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群内小伙伴韩妞子送我一本《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正好看完了一本学术性质的书,就拿它来活跃下思绪。
封面图【书籍基本情况】
书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字数:90千字
类型:虚构文学/象征性质小说
初读评分:8/10
【作者简介】保罗.柯艾略,1947年生巴西人。作品特色: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善于将哲学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融为一体。(摘抄他人评论)
【初读情况】第一遍粗读花费2小时,第二遍批注读花费2小时,总用时4小时。平均阅读速度750字/分,属于随意自由阅读。
【内容提要】牧羊少年两次梦见一笔财富埋在埃及金字塔下,在解梦老妇人和撒冷之王的指示下,踏上寻找财富即“天命”的旅程。其间,他遭遇了钱财被骗,梦想搁浅,打工沉潜,重新出发,遇到更多阻碍,甚至爱上一个女孩而不想前进。在重重困境下他依然不断领悟“天命”的意义,勇敢追寻初心。最后在“世界之魂”的指引下抵达金字塔,发现宝藏其实就藏在旧时牧羊经过的那个破教堂里。最终他得偿所愿,完成自己的“天命”。
一、“天命”和“世界之魂”——故事的主旨
正如作者在序言第一句就说明的,这是一部具有象征意义的作品。作品中“天命”、“世界之魂”、“宇宙语言”、“万物皆为一物”等关键词反复出现。其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天命”这个词。
什么是“天命”呢?用文中引导者撒冷之王的话来说: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
我的理解是,“天命”是那一件只有你能做,你也想做并能做得最好的事情。
佛罗多跨过河流爬过峭壁去末日火山炎炎烈火中毁灭魔戒,这是他的“天命”;鸠摩罗什忍受苻坚淫威,强吞破戒之辱,传播大乘佛教广译佛经流传后世,这是他的“天命”;鲁迅弃医从文,笔耕不辍,化手中寸笔为利剑,警醒“昏暗小屋里”的愚昧国民,这是他的“天命”。
对,我举的例子都是那些英雄般的人物,而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那是因为,“天命”只有你真正完成它,世人才能看见。在你寻找并不断接近它的过程中,它并不会像作品中写的那么清晰明确。然而,我们一定都有模模糊糊想去做的事情。我们为之挣扎,在深夜里想起,在玩乐的间隙中想起。那件事情,就是我们的“天命”,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这部作品把人追寻“天命”的每个阶段会面临的可能情境和心理障碍都描摹得非常精彩。因为已经作批注,就不详细展开论述了。
“世界之魂”在作品中也十分重要。
炼金术师追求的是炼出“元精”来探摸到它,牧羊少年也在观察万物与沟通万物的过程中理解它,整部作品的人事莫不对它有一份敬畏之心。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作品中明线有牧羊少年的寻宝过程,暗线有解梦的老妇人,导引之神撒冷之王,后期担任梦想之旅导游的炼金士,同在寻梦之旅的英国人……他们无不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完成了自己的“天命”,并沟通到了“世界之魂”。
发现没?人各有“天命”,而每一种“天命”都导向“世界之魂”。
这就是中国儒家所说的“格物致知”和“道”了。推究事物的原理,探寻事物的本质,最终得出“道”。
“格物致知”理论中还有“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意思是说一切理和道都在我们的内心,悟道可以不假外求,“理即心,心即理”。这不和后半段炼金士反复要求少年“听从自己的心”互相印证吗?
因此,这个故事主要讲的就是“各人做自己期待并擅长的事,在越做越好的过程中理解世界的本质规律”。
(原谅我这么不文艺……)
二、成也象征,败也象征——对本书的评价
这部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通盘运用象征写法。真的是通盘,无论是词语的使用、句子含义的隐喻,还是篇章的安排、整体故事的设计,一“象”到底。
这样做的好处是作品金句密集,简直“三行一金句,五行一哲理”。若是你也像我这么爱发感慨写批注,你就会发现等你读完,这本书已经到处勾勾圈圈,惨不忍睹了。
我粗略翻看了自己划出来的句子,如果摘录下来,那几乎不用看原作品就可以明白这个故事大部分的情节和隐藏内涵了。
这说明作者真的是灵气十足学识丰富的人,唯有这样的人才可以像有道高僧一样,机锋张口就来,让人觉得每一页都值回书价。
然而正因为金句频出,哲思像阴云一般始终笼罩在纸面上,故事就读得不爽快。
我比较欣赏讲故事就讲故事,作者隐藏在故事之后不太出声的小说风格。例如,《简.爱》就动不动用小说人物之口大发作者之意见。相对来说,我更喜欢《呼啸山庄》安静写故事的姿态。虽然亲如姐妹,在写作上风格却完全不同,也是有趣的事。
时不时说道理也就罢了,虽然故事架构单薄些,但也胜在清新隽永。关键是作者写的“炼金”这件事,“探寻世界之魂”这个主题对于作者本人来说太富有意义。
作者在序言中就说“我耗费十一年光阴钻研炼金术”,“尽管我全力以赴,结果却一无所获”。瞬间让我想起一句歌词“就当做这十一年的光阴蹉跎”……
在经过十一年的努力和接下来六年的消沉之后,作者终于在1981年找到师父重新追寻这个梦想。可想而知作者的那一颗心哇……
这使得他在写这部作品时并不足够冷静,时不时忍不住大发感慨。对比这部作品本身的象征意蕴来说,这就是破坏整体感觉的败笔了。
试举个例子。
英国人习惯从书中去获取知识,探索真理,而牧羊少年则习惯从观察自然中获得认知。后来他们想互相学习,结果却一无所获。其实在这里,读者已经很能明白“每个人所适合的方式是不同的,要用自己的方法去探寻”这个道理了。我都在109页写上这个感悟了。
109页然后翻到111页,作者居然忍不住把这道理说出来了。
111页唉,瞬间想起小时候听了个好故事,正小心脏雀跃不断回味,老师突然加一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道理”。
讲故事就讲故事,道理说出来就狗尾续貂了。
但是总体而言,这部小说还是相当成功的。我相信当我在追寻“天命”的某个时间点,我还会拿起这本书,为书中揭示的那些过程痛哭一场,并在书中汲取前进的力量,再次出发。
这是一个献给所有不甘平庸之人的心灵童话。感谢保罗,感谢韩妞子,送给我这一场愉悦的心灵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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