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搬走了”,咕噜,随着最后一口酒,滑过喉咙,奔腾着、咆哮着,以气吞山河之势冲向胃里,L用他最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了这句最不漫不经心的话。说完之后,L大喝一声:“老板,再来一箱,要冰的,能冻舌头的那种”。我没有接他的话,只是他举杯,我吃菜。
L是我的发小,我俩从小就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他放的屁,我都不用闻,就知道是什么馅的。L是典型的外冷内热闷骚男,情感很丰富,语言很苍白。
灌完了第三瓶啤酒后,他开始继续往下讲:
我认识她的那天,是四月的尾巴,黄历上说宜出行、会友。靠窗的位置,阳光柔柔的铺洒在桌子上,慵懒而带有一丝倔强,正如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你好”她浅笑着对我打招呼,我忘情的盯着她的笑容竟一时忘记回应,直到她的手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才幡然回神。她有一双扑闪扑闪、水灵灵的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会有浅浅的酒窝,那酒窝就如太阳神阿波罗弹奏的琴声一般,当它出现时,人情不自禁就会陶醉、深陷、沉沦其中,而我于她亦然。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她的美,只是脑海中“你最可爱,我说的时候来不及思索,而思索过后还是这样说。”像已经破损到只剩最后一圈的老唱片一样,卡顿着、重复着。
遇见她的74小时后,我们一起走进了电影院,是我们不是我和她。她坐在3排5号,我在4排3号。电影放映的1小时43分钟里,她拿出手机6次、与身边朋友小声议论11次、嘴角泛起笑容32次、拿爆米花103次。电影结束后,大家都在抱怨说剧情单调、演员不走心,但我却看到了迄今为止最精彩的一部电影,每一帧画面都如此的美丽动人,每一秒都让我沉醉、不忍错过。
遇见她的147小时后,和她挥手告别:“明天见”。一小时前下班的路上碰到了她,她走路、我骑车,她回家、我“回家”。两天前,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听她提起,她每天都走路回家,要走半个多小时。于是,跑市区买来支架,叮叮当当搞了一下午总算给自己那台老爷车装上了后座。装上之后才发现,整个车子就像卸了妆了的网红脸,不堪入目。丑是丑了点但总归是能用了。后来,我在路口遇见了她。
遇见她的864小时后,沙滩上海水还未来得及将所有记忆带走的地方,印着两双浅浅的脚印,一双是她的,一双是我的。奔跑的身影、迎风飘扬的裙角、大海还有她的回眸一笑。斯如洛神,仿佛兮若青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她靠着我的肩膀,一起看日落、日出,听着她睡着时浅浅的鼻息。
遇见她的1269小时后,我又听到了一天中最美好的三个字“早上好”,琢磨着今天下午要不要在路上买只雪糕,然后和她一路吃一路“顺路”走回去,还在计划这个周末要不要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然后买一大桶爆米花,看着她将其完全消灭,规划着这个小长假最适宜的旅游路线......
8个小时前,也就是遇到她的第1272个小时,她说她要走了,向我说了再见,用她一向的方式,一向的可爱、一向的美丽、一向的温柔。我总觉得一个人既然做出了决定,那么再去让其改变终归是不容易的,况且是离别,转身即天涯,再多的挽留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没有挽留,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生命中一样,我也没有做好挽留的准备。
L举起一瓶酒“纪念我死去的爱情,纪念我失恋第......”这货开始掰着手指头数了。“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照着这货肩膀就是一拳“你大爷的,你哪来那么多风流情感史,什么时候去参加那个什么“陌生人零距离交流”,赶紧把你二十几年陈的初吻献出去吧”!
干完最后一瓶酒,我的眼中已尽是美女状态,而他还能分辨出凤姐和范冰冰。L打小就能喝,也是有一人干一桌人的光辉事迹的,只是他一到要喝的关头像什么同学聚会之类的就装死,每次都说是两瓶倒,结果是最后比谁都清醒。
“那小姑娘去哪了?”
L贼眉鼠眼一笑,我顿时觉得大事不妙,这货上次对我这么笑,是将我要送给一个女生的礼物掉包成一盒避孕套,然后推我出门的时候。
“她搬到外面的办公室了,就像搬出了我的心一样”。L说道“暗恋是一个人的风花雪月”。
“去你大爷的,到头来还是一场暗恋你都失暗恋多少回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用最大的声音吼到,不是怕他听不见而是怕我声音太小,“你丫,刚说的那些不会是周杰伦拍《天台》——自编自导自演吧”。
L一手扶着墙,悠悠的抛了一句“你猜”。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他尿了一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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