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001一
高考复习那年,前一年教过我的语文老师坐在讲台上拿出花名册点名时候,他惊奇地发现我的名字居然还在花名册上,他是个聪明并且有趣的黑瘦小个子男老师。
他特地高声叫出我的名字,我答声“到”,他便在环顾后在第一排的第一个位置找到了我,我不好意思地看了看他。
他先是冷冷问道:“xxx,你怎么还坐在这?”
我回到:“嗯,是的。”
于是他便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以后每节课我都会提问你,小心点我的特殊关照。”
大概也就是从那时起,在他的“特殊关照”下,我开始费了好些精力读语文,背现代诗,认识了被宫刑的司马迁,写“相信未来,热爱生命”的诗人食指,以及自此陪伴我许多年的诗人海子,等等。
我开始在那本小小的笔记本上写下分行的字,而这些字被我遮掩保护的严严实实,从未见人。我记忆尤深的是那时我踏着自行车背海子的诗,记性不大好的我蹬坏了几个脚蹬后方才熟记得几首。
有些事情,似乎一旦被不经意地开了头,埋了种子,这种子势必是要寻着命势长一长,也像极了那句“种豆子和相思或许都得瓜”,而造成我对书的喜欢大概就成了那因缘巧合下所得的瓜。
至于写诗读诗的习惯也保留到了现在,只是愈发不敢称那些分行的文字叫做诗,因为在我读到那些真正的诗人写下的有力的诗时,人会羞愧的。
在继海子、食指、瓦兰、张枣和海桑等诗人给我的强烈感受后,在最近仔细读完了余秀华的《摇摇晃晃的人间》后,又一次感受到:有这样的诗人,让我愧于写诗。
一002一
余秀华: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
一年前我曾在一文章中写到过我对“无用之诗”存在的必要性,那时我选修了文学院的两门课,这两门课听的我津津有味所以有感而发,但不免感触过于浅显,却也是真情流露。
而在我仔细读完《摇摇晃晃的人间》这本诗集后,我不得不再次有感而发。
在这本诗集的自序中,余秀华写下过这样的话: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
“敏感”似乎是一个诗人的特质,但不是每个敏感的人都能够叫诗人,不论是怎么样的主题、怎样的风和树、怎样的日子在余秀华的笔下,那些描写就像是老天把着她的手写下,如此的动人。
她说她自己只有在写诗的时候,她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
这样类似的话我曾在诗人瓦兰的自序中也看到过,不同的是他写诗时是为人类思考的,在他情感爆发下描绘的画面中多了另一种感觉。
所以他会说“人类令人失望,但是河流、飞禽仍然让我眷恋。生活没有诗意,不值得写。”
而在我的理解中,余秀华写下的偏偏就是生活,一个村庄,一个男人,一种爱情和许多种爱情的幻想,一只狗和许多种情感......
尽管如此不同,但他们同样都叫做“诗人”,于是在你问诗人什么叫做诗时,余秀华说:“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之的姿势到来。”
于心而发的声音,跳跃成不同的文字,在诗人手中就是诗。但无一例外,天才是偏执的,余秀华也如此,所以她的思考理应不会被很多人理解,或许她凭借着舆论被人们推到风口浪尖,但误解终归少于理解。
只是我们会不停的揣摩和猜测,究竟是怎样的设想,才在她脑子中产生这样的画面,才在笔下成了这样跳动的诗行,如此动人。
恰是瓦兰所厌恶的生活的细节,这种随处的感悟在余秀华的手中却成了诗,闪光的诗句。
一003一
懂了那句“得到爱情的人写不出情诗”,才懂得了她的情诗
在这本诗集中,《我爱你》这首诗描写爱情的诗,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爱情诗。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有人说,在他读完这首诗最后的几句时,他已经忍不住的哭了,有人说,这是怎样纯洁的爱,才会写出这样的诗。
我想诗人她应该就未曾的到过这样的爱情,因为她说:“得到爱情的人写不出情诗。”为这一句话,我更理解了她的情诗。
在《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里呆过》这首诗里他写到:
两支烟蒂留在地板上了,烟味还没有消散
还没有小三的是他坐在高板凳上的样子
翘着二郎腿
心不在焉地看一场武术比赛
......
武术比赛结束,男人起身告辞
我看到两根烟都只吸了一半就扔了
不由
心灰意冷
其实读完这首诗,我当即想到的是萧红的一首短诗,同样是写给一个男人:
我说:“我也去吧。”
“你去做什么!”
他自己走了
他给他新情人的诗说
“有谁不爱鸟儿似的姑娘!”
“有谁不爱少女红唇上的蜜!”
我不是少女
我没有红的唇了
我穿的是从厨房带来的油污的衣裳
为生活而流浪
我更没有少女的心肠
他独自走了
他独自去享受黄昏时公园里美丽的时光
我在家里等待着
等待明朝再去煮米熬汤
这些文字都是针刺,刺的人生疼,而余秀华更平淡的语气,更克制的描写让我记忆尤深。
“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但对于余秀华而言,她的不幸的恰是她的身体带来的不幸。
因为残疾带来的不满,她说自己是一个不安静的人,而从她在生活中的交流而言,也着实能感受到她对生活不满的许多倔强的态度。
她磕磕巴巴说出一些话时像她在诗中的语言一样,克制平静的笔下,深藏力量。
所以诗人沈睿才会说:“她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让人目瞪口呆,将我们的心刺得生疼。”
一004一
成为诗人,是她的生命一出现就注定结下的果
以前读冯唐的时候,知道冯唐苦恼于为什么他认为自己诗写的最好,却不被诗歌界承认。
同为他诗集的读者,只是把一些句子摆在余秀华的诗前时,对冯诗的感受会少了许多。
这种感觉说道细处,是少了许多剜人心肉的痛楚,譬如在《一包麦子》中她写道:
第二次,他把它举到了齐腰的高度
滑了下去
他骂骂咧咧,说去年都能举到肩上
过了一年就不行了?
第三次,我和他一起把一包麦子放到他肩上
我说:爸,你一根白头发都没有
举不起一包小麦
是骗人呢
其实我知道,父亲到90岁也不会有白发
他有残疾的女儿,要高考的孙子
他有白头发
也不敢生出来啊
“他有白头发 也不敢生出来啊”,读到这句时我被深深剜了一刀,这一刀体会到了什么是父母口中所说的那句,你这么年轻,我怎敢老。
疼痛感恰是余秀华的许多诗歌带给我的感受,所谓“诗是对生活的匡正”,她已经都把她写在了诗句中,真实与冷静。
余秀华诗歌气质中的凛冽和真实的平静都是吸引我的地方,她像是一把锋利的刀,一出现就斩杀许多被经意安排造作的文字。成为一个诗人这是生活赋予她的,生命一出现就注定结下的果。
网友评论
春天
这才叫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