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依法“制”国著称,然而才两代就灭亡了。进占咸阳的刘邦对老秦国的百姓说,你们受秦国的苦太久了,我现在将秦国的法令全部废掉,就跟大家定三条规矩: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这就是著名的“约法三章”。
这“约法三章”的故事传为美谈,然而思路正常的人都知道,光靠这三条能治理好一个国家吗?当然不能。别说国家了,连个办公室都治理不好。所以不久之后,汉朝基本全部恢复了秦朝的法令,并且如秦国一样,培养出了一支专业化的法官队伍。
张释之便是这支队伍早期的一位杰出人物。
张释之生活在大名鼎鼎的汉文帝时代。他并不是一开始就当法官的,在此之前先做了一段时间的“公车令”,就是皇宫里管理出入交通的官员。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起交通违章,一辆马车径直冲进了皇宫的司马门,而按照法令,出入司马门是要下车的。这是一件棘手的事,因为在皇宫里头坐马车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个是好惹的?偏偏这次违章的不是别人,正是太子刘启也就是后来的汉景帝,以及太子同母的弟弟梁王刘武。
张释之偏偏天不怕地不怕,愣是把车子给拦了下来。事情传到了皇帝和太后耳朵里,他们什么反应?汉文帝脱下皇冠向太后请罪:“我真是教子无方啊。”太后则派人带着赦免太子和梁王的诏书来请张释之放行——这饱含两层意思,一是肯定了张释之对太子和梁王的处理,二是对张释之的执法表示充分的尊重。
此后张释之不断升官,一步步做到了廷尉,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汉文帝看重的就是张释之的耿直。
还有比冒犯太子更耿直的事吗?有。那就是冒犯皇帝。
张法官太把自己和法律当回事了。
有一回汉文帝出行,走过某座桥,也许是封路清场清得不干净,桥底下突然冒出个人。给皇帝拉车的马显然宽敞的路走惯了,突然路上横了个人出来,没有防备,受了惊吓,车子险些失控,汉文帝也吓得不轻。想想堂堂天子要是死于交通事故,也创下中国历史之最了。
这件事影响极为恶劣,相当于在美国有个玩滑翔伞的家伙逼得空军一号差点失控皇上一声令下,侍卫们一拥而上把那倒霉的路人抓了起来,带回去交给张法官审问。领导的意图很明确了,就是要堂堂正正地把这险些害皇帝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干掉,还要昭告天下,看谁还敢再挡领导的道!
然而张法官经过审讯后给出的判词是,此人知道皇帝要来,回避不及,躲到了桥下,过了会儿以为皇帝的车队已经过去了,就出来了,没想到撞个正着。念在无心之过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罚决定是:罚款。
罚款?!
这就太不识相了,怎么如此不和中央保持一致?而且这人必须有罪啊,不怪他侵犯圣驾,难道还怪皇帝通过得太慢吗?纵使贤明如汉文帝,也不由地怒了:“这人吓到了我的马,幸亏我的马脾气好,要是换成别的马还不把我给摔死?法官居然只判个罚款!”
张法官毫不退让,立即反驳道: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这话翻译一下:“法律这东西,不但天下人遵守,你皇帝也得遵守。法律规定该罚款那就得罚款,你任意加重就是拿法律的公信力开玩笑。你要是当场把人杀了我拿你没办法,但是既然交给我这个最高法院院长,你就不该干涉。天下法官都看着我呢,如果我判歪了,天下法官以后都乱来了,那人民该怎么办?你自己考虑清楚吧。”
汉文帝沉默了很久,最后憋出一句话,“院长您判得对啊(廷尉当是也)。”
又一回,有个人因为在太庙偷了汉高祖牌位前供奉的玉环而被抓。这真是吃了豹子胆,偷东西偷到了皇家,不但偷到了皇家,还偷到了开国皇帝兼汉文帝亲爹的头上。汉文帝大怒,又将此人交给了张法官。张法官毫不含糊,依法判了“弃市”,也就是在闹市上斩首给大家看。
上交国家?上交国家你就不是盗墓了?在古代你要弃市的,懂不懂?这下皇帝该满意了吧?并不。皇帝看了判决书,又火了:这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缺德的事吗?我把他交给你,就是要你灭他的族,你怎么就照着法律判了!我是要拿这来告慰先帝的你懂不懂!
