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的一天,一个高中同学曾在我的同学录上写下这么一句话:“……而今君入俗尘,…… 渐成世俗之人”。
这本是一句很普通的话语,但是没有想到它,“我乃世俗”却从此却成为我的“紧箍咒”,让我时时不得安宁,成为老公笑话我的“把柄”。
每当我正在“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时候,老公就会冷不丁地抛出一句:“别忘了,你乃世俗之人。”让我顿时失语,不能继续我的“演讲”。
那种被人从山谷推入深渊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每每遭遇这样的时刻,我就恨死了那个给我留言的同学:巍巍中华,浩瀚如大海的汉字,你为什么偏偏就要留下那该死的几个汗字啊?从而一次次地让老公得逞,而让口齿伶俐的我语塞?
每当我在键盘上洋洋洒洒地书写自己的喜怒哀乐、或者“无病也呻吟”的时候,老公总是会不合时机地凑过来,阴阳怪调地送上一句:“小女子乃世俗之人”,让我欲说还休、有口难辩、有气不得发。
从而把我流畅的思路堵塞,让我的“豪情万丈”顿时失去颜色。
每当这时候,我就一次次地悔青了自己的肠子:好好地什么让老公看,自己的同学录,看同学录也就罢了,为什么会让他看见这句话啊。
从而让这句话成为我的“软肋”,一摸就痛,一触就疼!
多少次面对老公的奚落与笑话,我都振振有词地反驳:世俗有什么不好?难道你就不食人间烟火吗?难道你就可以不要面对油盐酱醋茶吗?难道你就可以免俗,而生活在真空中吗?
可是每次反驳的结果,总是以他的那句为结尾:“行,行,我不和世俗之人争论了!这样总可以了吧?”
瞧瞧,最终的结果还是和原来一样,白费我一番口舌。
后来的后来,在经过一次次地冷嘲热讽以后,我就不再计较所谓的“世俗”与否了,我干脆(不,其实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只是我无奈之举!)地认下这个结论“我乃世俗!”
但是多少年来,我始终就是如鲠在喉,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始终无法找到有利的证据来证明——人活着就是一场世俗,谁也不能免俗,世俗是件好事,从而推翻我那个同学的谬论。
慢慢地时间长了,那紧箍咒也慢慢地失去了效力,我也能坦然面对“我乃世俗”的结论了,直到那天我看见了雪小婵的“世俗”那篇文章。
当时的感觉好极了,那时候我就觉得好像是溺水多时的人,终于看见了远处飘来的一根救命稻草,哪怕只有那可怜兮兮的一根。
但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死死地抓住了那根救命稻草。
我一看见“世俗”这个题目,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杂志,然后贪婪地读着雪小婵那细腻、平凡却又能紧紧地拽着你的心的文笔。
慢慢地,我的嘴角一次次地上扬,多少年了,我终于完全从那句“君乃世俗”的阴影中解脱出来。
雪小婵啊,真的感谢你,感谢你给我们带来这么美好的文字,感谢你给我带来这么有力的证明。
可惜当时老公不在身边,否则一定要让他也好好“世俗”一回,以解我的“心头之恨”!
整整20多年过去了,今天我终于可以大声地告诉全世界的人,当然包括老公啦:“世俗有什么不好?正是因为世俗,才有了菜市场里不绝于耳的讨价还价;正因为世俗,才有了家里并不协调但却温馨的锅碗瓢盆奏响曲;正因为世俗,所以才有了淡定,有了从容,有了落叶的飘洒;正因为有了世俗,才有了爱情的浪漫,有了亲情的可贵,有了夕阳下相依为命的垂暮之年的牵手。“
世俗真好,我就喜欢世俗!因为我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世俗的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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