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你列举一些现当代文学的大家,你会想起谁?鲁迅自然不必说,巴金、茅盾、老舍、冰心、钱锺书……..如果把沈从文也安置在内,估计也不会觉得突兀。不过,在当时的文坛上,这个“乡下人”可未曾享有这般的声誉,而这匹“千里马”的发现,不得不提一位伯乐——夏志清。
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一直被当作文学评论和鉴赏里的奇葩。不过,事实证明,就是夏老爷子不受国内阶级党派左右,单纯从文学审美出发评断的方式,不仅捧红了张爱玲和钱锺书,也让后人对沈从文的文学成就有了一个全然不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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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是有宗教情怀的
夏志清觉得沈从文特别的一点是,他能够在这个凤凰城出来的男人身上,感受到别具韵味的宗教信仰,这在中国当时的作家行列中是稀缺的。
传统的中国文化里,其实是缺乏宗教底蕴的。儒家倡导“君君臣臣”的礼乐,民间则是逃不出“因果报应”、“万恶淫为首”等观念。《红楼梦》有比较脱俗的宗教思想,但其倾向实则逃避人生,而非正视人生。按夏志清的结论来说:中国人的宗教不是迷信,就是逃避,或者是王维式怡然自得的个人享受。
不过,沈从文的文字让他耳目一新。节选几段来印证:
“族长的儿子龙朱年十七岁,为美男子中的美男子。这个人,美丽强壮象狮子,温和谦驯如小羊。是人中模型。是权威。是力。是光。”
——《龙朱》
“我的主人,昨夜里在星光下你美丽如仙,今天在日光下你却美丽如神了”。
——《神巫之爱》
我们读沈从文的作品,常常会感到人物形象带有神性的光辉,形体矫健,模样俊美,性情也温柔悲悯。在沈从文的眼里,人对神的信念是人类淳朴纯真感情的保证,只有这样才能保全做人的原始血性和骄傲,不流于贪婪和奸诈。
和国内清一色地信奉马列主义,或者崇尚理性科学的作家相比,沈从文这别具一格的宗教气息无疑深深打动夏志清,而近百年过去,我仍然觉得,像他对古旧中国之信仰,态度之虔诚,在同期的作家中找不出第二个。
那个湘西世界,就是沈从文生命中的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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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下人的人生哲学
看沈从文的一些散文书信,比如说《从文自传》、《湘行散记》,会发现他特喜爱用“乡下人”来自称。按他的话来说:“谁也不能影响我,我是在就是个乡下人,不过我说我是乡下人虽然毫无骄傲,也不在自贬,只是说自己有永远的性情,爱憎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中人截然不同!”
细细读来,会发现“乡下人”这个身份其实是沈从文坚守自我,坚守文学的纯洁性的保护伞。因为“乡下人”的性情是什么呢?通常是保守、顽固、爱土地,也不缺少机警,却不甚懂诡诈。他对一切事照例都非常认真,太过认真以至显得“呆头呆脑”。不过,沈从文就是凭着这股呆劲,不仅打动了“黑美人"张兆和,还凭着这股呆劲,他如饥似渴地阅读,不知疲倦地书写,苦心孤诣地摸索,一砖一瓦地搭建出自己的文学城堡。
这样的呆劲,谁又会不深表佩服呢?谁又能否认它不让人为之倾倒呢?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夏志清认为:“在他的人生哲学中,人若想要追求更高的美德,就要持有原始纯良的天性。”
能表达这种生命力量的,我觉得当属《萧萧》——萧萧是一个童养媳,她12岁下嫁时小丈夫才3岁,还在吃奶。按当地规矩,以姐弟称呼。萧萧长到14岁时已经发育成熟,村里一个叫花狗的帮工用花言巧语骗取了萧萧的身子,又弃她而去。萧萧惶恐地去庙里许愿,吃了一大把香灰,又去溪里喝冷水,无奈肚子还是一天天地大起来,终于遮掩不过被家人发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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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传统的甬剧《双玉蝉》,也是一个少女因父亲酒后失言,被迫嫁给了还在襁褓中的小丈夫。十几年来姐弟相称,年长色衰的妇人不堪这几十年被遗弃的青春和生命,却犹希望和“弟弟”择日完婚。小丈夫长大后考取了状元,不知情地另娶佳人。妇人悲忿交加,说出原委,饮恨而死。
