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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江湖评文团判官笔|《琅琊令之拜师学艺|青渊剑》

武侠江湖评文团判官笔|《琅琊令之拜师学艺|青渊剑》

作者: 安寺劲 | 来源:发表于2017-04-28 16:21 被阅读131次


    原文来自专题 :武侠江湖专题之勇气咖

    投稿请参照: 武侠江湖专题之勇气咖 专题简介以及收稿标准

    武侠江湖见习评文官:安寺劲

    原文作者 :沅抒

    原文链接 :琅琊令之拜师学艺|青渊剑


    说文章之前,先说点题外话,算是免责声明吧!我不敢说自己文章写的是多好,本文仅用来交流互勉之用,本文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以作者的角度,与原文作者进行文章写作方面的交流;二是以读者的角度,将自己的阅读感受告知作者。对与不对,且再说。

    好了,下面言归正传。


    本文的优点在于,第一小节故事主线背景都有所交代,让读者可以清晰地知道这个故事是以什么情节展开的。噱头是有了,至于怎么下面怎么演变,你就往下看吧,在这里不得不说,作者是学聪明了,这个行文习惯是相当不错的,请继续保持。

    人物刻画方面,两个女主背景交代很清楚,交叉出现,人物性格清晰,但是男主给人的感觉就稍微弱了一些,

    上官秋诉这时才见安墨白身侧还有一女子,全身的红衣,如一团火,乌黑的双眼,闪着精灵的光,好一个娇俏充满灵气的女子。

    楚雁依也看着上官秋诉,一身的紫衣包裹,肤凝如玉,美目盼兮,不自觉在心中赞到果然一绝色美人。

    两位女主的碰面将文章推向了高潮,此处的两人“眼里的对方”描写甚妙,多了些真实。让人的脑海里不觉就浮现出两人的样子;美中不足的是,此处的高潮还未起,便已落,读来不免觉得可惜。

    环境描写方面,此文有多处环境描写,词语优美,对于情节的发展和推动有着很大的作用,从侧面表现出任务内心环境,这是不错的,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毛病就是辞藻堆积,例如:

    日暮西斜,寒风萧瑟,幽香轻浮。虽已是炎夏,

    青篙动水,绿叶轻掩,满湿罗裙,娇俏佳人。

    个人意见,过犹而不及。

    武打描写,文中的打斗场面有,但是没有立起来,场面的紧迫感弱,动作描写欠缺。

    故事的完整性,故事完整性较好,文末留有悬念,期待两位女主的再次相遇。

    本文的疑点:

    1、背景交代,既然男主已经与女主结盟,为何还要悔婚?

    2、文中的雁是如何被掠走的?

    3、男主是死是活?

    文章有所缺憾的是,文章的虽然涉及师徒,但是文章读来给人的感觉,焦点确不是师徒,要知道,题目的主题应为拜师学艺,故个人觉得有点文不对题。


    下面挑一挑文中的小毛病

    日暮西斜,寒风萧瑟,幽香轻浮。虽已是炎夏,

    既然是炎夏,何来的寒风。

    “上官前辈,使的一身好轻功,在下佩服。”说罢,揖了揖手。

    为何不是“习得”,却是“使得”?

    “安墨白,青衣楼楼主,老夫也是江湖叫的响的人,我女秋诉,何以配不上你,让你如此羞辱。”

    称呼啰嗦,建议:安墨白,安门主,即可。

    话刚说完,只听“刺啦”一声,上官烈云已经出招,剑锋直指天突穴。虽是残剑,但谁都知晓此剑乃是兵器世家上官家第一代家主,上官焚灭的焚灭剑,虽尘封多年,威力自是不可小觑。

    其一,“刺啦”一声,形容剑声,有点不妥,除非你的剑是扯下来的衣服;其二,“虽尘封多年”,建议删除,影响阅读。

    安墨白以轻功避过此招,同时青渊剑回转指向上官烈云的太乙穴,转防守为攻击。瞬间飞花满天,一地沉香,天色越来越暗,而打斗也越来越激烈。

    这里作者的原主语是安墨白,但是后半段确是青渊剑,建议青渊剑前面加动词,比如,手执。

    安墨白深知杀了上官烈云,就能摆脱这婚事,却选择了手下留情,入剑一寸半,不至死亡。但体力损耗过度,内力消磨殆尽,失血过多,怕是短时间难以用武。看了一眼上官烈云,深知此时不易再提婚约,便提剑出了桃花坳。

    其一:错别字:不易改为不宜;其二,两个深知略显啰嗦,影响阅读。

    此战后江湖传闻都道是安墨白杀了兵器世家上官家的家主上官烈云,更是将青渊剑封在了凤凌山,今生不再启用。

    啰嗦,建议删除都道是”。

    几年前楚雄携妻子柳星竹和女儿楚雁依隐居此处,柳星竹因绣得一手双面刺绣,被村里的妇孺喜欢,待人也是和气有理。

    语句顺序改为:柳星竹因绣得一手双面刺绣,待人也是和气有理,被村里的妇孺喜欢。

    “嗯,绣的不错。不过你可切记双面绣,可绣万物,唯独不能绣人。”柳星竹看着绣功越发精湛的女儿,是打心底里欢喜,可是她不得不再提醒。也许过了这十年之期,这样的日子就不会再有了,而今日恰巧是这最后一天。

