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白色的塘瓷煲里炖着的粥在温吞地沸腾着,冒着一个个小泡,大米的柔腻温香在空气中游来荡去。窗外晨光明媚,鸟儿在叶间跳跃,惊扰着阳光的美梦,我在慢悠悠地摊着煎饼。面香和着油香在鼻子前献媚地起舞。
想起以前在鹏城的生活,在记忆里越退越远,模糊得快看不清了。那时候,几乎每天都被闹铃惊醒,然后开始各种冲刺,整天生活在焦虑和惶恐中。
本来以为这样的生活找不到出口,只能日复一日无奈地被推着往前走。没承想一夜之间开始突飞猛涨的房价让我灵光忽闪。几年前因为讨厌租房而买下的不起眼小房子,突然变得金贵无比,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我果断把它卖掉,到心心念念的云城盘下了一间客栈,每天和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子聊天过日子。
开始时瞒着家人,待到客栈的客流稳定之后后才向家人坦白。他们震惊之余,纷纷跑到云城一探究竟,叹息之余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
早餐准备好之后,我给自己盛了一份,放在院子里铺着红格子布的桌子上。然后在小黑板上写上今天的早餐内容。最后加上一句:专供早起鸟,晚起鸟自己出去找虫子吃。然后在后面画一个鬼脸的表情。
吃完早餐,我把今日有房,等你上床的牌子挂出去,然后就泡上一壶花茶,在院子里晒太阳。
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旁坐着一对小情侣,边吃早餐边商量今天去哪玩。客厅的沙发上有个客人歪着半个身子在看书,另一个怀抱吉他,在调着弦。柜台里的小妹敲着键盘,在处理着订单。
我的客栈名字叫云寄斋。我决定把后半生的时间,都浪费在这里。
02
“做这么少,给猫吃啊。老板!”有人在厨房大呼小叫。
我不情愿地起身,踱到厨房。
洒满阳光的厨房里,站着一高个,穿着背心短裤,汲拉着人字拖。乱糟糟的头发还没全干,披散下来,连眉毛都遮住了。原来是那个整天在房间画画的家伙。
“谁叫你不早点起来,想吃就自己做罗。”
“厨房里的材料可以随便用吗?”
“可以。”
“要加钱吗?”
“不用。”
我大手一挥,继续出去晒太阳。
过了一会,高个把他的成品端出来了,一盘煎蛋,一碗汤粉,上面搭着几片瘦肉和几根青翠欲滴的菜心。看起来象模象样的。
“不错噢。看来还是美食家。”
“怎么样?眼馋了吧?想不想试试?”他得瑟着。
“算了,免得你吃不饱。”
他吃完之后,满足地摸着肚皮,打着饱嗝,说:
“为了报答你的免费食材,我可以帮你做一件事。说吧,想要我做什么?”
“这样啊?那陪我去菜市买菜吧。”
“没问题。走吧。”
菜市离客栈不远,我带个买菜用的小推车就直接出门了。
阳光暖暖地打在身上,鞋子在石板路上踏出轻微的吱吱声。街上的店铺有一大半还没开。各具特色的门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高个一边走,一边用手机拍着。
“拍回去画吗?”
“哎哟,老板娘什么时候钻到我肚子里了?”
他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头发已经干了,散发着淡淡的香皂味。眼睛黑白分明,闪着狡黠的光。
这家伙还挺耐看的。
“打算在这呆多久?”
“就没打算回去。”
我愕然地看着他。第一次听到有客人想在云城长住。
“打算长住?”
“恩,你客栈还招人吗?”
“义工可以考虑。”
“正好,我是最合适的人选。”
“真的假的?”
