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道德经》道经,十四
三者不可至记,故混而为一。一者,名之道也,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可以与之败,可以与之成。道者,古之为明明也。虽未明,有先觉者,有未觉而秉道者,亦有虽觉且秉,而无成事者也。道也,非成败胜负之可求,道者,顺其天地,安其境遇,和其态势,少欲思辨。有大乘者,未尝通晓道之精义,取其所取,失其所失,自成其果。由是之,囷囷饥民,皲裂黄皮,紫红朱门,霓裳绣锦,皆得其道。道者,拟于定,拟于不定,飞升、破落道之变也。人之所求,有为道,有为变道。变道,道也。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吾等为执今之道,御今之有,方可洒脱。而行其事,明其言,私其欲,则非常道也。
常道有势,变道有行。道以为令,秉执以节。
戊戌年二月初二,皇氏三坟,子时零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