再来对比《萧萧》的结局:几个伯父商量是否要依规矩淹死,或是卖给人做妾。不过伯父不忍,随着萧萧儿子的出生也事过境迁。萧萧的人格似乎未曾受到什么损害,虽然也有过惶恐害怕,但生命还是自自然然地向前流淌,流淌出平和冲淡的美感。原本邪恶的事,换一种眼光,便成为人类精神的美的表现。
3.中国最伟大的印象主义者
对于景物的精髓,或是人类情感的脉络,轻轻几笔,就能精准又生动地勾勒描画出来。这般的写实能力,或许连沈从文自己都不曾意识到。
夏志清就注意到了他的这个“特异功能“,拿西方的绘画对比文字,夸赞说他是“印象主义者”。特别是读散文,我的眼前就仿佛流淌过一帧帧绝美淡雅的山水风情图。
写“情”的,可以拿《主妇》来做例子,里面描写一个结婚三年的女人,一天早晨起来,在床上的胡思乱想:
一朵眩目的金色葵花在眼边直是晃,花蕊紫油油的,老在变动,无从捕捉。她想起她的生活,也正仿佛是一个不可把握的幻影,时刻在那里变化。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最可信的,说不清楚。她很快乐。想起今天是个希奇古怪的日子,她笑了。
今天八月初五,三年前同样一个日子里,她和一个生活完全不相同性格也似乎有点古怪的男子结了婚。为安排那个家,两人坐车从东城跑到西城,从天桥跑到后门,选择新家里一切应用的东西……正同姐姐用剪子铰着小小红喜字,预备放到糕饼上去,成衣人送来了一袭新衣。“是谁的?”“小姐的。”拿起新衣跑进新房后小套间去,对镜子试换新衣。一面换衣一面胡胡乱乱的想着:
……一切都是偶然的,彼一时或此一时。想碰头大不容易,要逃避也枉费心力。一年前还老打量穿件灰色学生制服,扮个男子过北平去读书,好个浪漫的想象!谁知道今天到这里却准备扮新娘子,心甘情愿给一个男子作小主妇!
这样细微又飘忽流荡的印象,似乎是西方的意识流小说中常现的。而这种天才式的写实能力。我想,这和他过往的奇异经历不无关系。
在去北京求学以前,他的人生经验得来全凭混迹江湖的耳闻。作为“将军后人”,他13岁进了当地的预备兵技术班,随部队迁徙,他没学到什么军事本领和知识,却结交了各式各样的人物。有军官、土匪、私娼、舟子。
在怀化驻扎时,亲眼看到700多个人被砍头,像杀猪宰羊般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给杀了!那一幕幕的场景啊……或许,是因为小小年纪,就接触了成人世界里的情欲、堕落和英雄色彩的一面,他更能够穿透这些黑色表象,磨平尖锐的愤怒,带着忠诚和悲悯触摸到温良的本质。
沈从文在那些和土地紧紧相连的小人物上,能够挖掘出他心系的忠诚和纯良。用没有被城市、被商业贸易化所污染的本真人性、用不妥协的美的人性,来对抗世界的堕落和丑恶。他期盼赐予文字以性灵,在清新的故事背后蕴藏的,是热情;在纯朴的文字背后隐伏的,是被人忽视的悲痛。
自始至终,他都在一砖一瓦地搭建属于自己的“希腊小庙”,里面供奉的,是“人性”。他的信仰,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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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沈从文和他身边的人》这本书时,我记得有一个片段令我印象深刻,那是林宰平曾经在和沈从文第一次见面时,就认定其是个天才的文学青年,
第一,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来悲天悯人;
第二,第二,你能不世俗地计较利害得失去为一个理想而努力;
第三,第三,你有自己对人生的看法,还善于把这看法用文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四,第四,你不但有驾驭语言的能力,还能创造自己独特的语言。
这四点都兼有的人,一定就可以是文学天才。你要相信我的眼光,更要相信你自己。
沈从文没有辜负此等期望。他的一生是走过了无数崎岖的路,行过了无数的桥,支撑着他屹立不倒的,只有一颗对文学、对艺术饱含深情的赤子之心。
我想,就是这颗赤子之心,打动了夏志清,让这个“刁钻”的老人毫不吝惜赞词;也是这么一颗单纯而又固执的心,打动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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