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孩子

作者: 甜腻老干妈 | 来源:发表于2019-02-09 12:39 被阅读60次
旁人从不赞同,连情理也不容

文/甜腻老干妈

1

关于从前,我原谅过很多。街头乞讨的江湖骗子,抓花我脸的小伙伴,背后戳人脊梁骨的邻居。

可我原谅不了整个二零零三年。

隔了十几年的光景,我已经不记得那天的阳光和温度,只隐约记得我在体育课上扭伤了脚,脚踝肿得像包子,请假回了家。隔着一堵防盗门,我听到一些若有若无的喘息,那声音像是在极力压制,却在穿透厚厚的水泥墙后钻入我抗拒的鼓膜。我愣了愣,低头却看到从脚下蔓延出去的细长的影子。也就是说,现在是刚过正午,母亲应该还在医院值班。

钥匙在锁眼儿里滞留了几秒,我一个激灵,完全顾不上左腿传来的肿胀的阵痛,钥匙都忘了拔,转身跑到小卖部阿嬷那里,拨通了母亲值班室的电话。

那天发生的一切,如同梦魇:我是怎样冲出家门的,怎样语无伦次地向母亲描述家里正在进行的一切的,又是怎样看着母亲和那女人扭打在一起的。

只记得那个下午,锅碗瓢盆碎了一地。

父母离婚的那天,从家门口扭打到民政局门口,整条巷子的狗都在狂吠。左邻右舍街坊邻居,遛狗的,锻炼的,晒被子的,都纷纷聚集过来。那些目光里有可怜,有鄙夷,有嘲讽。

那些视线让我的心迅速生长心生顽疾,让我来不及说疼就丧失了爱的能力。

2.

父母离婚后,母亲变得歇斯底里,可对待病人,还要竭力表现出春天般的温暖。这种反差日复一日地蚕食鲸吞着她的好脾气,只剩我俩的时候,阴沉压抑的氛围便充斥整个客厅,逼着人逃离。

那时我正处于自我意识觉醒的时期,我听《假如让我说下去》,听《野孩子》,听《勇》,在平平仄仄的歌词之间也约摸有了点自己的感悟。我总觉得如果有个男孩子对我三心二意,我一定会毫不留恋地离开,哪怕在别人眼中太高傲太无情。

所以,对于母亲的逆来顺受,我向来是看不惯的。

其实早在那一天之前,关于父亲的种种流言,不绝于耳。父亲是工程师,工作繁忙很少回家,总有些爱嚼舌根的姨婆,抄着手睒着眼在背后说:“男人都不回家,怕是养小的咯。”

母亲气恼,回到家扑倒在沙发上就哭。她是那样过于温柔的人,能被突然窜出的老鼠吓得跳脚。所以她独自吞下苦水,却又在往事反刍时迁怒于我。

某天我哼着歌从她面前晃过。她一张脸瞬间拉下来:“成天摇头晃脑,没个学生样。”

我无话可说,整个房间陷入一种久远的静默里。

如你所见,我的十五岁,兵荒马乱,内忧外患。

好在唱片店的小姐姐是个和善的人,我常去她那里,听李玟莫文蔚小虎队。其实听什么不重要,只要远离那个残羹冷饭的家就好。

那天,我洗了澡散着头发去了唱片店,手里是一把钢镚。

趿拉着拖鞋在店里转了好几圈,唱片店小姐姐吃着苏打饼干看着电视剧,无心看店,我这才好意思在店里消磨下去。我在货架前转悠了好几圈,掂量掂量手里的钱,再瞅瞅唱片的价格,最后悻悻地走开。

自从父母离婚,我的零花钱少了一大半,连买一张唱片都要省吃俭用。

垂头丧气地走到门前,玻璃门在我面前自动打开。我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男孩,穿着白色高领毛衣,薄薄的单眼皮。见我看他,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你是不是没有钱啊。”

这下轮到我窘迫了。

仿佛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他搅搅衣角,说,“我没别的意思,我也喜欢师太。我是说……或许,我可以借给你我的唱片。”

我在那一刻“噗呲”一下笑出声来,然后忙不迭地点头。

江南草长莺飞的三月,春风拂面,挠得人心痒痒。妇女们搬个马扎坐在巷口织毛衣,扯着东家长西家短,我坐在男孩的自行车后座,穿过一条条巷子,惊飞一丛麻雀。傍晚时分,暮色四合,整个巷子都笼罩在炊烟当中。他弓着腰卖力地蹬,我坐在后座晃荡着脚。

也是在车后座上,我知道了他叫许浩南。

他最喜欢张国荣的电影。

尤其是《霸王别姬》。

他的车轮飞快,带我进了一家地段优渥,风格清丽的小区,在一栋被樱花树围绕的楼前停下。门口的保安甚至还向我们鞠躬,这是我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父母离婚后,我跟随母亲住在一座老式居民楼内。那是一栋建于六十年代的筒子楼,一共六层,最上面还有很有年代感的、红五星的浮雕。墙面水泥早已斑驳,一条条裂纹在墙缝罅隙间蔓延出去。楼下是满得要溢出来的垃圾桶,散发出阵阵恶臭,偶尔有衣衫褴褛的乞丐在那里翻找着,不放过任何一个果腹的机会。

就在我发呆的空当儿,许浩南抱了一堆唱片下来,甩甩头,“上车!”

