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雪,天空飘起了雪花,气温下降了一点点,终于有了冬天的样子了。
北方的冬天,总是冰火两重天。家里暖意融融,俨然是夏天,屋外的寒意也还不凛冽。我在秋衣和冬装前踌躇不前,事到临头只好闭着眼睛随手拎起一件潦草地裹在身上。
雪花一片一片飘落,轻轻地划过脸颊和发丝,冰冰凉凉的,空气湿润多了,皮肤感到很舒服,终于没有那么紧绷绷的了。
一入冬,我的嘴唇就开始干裂,脱皮,皮肤也是干燥得像撒哈拉。笨手笨脚地把久居在冰箱里的面膜敷在脸上,脸上的细胞抢夺不过燥热的空气,终于,久旱的皮肤没有任何悬念地一败涂地了。
我过敏了。
抬头看着镜子里一脸红疹的自己,茫然地对视着,额头和左边脸颊还可耻地冒出了两个硕大的痘痘。
十八九岁的时候,我狠狠地长了几年痘痘。不光脸上,还有背上,密密匝匝地,此起彼伏。
课余的兴趣,就是大街小巷里寻觅各种美味的吃食。菲菲姑妈熬煮的白粥,软软糯糯,老远就闻见扑鼻的米香。从湖里刚砍下的新鲜的藕,和猪骨一起在瓦罐里慢慢地煨,离家的思绪就犹如汤汁一样在小火中变得醇厚绵长。
青春惆怅,变得嗜辣,又遇见几个无辣不欢的室友,虾尾、锅仔、鸭脖子……辣给味蕾带来太多的刺激和释放。胡同学为了保护嗓子,和他那一脸更加惨不忍睹的痘痘,只好佯装胃痛,看着我们吃得完全顾不得形象和脸上的痘痘,默默地叹气摇头。
夏天的武汉,热得简直透不过气,最喜欢穿得清凉,去找巷子深处的菱角,微甜,嚼着还略略回甘。胡同学赞同女孩子吃菱角,温润平和,滋补肺脾。
爱上菱角的清淡简单,就渐渐不大习惯那些浓烈的火辣咸鲜,痘痘果然偃旗息鼓,默默消退了不少,皮肤也光洁细腻了很多。
痘痘奇迹般地消失了,连痘印都没留下。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长过痘痘。胡同学远渡重洋留学后,再没有人陪我那样吃过菱角,帮我一只一只剥开壳,开心地看着我把白白嫩嫩的菱角肉全部吃下去。
过去了这么多年,如今无意长出的痘痘,让我突然开始怀念菱角。
找了好久,根据陌生人告诉我的地址,我终于在一个很远的菜场角落里找到了菱角,黑黑的安静地躺在竹筐里,雪花轻轻地拂过,悄无声息地化掉。
于是,用心挑选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新雪,欣喜地回到家。菱角倒入盆中,用清水反复冲泡,洗去泥土,入锅,大火煮开后,改中小火再煮十五分钟,捞起,沥去水份,装入盘中,端上茶几,就是我久违的茶点。说是茶点,茶才刚刚沏好,菱角却几分钟就光盘了。
还是熟悉的味道,平和而略略回甘,就像那些久远的记忆,不浓烈,但是却不会消逝。喜爱辛辣的我终究接纳了性味甘平的食物,而胡同学逢吃辣就面红耳赤,却还要舍命陪君子,从不退缩,最后竟然也是辣不怕了。
秋冬,只要能找到食材,我总会安静地煮一锅菱角,慢慢地剥开,与记忆里的味道和时光重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