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帝陵发现的考古资料,再结合文献记载来看,修陵人的身份有四种:
一、刑徒(社会罪犯)。如:在秦始皇帝陵西北角发现郑家庄石料加工场遗址,遗址内发现一些石材和半成品,以及铁钳(锁人颈部的刑具)、桎(俗称脚镣)等刑具和人的尸骨,这些戴着刑具为修陵打制石材的人,是带罪服役的刑徒。《史记》载:"少府章邯曰:'……郦山徒(刑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就是说秦始皇帝陵(郦山)的修建动用了大量刑徒。
刑徒墓二、居赀(犯法服劳役的人)。在陵西修陵人墓地,有些死者身上覆盖的瓦片刻文中,有死者的姓名、籍贯,有的还有爵位,其中有10人写的身份为"居赀",意思是因犯法而被罚钱,如果本人没有能力缴纳钱财,就用劳动来代替。服居赀劳役的人一年有两次假期可以回家耕田,而且不戴刑具,不穿囚衣,身份优于刑徒。
居貲瓦片三、官府和民间工匠。修建秦始皇陵需要大批的砖瓦匠、木匠和制作各种陪葬品的手工业者。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出土的砖瓦、陶器、兵马俑身上,发现一大批工匠的名字,这是秦“物勒工名”制度的体现,如果制作的东西质量不达标就可以追究工匠的责任,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工匠的来源有两方面:一是官府制陶作坊的陶工,如宫□的宫是官营制陶作坊陶工的意思,□是陶工名字。二是地方制陶作坊的陶工,如咸阳午,咸阳是城邑名,午是人名。
陶工的戳印四、定期服劳役的人。《汉书·食货志》记载秦的劳役:"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规定秦人一生中都要为国家无偿服役一年,同时要屯戍一年,每年还要服役一个月。因此,修陵工人中也有这类按规定服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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