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叶苦艾
1、
老林今年四十岁,瘦高个,头发稀少,脸上皮肤有两种颜色,鼻尖以上惨白,以下绯红,乍一看酷似京剧脸谱孙悟空,很滑稽。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人称他老林。年轻时的他也是帅哥一枚,老林时不时拿出自己年轻时的相片,看着那个英俊的面孔,感慨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无情地将自己砍削得惨不忍睹。
老林长得是着急了些,二十多岁时,在西安北大街遇到一个高中模样的俊俏姑娘,开口就叫叔叔,问他到大雁塔怎么走。他就有点不高兴了,你一高中生,我二十几岁,怎么着也得叫声哥哥吧,不至于从外部特征就判定我大你一辈吧。
这样的事,老林在年轻时经常遇到,很纠结,到底是自己的样貌出了差错,怨不得别人。
2、
初中毕业后辍学,家里人四处张罗为他介绍媳妇,那时他对婚姻、家庭还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急切成家的愿望,毕竟年龄还不大,对一切都是似懂非懂。
那时候若成家了,老林也会和同龄人一样,现在差不多要抱孙子了。当然生活永远如一潭死水,过着农妇山泉有点田的小惬意日子,那样的日子老林是拒绝的。
一年又一年,同龄人都已结婚生子,他最小的妹妹抱着小外甥含混不清地叫他大舅,老林依旧形单影只。他看不惯乡亲们的眼神,听不得别人的议论,他选择了流浪天涯的生活。
流浪天涯,闯荡江湖。单看那几个字都能令人兴奋不已。一如行走江湖的侠客,鲜衣怒马,执剑天涯,萍踪不定,快意恩仇,一览众山小,阅尽世间事,是多么豪迈。
老林真正开始流浪生活时,他才明白,所谓的天涯应是祖国的最南端海南,有一个地方叫天涯海角,那应该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老林几经辗转,历尽艰辛,终于来到这个叫天涯的地方。
他发现这里除了阳光、沙滩、椰树,穿着比基尼、戴着黑超晒着日光浴的靓妹子,就是那块矗立在海边的一块巨石,石头上不知出自那位书家的手笔,写着四个大字:天涯海角。
而这一切似乎与自己的关系不大,老林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天涯果然只存在于文人的笔下,现实中海边的一块石头就是天涯。
至于江湖,老林就更没法寻找了,未免失落。后来听人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原来自己身处江湖而不自知,看来江湖这个东西也是不具体的,甚至是空洞的,是人们一种惯常称谓而已。
3、
老林始终坚信,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
在这几十年里他就拼了老命地搬运自己的躯体,从海南到东北,从西北到藏蒙,辗转神州二十几个省市,工地搬砖、码头搬运、餐厅服务生、网吧管理员,搞过传销买过股票,骗过人也被人骗过。
老林在几平米的小屋里宅了一年多,写了一百多万字的网络小说,无人问津,沮丧扑街。手机里只剩简书了,那是因为偶尔还有善良的读者打赏几个小钱,如一线微弱的光,照亮老林摸黑前行的路。
在传销那个行当,老林遇到他最爱的女孩,为那个女孩老林倾尽所有,在那个圈子死磕两年,就是为了能与那个心爱的女孩在一起多呆一天。
两年天天都活在幻想里,老林被那些传销头目灌得鸡血充盈,斗志昂扬。然而,终究是黄梁一梦,曲终人散了。
分别时,女孩对老林说,你是我的公交车,搭载一程,到目的地就得下了,她要去追求诗和远方,各自珍重,再也不见。
老林抹一把沧桑的老脸,望着女孩渐行渐远的倩影,拍拍尘土,背起行囊,开始他新的流浪。
吃千般苦,受万种罪,老林的泪水只能在心内流淌。