“真的。”
我盯着他的眼睛。这回看不出开玩笑的成分,倒是感觉到一丝疲惫。
03
晩上,客人们大部分出去玩了。
我巡了一圈,发现高个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
我从里间提了一瓶红酒出来,问他要不要一起喝,他说好。
我们坐在院子的长秋千上,边喝边聊。
酒瓶快见底的时候,高个的话匣子也打开了。他老家在渝城。在京城打拼了十几年之后,有点小积蓄,相比高不可及的房价,依然感觉吃力,又不想回老家去过一成不变的生活。于是暂时逃离京城,跑来云城发呆解闷。
我说:
“你要不嫌弃,就在这帮忙吧,包吃包住,没工资。”
“谢谢老板娘收留。”
他又笑了。这家伙笑起来竟然有一对隐隐约约的小酒窝。
他叫坤。
闲暇时,他常支个画板在院子里画画。我有时也会在旁边看一会,顺便损他两句。
他厨艺不错。为了偷师,我只能心甘情愿地给他打下手,少不了给他指使。
有些不明真相的客人以为他是老板,客栈的小妹也觉得我们的关系不同寻常,我也懒得去解释。来到云城的人个个都有一肚子故事,来无影去无踪,在这里,一切的关系都很脆弱。
过了一个月,坤不但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似乎越来越享受这里的生活。他除了帮厨,还帮忙打理客栈的日常事务,连和客人聊天都十分在行,很多客人都和他做了朋友,回去之后还联系。客栈的小妹说我请这么个义工,真是赚大了。
04
转眼到了中秋,一丝莫名的忧伤爬上心头。
家人不方便出远门,我也放不下客栈的杂务,只能在异乡体会一下孤家寡人的感受了。
客人们大多去了街上的酒吧玩。小妹也和男朋友约会去了。
我和坤相对无语,在月下对饮。
他第一次向我讲诉了他的爱情故事。在京城,他和一个本地姑娘相恋了三年,当他快攒够房子首付的时候,那个姑娘却没了耐性,嫁给了一个有几套房的土著。现在他买得起房了,却对京城的生活渐生倦意。
“你呢?说说你的故事。”
“我的故事早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就结束了。这么多年,就自己恋自己了。”
“哈哈哈……”
他笑得翻到椅子下面。
我笑骂了一句活该,伸手去拉他。结果他手一扯,我直接摔在他身上。两人都闹了个大红脸。我赶紧爬起来,说:
“早点洗洗睡吧。”
第二天,他陪我去买菜的时候,装做若无其事地拉起我的手,我挣了一下,他反而抓得更紧了。我说:
“干嘛?”
“昨晚拉了一下,感觉挺好,想重温一下。”
“你再不放开我揍你。”
“好啊,你试试看。”
他又开始卖弄他那魅惑的笑。我才不管这一套,抡起拳头狠揍。才打了一下,就被他抱在怀里。他身上淡淡的香皂味混合着体味,熏得我有点晕。我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买那么好闻的沐浴露。我用哀求的口吻说:
“你先放开,有话好商量。”
“我就想抱抱你。”
“然后呢?”
“每天都想抱抱你。”
“不回去了?”
“不回去了。”
于是我们就在清晨的石板街上,旁若无人地抱着。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前,闻着他散发着稻谷香的衬衫,双手轻轻围在他的腰间。阳光罩在身上,周围的世界似乎已渐渐飘远。
回到客栈的时候,他依然拉着我的手不放。柜台的小妹眼尖,意会地冲我眨眨眼。我无奈地问:
“你要拉到什么时候?”
“至少要咱家所有人都看见啊。”
接下来的日子,晚上不忙的时候,坤会拉着我的手一起去巡街。走累了,我们就在河边的石阶上坐下,看月光在水面上花枝乱颤,星星晃得变了形。我靠在坤身上,听他哼着小曲儿。
有那么些时候,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到世界的尽头,可惜该来的还是会来。
坤的妈妈生病住院,他决定回老家照料。
临行前那晚,我们一起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相拥着看月亮。
“你还会回来吗?”
“会,一定会的。”
他在我的头顶印上一吻。
“什么时候?”
“不知道。”
他把脖子上的玉坠解下,给我戴上。说:
“我奶奶给我的,让我给孙媳妇。”
05
他每天和我通电话,感觉他的气息依然留在云寄斋。
他用过的枕头我都不舍得洗。每天抱着晒太阳。晚上嗅着阳光味和他的味道入梦。
他浇过的花开了一茬又一茬。
他撸过的猫四脚朝天地摊在花丛下,呼噜震天。
他常用的厨具上面还留着他的温度。
我还常坐在秋千上看月亮,只是再没喝酒。一个人喝酒,越喝越涩。
有天收到他寄来的信。里面有一张他在家里拍的照片。他说:父母老了,我要留在家里照顾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云寄斋,你不要等我。韶华易逝,找个可以留在云城的人陪你。祝好。
我回:如果不是你,所有人都是将就。
春去秋来。云寄斋新增了一个成员:一只浑身雪白的,名字叫坤的牧羊犬。我喜欢抱着它,窝在沙发上看闲书。
这天,正揽着它打盹,它突然跳了起来,冲向门口。我心想:奇怪了,平时也没见它这么热情待客。莫非有贵客?
转身看向门外。晨曦中,几个身影逆光站着。
我有一刹那的恍然。象梦境。
“媳妇,我带爸妈来看你了。”
健忘的是爱情 难忘的是习惯(无戒365挑战营习作)
和风微熏,阳光正暖,你喜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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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我带爸妈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