    既然用了连词越发,后文应该接上,故原文改为:柳星竹看着绣功越发精湛的女儿,心底里越发的欢喜。

    “可是她不得不再提醒。” 这句比较绕口,影响阅读。

    “遵命,我的母亲大人。”楚雁依撒娇的在柳星竹身旁蹭了蹭,便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这里可能有人该骂我了,但是我还是要说,个人意见,“身旁”跟“身上”是不同的两个意思,而按照原文意思,应该用“身上”更妥。

    “嘿嘿,楚老三,果然是了解我们的,十年之约,让你们活到了这最后一日,算是焦煞的仁慈。”楚雄听见这声音,知该来的还是来了,哪怕他们躲藏多年,焦煞是能够找到。

    文中的“总,”跟十年之约,相冲突,请细细品读。

    “焦煞,我们的恩怨,我以命来偿,放过我女儿。”沙哑的声音,藏了无数的深情,太多的绝望。楚雄想起自己这一生从未求过人,不想头来求的是个魔鬼。

    错别字:倒。

    楚雄未动分毫,依然立于回廊之下。他握紧双拳,双眼里有了些许赤红之色。扭头看了下女儿,并未哭泣他缓缓的松开握紧的双拳,对着焦煞跪了下来。

    “焦煞,我们的恩怨,我以命来偿,放过我女儿。”沙哑的声音,藏了无数的深情,太多的绝望。楚雄想起自己这一生从未求过人,不想倒头来求的是个魔鬼。

    “斩草不除根,难道等他日她来杀我。”焦煞看着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间跑出来的女孩儿,一脸的木讷,没有放声的哭泣叫嚷,只是双眼满含悲伤怨怼之色。

    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既然前文楚雄已经看到了女儿,后文的焦煞,会看不到吗?

    焦煞看着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间跑出来的女孩儿,一脸的木讷,没有放声的哭泣叫嚷,只是双眼满含悲伤怨怼之色。

    “我用忘忧草抹了她的记忆,来日不会找你报仇

    既然服用了忘忧草,何来的悲伤之说?

    此时前岸传来了一声锣鼓声,隐隐约约有唱戏的声音传来。楚雁依便使劲儿的划着船往前岸走,果然见到了岸边。一团碧绿的翠竹,包围着一座楼,亭台水榭,楼台亭阁,简单而不失情调。

    亭台水榭,楼台亭阁,不啰嗦吗?

    “我,我就是路过的时候,看着好看,便想进来看看。不至于被拉出去杀了的吧,我都还没有见过呢,这么被杀了可冤呀。”楚雁依撇了撇嘴,悠悠的说着,只是声音越来越小。

    此处女孩说话,倒像是混混一般,个人觉得,心里可以这么想,但是话并不一定要这样说。

    “你以后便住这儿?”安墨白抬手指了一个房间,里面除了被褥,什么都没有。心里不自觉想“这哪里是女孩子住的地方,师父真是小气,那么多房间怎么让我住这间。”

    “有事?”安墨白没有得到回答,回头便见楚雁依唯唯诺诺的跟在身后,却见眼里闪过一丝的狡黠。他勾了勾唇角,没在理会,便出了密室。

    虽不影响阅读,但是加粗部分缺主语。

    日复一日,不知过了多久,楚雁依觉得已经针法练的出神入化了,可还是没有见到安墨白的出现。

    错误很明显。

    过了四五六日,终于在一处山前停下,丢了马以轻功进入了凤凌山。

    你把马丢了,马乐意吗?

    “这位想必就是青衣楼楼主的首徒?今日得见,果真有幸。”上官秋诉冰冷透骨的声音响起。

    “上官秋诉,你先伤我师父,现在别说的我跟你有多熟似的。”楚雁依扯了扯嘴唇,慢慢悠悠的说到。

    此话掺杂了女孩的小心思,但是绝对谈不上两人多熟,不妨改为,“多仰慕。”

    上官秋诉脚步向前轻移了二三,然终还是停了下来。她不能,不能去看自己的杀父仇人,可她看见他受伤,心会如此焦急如同要炸裂开来一样。

    原文需要一个转折,这样读来是不是更好,心会如此焦急,

    “当日安墨白走后,我被人击晕,几年来我没有一刻不再查,可始终无音信。凤凌山安墨白否认,不排除是没有人蓄意安排。加派人手去查,随时禀我。”

    到底有还是没有?


    好了,到了此处,此文已经是要了我的半条命,

    以上一家之言,勿气勿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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