倦鸟归林,人疲思乡,老林的宿命是回不去的故乡。
4、
兜兜转转,若干年后老林又回到最初的起点----海南。当年他从这里带着梦想出发,现在梦已破碎,失去灵魂的躯体早已疲惫不堪。
他想安定下来,梳理羽毛,抚平伤口。最后确定开一家小小的广告公司,有个窝,有口锅,窝里可以做梦,锅里有着余粮。
经过老林的不懈努力,广告公司业务小有起色,那也只是解决温饱。
上天从不会眷顾可怜人,骗子也是。
广告公司成立不到半年,业务量骤减,难以为继。正在绝望关头,晚上来了一个瘦长条的中年人,潮汕口音,中年人与老林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更具诱惑的是,此人还可提供一笔广告业务,报酬自然不菲,对方承诺,先打部分工程款到老林账户。
老林为款待难得的知己,也为了那单收入不菲的广告业务,花尽了身上的余钱,买了好酒好烟凉拌菜,两人天南地北、古今中外瞎扯到凌晨两点。中年人临走时,对老林说,他的宝马车没油了,能否在老林处拿几百加油。
老林没有任何怀疑,当时的老林确实身无半文,若有,肯定倾囊相助了。
老林梦里笑醒,真他娘的扯淡,这年头居然还有骗吃骗喝的。
第二天,老林经营了半年的广告公司关张大吉。
5、
老林拖着疲惫的身躯再次启程,流落于川南某小镇的一处建筑工地,历练多年的老林不再是搬砖的小伙计,他是这个工地响当当的人物,涉及建筑行当的他无所不通,自然就成了这家公司的技术骨干。
洗净头发,刮了胡须,换上西装配以锃亮的皮鞋,老林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是蛮帅的。
一来二去,老林与工地烧饭的姑娘熟识了。
老林注意姑娘很久了,他发现姑娘除了烧火做饭,业余时间就是刷手机。老林瞅着机会,靠近姑娘,问:“你看的什么呢?那么着迷?”
姑娘抬头看他,老林却瞅着她的手机,他看到“简书”两个字,心里咯噔一下,这下找到知音了。
“看简书?”老林又问。
“是啊,里面的文章可好看了,怎么你也知道简书?”姑娘的眼睫毛挺长还打着弯,仿佛说话的是那双水灵灵的眼睛。
老林答非所问:“你看哪个作者的文章?”
姑娘葱白的手指划动手机屏幕。“老林的文章我最喜欢了。”
“哦。”老林若有所思,不会这么巧吧,居然有人和我一模 一样的笔名?
老林借机加了姑娘微信,这是勾搭妹子的第一步。
晚上老林在简书里搜索“老林”,出现的结果是作者的就他一个,这下老林放心了。
与姑娘在微信上以简书为纽带聊的可开心了,老林还对姑娘说了许多创作的心得与小技巧,姑娘崇拜不已。
姑娘再见到老林,那眼神含有一种微妙的情愫,老林用后背都能感受到那异样的眼光。
再后来,老林说,他就是简书里那个作者老林。
姑娘发了个惊异的表情,再没说话了。
老林也没说话了,他在给姑娘缓冲的机会。
6、
老林与姑娘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小镇外边的小河边,树林里,早餐店里,KTV里,两颗渴望相遇的心在极短的时间迅速交融,合二为一。
简直是太神奇了,老林像做梦一样。
每天早上老林看着身边的姑娘,脸颊红润,嘴角上扬,她的梦一定很甜蜜。老林不忍扰醒她,亲了她光洁的额头,梳洗亮堂上班去了。
姑娘烧饭之余,仍然看书。
老林工作闲暇,拿出手机打开简书,疯狂码字,不为成名赚钱,只为他心爱的姑娘,每天能看到她最崇拜作者的最新推送,老林坚持日更。
老林不再吃工地食堂的饭了,姑娘每天为他做好三餐,味道超美,营养均衡,把老林喂养得白白胖胖。
老林今天灵感突现,发了一篇长文,阅读量十万加,打赏过万。姑娘欣喜若狂,在他们的小窝发来一条简信:“老林你真棒,下班早些回来,饭在锅里,我在床上,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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