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用工单位,对老人(男60,女55以上)用工,极不合理,与年轻人相比,同工不同酬。还要签免责生死合同。
这些找活干的老人,为生活所逼的占百分之八、九十,出来为活动筋骨,打发时间的占比例很小。这批人,农村人最多,单靠农民养老保险(60——80)或稍多一点钱,再加上租地的几百到一千块钱,平均每个月才一百多块钱,在农村生活,饿不死,加上看病,门头差事,想滋润生活,那是不可能的。现在在城里工厂机关,或超市、饭店打工的人,有大部分老人是给儿女带孩子,抽空挣几个钱,补贴家用,为家庭和穆,为儿女减轻负担才去找活干,他们的处境艰难而尴尬。
有大部分的用人单位,利用老人活不好找,就下死力压榨。有个大超市,年轻人做兼职,一个小时13.3元,给老年人一个小时8.3元,老人只能默默忍受,摇头叹气!老人比年轻人掏力多,拿钱少二分之一还多,这叫什么理?这叫坑老人!还有一个大饭店,签合同必须给用人单位签免责声明书,工伤及意外事故概不负责,否则不用。
老人难,做工难,挣钱更难!尊严被践踏,血汗被榨尽!谁让你穷,谁让你老了没用呢!谁让善者多无权钱?谁让社会不理解?谁让老板善者稀?老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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