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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曲无闻”离开简书:越是出名,越会犯错

“衷曲无闻”离开简书:越是出名,越会犯错

作者: 柳树招风 | 来源:发表于2018-06-20 09:03 被阅读3132次
    文/柳树招风

    本是想在6月12号那天就写下这篇文章。但那天心情太过低落,心中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堆东西,但还是憋不出两三个字来,也就罢了。

    01

    6月12号的那天下午,我最喜欢的简书作者“衷曲无闻”更新了一篇致歉信,末了说,他辜负了简书的信任,将永远离开简书,不再更文。

    迄今为止,我只喜欢过两个作者,其中一个就是衷曲无闻。简书里,也仅有他,我设置了更文提醒。那封告别信,我也是最先看到的那一拨人。

    从那封致歉信里可以得知,衷曲无闻错把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文章拿来发布,并表现出本人就是原创的形象。侵害了原作者的权益,因此告别了简书。

    致歉信里给出的原因是,与海街文化没有沟通好,不知这篇文章未经作者授权。

    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衷曲无闻,一直有用枪手的文章。只是这次没沟通好,事迹败露了。

    和几个伙伴讨论这件事的时候,我们竟然对衷曲无闻有些骂不起来。

    毕竟现在抄袭,洗稿的知名作者有太多了。他们恬不知耻地拿着别人的文章来给自己的脸上贴金,敛财。

    证据确凿被发现后也是一副拒不认错的态度,最多灰溜溜的被赶出原平台。但换个马甲,他们又可以重新开始,他们从不为自己的过错而道歉。

    这样对比下来,衷曲无闻只是找了枪手写文章。事迹败露后的致歉信,也算是诚恳,并且自觉地离开了简书。这样就对衷曲无闻有些恨不起来了。

    但哪怕衷曲无闻的认错态度我很认可,我也不会为他洗白。有些事,错了就是错了。

    02

    其实现在看来,衷曲无闻的更文速度是怎么看怎么不合理。

    他的主业是高中数学老师,还要出书,那又如何能保持不间断的两天更新一篇文章呢?质量还一直保持的这么好。

    甚至一些刚上映的影片,他也会第一时间追着看完然后再写影评。当时我天真的以为这就是大神的实力,但现在看来还是想得太简单。

    他再厉害,也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精力怎么都是有限的。

    你能说他找枪手的原因是因为思想境界低吗?我想和一个高中老师比思想境界,大部分人都是比不过的吧!

    我尝试着站在他的角度看问题。

    他曾经在文章里展示过自己的一份月账单,月收入18753元,月支出16876元,结余不到2000元,而他的教书工资,只有4200元。

    一个人的财政到达了某一个层次,他有他那个层次的花法。你再让他过低一档次的生活,是很难很难的。也就是所谓的入奢容易入俭难。

    而从文章里的赚钱,从来都是艰难又不稳定的。

    我们的情绪始终会有高低,写作也总会遇到瓶颈,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写,也写得不尽人意。

    换做是像我这种水平的作者来说,不想写就不写了,写得不满意删掉就是,我又有什么损失呢?

    但对于他这种尝到文章甜头的“高手”来说,写文章不再是为自己的喜欢而写。

    他们考虑更多的,变成了这篇文章可以赚多少钱?能不能保住自己“高手”的名头?能不能维持自己目前的生活水平。

    谁敢保证当你的文章可以赚很多很多钱,而你又突然写不出自己平时水准的文章的时候。你是会看着唾手可得的钱飞走,看着自己的名气断崖式的跌落,还是会选择犯一次错呢?

    我不敢保证那时候我会做出什么选择,哪怕我很肯定现在的自己是热爱文字的。但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03

    我因为衷曲无闻的离开而心里不舒服,不是因为他找枪手的事。而是因为原来我最喜欢的一个作者,现在已经无法从文字里获取快乐了。

    这本身就值得我难过。

    文字可以使人快乐,金钱当然也可以使人快乐。但两者混在一起,我相信大多人眼里会再没有对文字的热爱了。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随机打开我往日写的一篇文章,从头读到尾,回忆自己写这篇文章时想的是什么。

    这个社会, 越说实在话,死得越快

    这篇是我唯一一篇上万阅读的文章。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篇阅读能如此之高。

    其实这篇文章的开头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写文章喜欢以生活故事为切入点,一般字数不会过多。

    但这篇文章写完后,总字数仅仅1300多字,我有轻微强迫症,文章一定要凑够1500字以上。所以只能选择在首段啰嗦了一下,这样首段故事就显得有些累赘。

    这是这篇文章的败笔。

    简书里,大家都忙着写文章,没人看文章

    这篇是当时群里有个人在分享阅读过万的文章,我很是羡慕,因为当时我还没有一篇阅读过千的文章。

    于是就写下了这么一篇文章给自己打打气,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你文章的读者只有你自己。

    现在这句话对我也是很受用。

    别劝了,我更喜欢内向的自己

    这篇文章是我写得最用心一篇文章,当时也不会什么套路,所以写得就是最真实的自己。哪像现在,自己都会编故事了,真是可怕。

    每当我觉得自己的新文章缺少情感,太过死板的时候就喜欢重新再看一遍这篇文章。那时的一字一句,现在看来显得有些累赘,但都是最真实的自己。

    这就是我对文字的热爱,51篇文章,哪一篇都可以看到当时的自己。那时我是开心的,是伤心的,是不满的,亦或是难忘的,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04

    贪婪本就是人类最大的本能,渴望而不知满足。

    所以越是出名的人,越容易犯错。越是能从文字里赚到钱,便越不懂得满足。

    人总是要往前走,往前看。23岁的我可以每天耗费大量时间来读书,来写些没人看的文章。

    但等我到28岁,到32岁呢?随着时间的流逝,肩上总要挑起一些担子。那时我不再是孤家寡人,不会时间多到花不完。

    所以不管今后从文章里能得到更多回报,自己被金钱所迷惑也好;还是文章继续无人问津只求自己一乐也罢。

    一切都好,只要自己现在还热爱,只要这热爱还可以再长点时间,就够了。

    至少我相信,曾经的衷曲无闻,是热爱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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