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混杂着浑浊不知名的味道,陈元皱着眉头打开窗户,床头柜上腐烂的水果上萦绕着黑色的小虫子,大概是这个屋里除了陈元外唯一的活物。
弄堂口有条黑狗,吐着舌头趴在那里,眼睛盯着远方。楼下张大爷是狗的主人,前几天走了,睡梦中离去的,据说面目安详。
张大爷是个老光棍,陈元没少看见他弓着背在街上散步,孤独的身影总是落寞的,身后总跟着这条大黑狗。
陈元盯着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摸了摸下巴上肆意生长的胡茬,床上的衣服摆放的歪七扭八,陈元看了一眼懒得收拾。
陈元在出租屋内待了整整一周,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动也不动的盯着电脑屏幕。陈元是一个不知名的小编辑,在这遍地都要花钱的城市靠着码字得来的微薄收入养活自己。
陈元已经很久没有写出像样的文字了,此刻陈元觉得,如果再写不出东西来,自己就要完了。
陈元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水,打开喝了一口,看了看空白的电脑屏幕,心说要不出去散散心,或许可以找到些许灵感。
陈元梳了头发,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就下了楼。黑狗还趴在弄堂口,陈元走过去时狗盯着他看。
不知怎得,陈元总觉得黑狗身上有张大爷的影子。张大爷以前经常坐在那里,陈元总能在屋里看得到。
黑狗很老了,比陈元小不了几岁,按照狗的年龄算应该已经是个长寿老狗了。
陈元在弄堂口蹲了很久,上楼的时候脚都已经麻了。陈元关上房门点上一支烟,重新坐在了电脑屏幕前。
陈元觉得,如果张大爷在世的时候,能够采访一下他的一生,说不定是一个好的故事题材。
电脑屏幕上的光标一闪一闪,像人的心脏跳动,陈元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嗯,还在跳动。
陈元胡乱打下几行乱码,理不清自己脑袋内的思绪,李大爷的身影越来越清晰,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该是很孤独的吧,陈元想,就像我现在这样。
孤独的人总是惺惺相惜,陈元没有什么朋友,李大爷还有一条狗,而自己什么都没有。
如果我死在房间里,多长时间才会被人发现呢?陈元摇摇头,他想养一只狗了。
第二天陈元下楼买早饭时,看到了弄堂口黑狗的尸体,毛还是发亮的,狗就这么走了。
陈元知道,那个唯一能永远记住张大爷的生物,已经去找另一个世界的张大爷了。
陈元听人说过,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上他死了,不会再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是真的死了。
李大爷甚至连葬礼都没有,社区草草地把尸体送去殡仪馆,就这么结了。
陈元知道,自此以后,再有人无意中提起张大爷的时候,会用“那个一辈子无妻无子的老头”来代替,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也曾经有着长长的一生,有年轻时的叛逆不羁,有对姑娘的第一次心动,有晚年时深入骨髓的孤独,有人无法感同身受的喜怒哀乐。
陈元决定了,他要马上上楼,写下李大爷的一生,或许在文字的世界里,一个人可以永垂不朽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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