我接过来,小跑几步跳上后座。肩膀撞上许浩南背脊的时候,我的手一抖,唱片呼呼啦啦落了一地。许浩南无奈地摇摇头,把自行车停在一边,蹲下陪我一起捡唱片。

我看着他微微隆起的喉结,突然就有点心动。

3.

也是那年四月,张国荣抑郁症病情失控,当真如那焰火般,在最惹人注目的高度坠落。

无所事事的我抱着厚厚一叠唱片,手边是倦怠的黑猫,窝在家里那一摇晃就嘎吱作响的摇椅上,一遍遍循环着哥哥的《霸王别姬》。哥哥施薄粉,点绛唇,眼波流转,真真是比女人还美。

有时,我也坐在筒子楼下的花坛边,听着音像店一遍遍放着的《当爱已成往事》。

那旋律穿过树叶罅隙,穿过旧街巷,穿过热干面的腾腾热气,穿过整个二零零三年。

许浩南来找我的时候,他抱着书穿着白衣站在那里,阳光透过他的身体撒进我的眼里。我迅速甩下拖鞋,披上外套下了楼。

许浩南看看天空,又看看我,有点颓丧。春末的街,有点略微的凉,犬吠声从远处传来,听起来像低声呜咽,在解释一个说不清的痛处。

在那个信仰可以被当成生命的年代,哥哥的逝世无疑带给了很多人悲痛,比如许浩南。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或许只是看到了他暮霭沉沉的眼睛,我想给他一点力量。下一秒我就张开双臂环住了他的肩膀,他有些诧异,甚至还有两秒钟的微微颤动。随后,他轻抚我的头发作为回应。春天的风吹过无人的街巷,头顶绿叶微微动了动。那时的我们年轻地像枝头新芽,觉得世界很小,我们两人一马,转眼就是天涯。

许浩南从刚才那个拥抱中抽身,抚上我的后背,捏捏我的胳膊又捏捏我的肩胛骨,摇摇头说,你太瘦了,得多吃点才行。走,我带你去搓一顿。

许浩南说,其实他很喜欢打野食,只是父母管的太严了,规定回家时间,吃个路边摊都吃不痛快。

我告诉他,我发现过父亲出轨,陪母亲去民政局离过婚,还要时刻防范着突然飞过来的衣架,你看,我岂不是更惨。

大概许浩南真的觉得我很可怜吧,两碗牛肉面端上来,他把他碗里的牛肉全夹给了我。

他说,我就喜欢这家面,好吃,劲道。这跟我和我爸出差时,在兰州吃过的一样。

听到这我就不说话了,与我而言,“我和我爸出差”这件事,无论是主语还是谓语,我都没有。

那个春天的傍晚风很大,我在前面蹦哒着踢着石子,许浩南在后面推着自行车,看着我,叫我的名字。笼起手对着我的背影喊,或者仰起头对暮色四合的空旷喊。

“苏韵!”

“哎!”

“苏韵!”

“哎!”

“苏——韵——”

“哎——”

我的心情欢快,走路也像是漫步云端,忍不住哼起歌来:“挤得进你臂弯,如情怀渐冷,未算孤苦也伶仃。明知爱这种男孩子,或许只能如此,但我会成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许浩南就跟在我身后,默默听我唱。我转过头就可以看到他在看着我,嘴角含笑。

他说,唱得真好。

我告诉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字字句句,都仿佛是一个骄傲沉默的女孩子的独白:我有我的骄傲,却爱上了你这样的男孩子。我会努力成为你最牵挂的人,如果我的努力都是徒劳,那我会笑笑地离去,一个人在荒野驰骋。

许浩南就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站着,像杵在电线杆上的两只傻鸟。路灯下的影子撞到花坛拐出诡谲的角度,远远看去,竟有些暧昧的味道。半晌,他说,女人心海底针啊,我听这些从来不会揣摩歌词的意思。顿了顿,又接着说,如果是你呢,你也会这样吗?

我马尾辫儿甩的潇洒:“我想我会的,至少不会像我妈那么窝囊。”

4.