在汉文帝看来,张法官也太不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了。领袖是要给自己亲爹刘邦一个交代,而且领袖认为只有灭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偷的族,才算是给了亲爹这个交代。但是领袖对法律多少还有点敬畏,还不愿意吃相那么难看,让天下人说自己无视法律,这才要通过最高法院来实现自己的意志。你张法官也太不会领会领袖的意图了吧!难怪领袖最后也顾不上吃相,亲口把自己的意图说了出来。
张法官什么反应呢?他脱下帽子(表示极度恭敬和卑微),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响头,用缓慢却坚定的语气说道:
“按法律这么判就足够了。而且同样的罪行也是分轻重的,现在有人偷了个玉环就要判灭族,将来万一有人挖了皇陵的土,陛下该用什么刑罚来处罚他呢?这才是灭族之罪。”
张法官真是不卑不亢、绵里藏针,头可以磕,判决不能改,还变相咒汉高祖要被人挖坟!
汉文帝能忍么?他忍了,并且又一次批准了张法官的判决。
为什么?因为他对法官和法律的信任:他明白法官的“司法独立”并不是要挑战自己的统治。相反,这是让自己的统治更有序。他更愿意通过法律来进行统治,法律有尊严,他本人的统治也就有尊严;如果他自己带头损害法律的尊严,他的统治也就没有了尊严。皇帝再厉害,你可以让天下人最上不敢说你,难道能让天下人心中不敢骂你吗?
当然,汉文帝有这个想法,除了因为他本人的宽容和大度,还因为他能抓住主要矛盾——他自己没有比“天下大治”更大的利益,而且他相信通过法律能够实现这个利益。所以汉文帝内心再不情愿,也会强迫自己尊重司法独立——至少嘴上要尊重。
但是如果换一个皇帝,情况就会完全不一样。
之后上台的汉武帝,以任用酷吏著称。在汉武帝眼里,“司法独立”绝对是一颗大毒草,是要在他的权威之外搞独立王国,要敢于亮剑,坚决否定。
领袖的影响力是无穷的,在汉武帝的鼓励下,酷吏们肆意歪曲法律,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受害者上至诸侯下至普通平民(主要是受牵连的)。审犯人的时候,先写好判决书,犯人签字承认就是,要是不承认的,就各种大刑伺候,打到承认为止,还要求犯人咬出其他人。
这些酷吏的想法,套用某位女同志的话就是:我是皇上的一条狗,他叫我咬谁我就咬谁!
根据《史记·酷吏列传》,在著名酷吏杜周担任廷尉的时候,冤案达到了顶峰:年俸二千石的省部级官员前前后后被抓了上百人,常常有老部长倒台,新部长屁股还没做热就也落马的;每年地方送上来给最高法院的案子达到上千个,其中多数是所谓的“谋反”,每个案子都牵扯出一堆人;有些案子十年后还有人来告密,提供新的线索,争相检举揭发……这段时间政府下令拘捕的人有六七万之多,各级法官还嫌不够,很积极地将逮捕人数增加了十多万人。
一切都被张法官说中了:
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在汉武帝看来,“司法独立”这样的错误思潮,就是否定皇帝的领导,诋毁汉朝特色独尊儒术的法治道路,是“陷阱”(虽然不知道是谁挖的),是要坚决斗争的。当他将法官团队改造成一支坚定不移地走汉朝特色独尊儒术的法治的队伍后,他就高枕无忧了吗?
没有。他自己最终也成了的受害者。
“巫蛊之术”就是通过虐待人偶来诅咒他人汉武帝的宠臣江充和太子有矛盾,竟污蔑太子用巫术谋害汉武帝。太子忍无可忍,杀了江充,然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造反。汉武帝派军队平定了太子的叛乱,太子和皇后卫子夫都自杀。后来汉武帝知道是江充捣鬼,就灭了他三族。
试想,如果司法独立没有破坏,酷吏没有盛行,江充敢诬陷太子吗?就算太子被诬陷,跟法官解释清楚就是,用得着谋反吗?在汉文帝的时代,这种事无法发生。
而汉武帝也因此失去了继承人,直到他去世,只能选择一个年仅八岁的幼子刘弗陵继位,留下几个托孤重臣辅佐他。几个托孤重臣自己争权夺利,造成政局动荡,幸亏最终胜出的大将军霍光还不至于想要自己当皇帝,否则大汉王朝的寿命恐怕要提前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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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铃响了,那么晚怎么有人抄水表啊?
参考资料: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史记·酷吏列传》
《汉书·张冯汲郑传》
《汉书·武五子传》
《汉书·蒯伍江息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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