走后,我的生活总感觉缺少点什么,但是还是每天三点一线努力学习,好好生活,我们偶尔也会发个信息,他会吐槽新学校食堂的饭菜太难吃了,我也会讲讲最近班级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
转眼间到了冬天,我最喜欢冬天,因为我出生在冬天,生日的那天是陆阳的声音陪我度过的,我们通了好久的电话,他说他想要去下雪多一点的地方读大学,我说我喜欢有海的城市,零点的时候他唱了一首我最喜欢的《我怀念的》,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熬过了紧张的三年,陆阳如愿以偿去了东北读大学,他说他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雪,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白了,再后来他出国了,我们的联系也越来越少。
现在手机里播放的是孙燕的《我怀念的》“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每当这首歌响起,我还是会想到他,那个高高的,皮肤白皙的叫陆阳的男孩,像是我青春岁月里的一抹阳光,就像他的名字一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