那年我十六岁,喜欢大笑姑婆,喜欢词神。关于爱情的种种预判已然在心中隐匿生长多年,甚至知道林夕和杨千嬅之间微妙的感情,都莫名觉得幸福。

也是那年,蝉鸣声中闷完了暑假,孩童瓜果走兽蚊虫都褪色成了背景,巷子变得落寞起来。我和许浩南进了同一所高中,除了上厕所都黏在一起。

那时的母亲还沉浸在离婚的痛楚中,愈发沉默,如同那只黑猫般,有着独居者特有的神情。好多次我回到家,推开虚掩的门,便看到她披着外套攥着遥控器,眼神却是涣散。

清晨,豆浆的香味绕过脖颈飘进鼻子的时候,我站在凳子上撩起窗帘,便可以看到许浩南一脚撑地,朝我的窗口张望着。见我出来,他笑着把一个粉红色的袋子塞进我怀里。

“看你外套袖口都磨毛了还舍不得换,就想给你买件衣服。天快冷了,也快穿得着了。”

我推脱着怎么也不肯要,许浩南就一把塞在我怀里:“你这就矫情了啊。”

我努力扯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心里却一揪一揪地疼,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出我的窘迫,也不想让别人的眼光里,写满怜悯。尤其是我喜欢的男孩。

许浩南给我正领子,细细打量一番:“真好看。”

那是一件牛仔外套,像八月底的遥远的天际一样的蓝色,因为是许浩南送的,所以衣服上每一笔绣花的走线我都记得。

我坐在他的车后座,手搭在他的腰际。我们穿过一条条街,受到惊吓的鸟儿扑楞楞地飞去,清早豆浆的香味儿飘过藤蔓和栏杆缠绕的蔷薇,飘过薄雾和浓烟,飘过被我们甩在身后的一条条巷子,以及我们最好的时光。

暑假的末尾,我们去了昙华林。在昙华铃,许浩南坐在店门口,用笔抵着下巴冥想着。阳光洒在他身上,他的左右脸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冷暖色调。天地之间,他是第三种绝色。

苏韵,平安喜乐。他这么写。

我双手撑着桌子看他写完一行字,看他小拇指剐蹭过卡片留下斑驳的痕迹。他抬起头的时候,我们的鼻尖相距不到十厘米,我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炙热的鼻息。他的眼睛很漂亮,瞳孔通透地像琉璃,长长的睫毛在眼睑投下一小撮暗影。

我一下子跌落进他的眼眸里,他的脸突然无限放大,嘴唇覆盖在我的嘴唇上。

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吻。我的身体僵硬,他的嘴唇颤抖。

5.

七月莲花开,八月凉秋来。九月情人去,十月枫火败。

在蟋蟀入床下的九月底,我和许浩南分开了。

我不知道我们的关系是如何败露的,只记得那天晚上凉风习习,空气中漂浮着炒板栗的香味,很适合恋人们相互依偎。我和许浩南站在路边分吃一份脑花,正在愉快地相濡以沫,却突然被人呵住名字。

是我妈。

她脚下生风,三步两步走到我们面前,拨开许浩南,扯过我就是一个耳光。

许浩南怔在原地,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脑花盒子被打翻,在地上留下暗淡的殷红,像蚊子血。

“我辛辛苦苦供你上学,你却谈恋爱!他能给你什么?”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我仿佛又看到了十五岁时那些或同情或鄙夷的目光。于是我从许浩南车筐里拿起书包就跑,不理会他在我身后的呼喊。

从那天起,我的生活里充斥着种种议论:“真是和她爸一个德行。”“小小年纪就搞对象,真是不要脸。”“啧啧啧。”

这些话在我心上剖开一个巨大的口子,呼呼地灌着冷风。

许浩南骑车经过我窗外时,他抬头望一眼窗口位置,然后沉思几秒,卯足了劲冲着我的卧室吼着走调的歌:“旁人从不赞同,连情理也不容,仍全情投入伤都不觉痛。”

是杨千嬅的《勇》。

而我躲在窗帘后,将那块可怜的欧根纱扯出纵横的褶皱,却再也不愿意见到他。

第二年春,许浩南托人给我一张小纸条。他说,若是在爱情里还想着明哲保身,多半是因为没那么爱吧。

后来他的脚踏车再也没有经过我的窗前。

6.

二零一零年国庆,我在香港体育馆,听杨千嬅的演唱会。荧光棒构成的海洋里,我和好多人和声唱那首《勇》:“望着是万马,千军往前冲,我没有温柔,唯有这点英勇。 ”

姑婆就站在台上,冲我们喊:“你们也那么勇敢地爱过一个人吗?”

台下人声沸然:“爱过!”

姑婆又问:“现在那个人呢?”

我突然就哭了,撕心裂肺。

许浩南送给我的衣服我还在穿,那天我突然就觉得,大笑姑婆老了,衣服也旧了。天下变得很大,我一个人,再也没有依靠。

二零零三年,我遇见他。二零零六年,我错过他。在我最年轻最美好的三年,和他的那段感情,伤筋动骨。后来,我再也找不到一个像他一般的人。

只可惜我没有温柔,也没有一腔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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