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数学竞赛,也就我陈某人人生中唯一的一次竞赛是这样突然降临到我身上的。由于新市长的上任,那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被定为全市统考,在哀鸿遍野中,市长又烧起了他的第二把火,教育局规定数学分数超过九十五的同学全部参加市级数学竞赛,我不幸成为了“幸运”的一员,而我们那个羸弱不堪的班级在这样的淘汰中我竟然成了硕果仅存的那一个。
数学竞赛的地点就是我们后来的初中,我从小就在那里混迹,因为我母亲是那所中学的一位小小的教师,而我的名声是远远大过母亲的,学校里的每个人都认识我。我那时候干过一件大事——我把初中六本语文课本中的古诗词全部背了下来,当然是在我的地主老妈的逼迫下完成的。纵然干过这样的大事,但我的语文成绩还是很差的,差得声名在外,这也成了我后来被迫成为语文课代表的直接诱因。
数学竞赛那天,我一个人来到学校,轻车熟路地找到考场,找到自己的座位。我的座位是很不错的,靠着窗户,隔窗而望,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的一切。绝大多数孩子是家长送来的,有的人开着轿车,在那个年代,轿车还是土豪的标配,土豪的儿子还是学霸,这是让人难以忍受的;有的女孩子穿着学校里从来都不允许出现的裙子,而她们的母亲似乎更是妖艳,与我母亲平时朴素的人民教师形象有着鲜明的的不同,让我甚是反感;当然,绝大多数还是普通的家长和普通的孩子,这里几乎就是他们未来的归宿了,那些家长和孩子的脸上都写满了坚毅,那是一种我不曾见过的情感,小小的我不曾见过。
然而最奇怪的人还是莫过于坐在我斜上角的卷发姑娘,从她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刻就与众不同,不是因为她的发型,而是因为她也是一个人来的。我敢保证,那天来参加竞赛考试的人里只有我和她没有带家长,后来我也没见过她的父母参加家长会。那时的我并没有好奇,我说过我的好奇心不强,以至于她要离开的时候做了好多奇怪的事情,我居然一点都没有觉得奇怪。等到她突然消失的那天,我就像穿上了礼服的新郎出现在教堂,而新娘子却不告而别,那种失魂落魄,我至今都不敢去回忆。那时候,那般小小年纪,却也是痛不堪言的。
虽然我吊儿郎当地来参加竞赛,但我并不轻松,早上出门前地主大人已经下过命令了,“要是拿不到名次,让她丢脸了,以后就不光是背古诗词那么简单了。”
于是,我是抱着拿到三等奖就完成任务的伟大梦想去的,结局却是我怎么也没猜到。那次,凡是参加了比赛的人就有奖,我那辛辛苦苦得来的奖状非但没有得到半点奖励,反倒是就像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时刻刻挂在我脑门上,提醒着老妈,我的数学同样很差,于是我最终也没能逃脱提前学习初中数学的宿命,我比别人早一年学会了解一元二次以及二元一次方程。
后来,我得知红豆得到了一等奖,我在羞愧难当之余,也是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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