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X 都可
像往常一样,没有什么菜,喝最浓的烧酒。
“干!”林裴华先拿起杯,很冲动。
“好,爽快!”姚迅略感不对劲。
半两酒下肚,酒所引燃的火焰就从腹底开始向上燃烧了。
“喝酒是唯一让人高兴的事。”姚迅道。
“说得太多了。喝了酒,人人都会成为英雄!”
“哈……”
“我们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们应该最高兴!”
“说到底,人都一无所有。”
姚迅想得更开一些,从充满幻想的年龄中走出来,不轻易对什么抱有过多的期望,也不会因失意而伤心过度。姚迅皮肤很黑,长得很壮,林裴华一想有两个多月没见到他了。他说带女朋友出去旅游了二十天。是郑丽篱吗?不是,林裴华在喝第二杯酒的时候,酒精的刺激让他想起点什么。
“玩得开心吗?”林裴华问。
“很累,总归是花钱的买卖,该花的还得花。”姚迅微仰着头,额头上渗出一层细细的汗珠。
“你和她同居了?”林裴华盯着姚迅的脸道。
“哪里的话,”姚迅很自然地讲,“她不像郑丽篱,不是个老手。”
“你认为你动过感情吗?”林裴华打断姚迅的话,因为他又感觉不对劲了。
“感情?我们最好别谈这个问题。我讲的仅仅是男人和女人,就像我们喝这杯酒一样,你说呢?”
“不一样!”林裴华吼了一声,肚子里向上翻水。
“镇定点,”姚迅诧异地挥挥手,“我并不是说你,你是个好人,可我也不差呀!罗玫很不错,过去在学校里就是一朵花,尽管我没碰过她。你以为她就似天仙?女人的内心都愿做婊子,正像男人都愿做大嫖客一样!”
“不用你说,这不是你发明的格言。”林裴华气喘渐粗。他开始喝第四杯酒。
“你说不清的事,并非我说不清。我可以帮你说清。”
“我跟你说我不想听,罗玫不干我的事,也不干你的事。”
“这就对了,太相信人都没有用。我才听说认识的一个女朋友,她和十一个男人睡过觉,看样子她天天记账,哈哈。”
“嘿嘿嘿”林裴华酒喝到肚子里变冷了,他努力克制,不让那股冷气上翻。
“搞女人就得有一套,是不是?”姚迅今天特别开心,似乎向林裴华传授经验。“动作要配合默契,扒她的裤头也要──”
“够啦!别说啦!”今天酒不是味儿。林裴华的胃开始痉挛。只听姚迅接着说:
“你又不是没搞过妞儿,手伸进去该有什么反应?……”
“呃──”糟了,林裴华捂住嘴,跑进盥洗间,对着马桶吐开了。
吃进时愉快,当要把那些东西还原出来的时候,就要牵动全身的精力─抽搐一下,再抽搐一下,压缩的力量将那秽物排了出来──这早已不是进嘴前那香喷喷的东西了。连吐三口,林裴华底气都被抽光了,脸上渗出了冷汗,他拿了毛巾,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擦脸。
“嗨,老兄,你怎么搞的,不高兴也别这样啊。”
他并非第一次吐,以前也曾吐过一两次,但那并非因为喝酒的原故。他愿把所有的晦气都吐掉,将过去的帏幕紧紧拉上。一场戏结束了。也许留下很多遗憾,但林裴华没有丝毫后悔。他一直想他为什么失去了罗玫,为什么没把她留住。他愿意为她牺牲,他也可以发尽所有誓言,只不愿失去她。失去她,就像失去一个信念,一个希望和一个梦想。无论如何,他不愿失去她。即使相爱已成为一个借口,即使所有的真理已变成谎言,即使所有真心都变成诅咒,为了挽救失去的青春。但什么都不灵了,他所有的方案都甄别了,没用。就如儿时折的纸船,满怀希望释放出去,而当它再没希望前行时,就用石子将它击沉——它再也回不来了。
姚迅已替林裴华倒好了茶。
“我想不出来,我们这种年龄的人还畏首畏尾。”林裴华声音沙哑地说着。
“无所适从,对吧?”姚迅脸上泛起微笑。
“你不觉得连男人也开始出卖贞操吗?”林裴华两眼浑浊地说。
“哈,笑话!你说的太对,不喝酒还说不出这一套呢。我们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拍卖得一无所有。”姚迅更洒脱。
“我们很可怜。”
“不,我们都像被风吹走的一片叶子,没有根,离开了大地,自由自在,就是没有目标。”姚迅突然严肃起来了。
“别忘了,我们都想成为名人,成为伟人!”
“连情人,也要做最伟大的!”
“结果呢,我们都是群地上爬的毛毛虫,既可怕、又可恶,还具有伤害性,能吞噬所有绿色的生命。"
林裴华喝了两大杯茶后,感觉好多了。轻松后略显愉快,和朋友谈天总是件乐事,能驱除不少烦恼。
XX 天尽
夏天的烈焰已烧到了尽头,万物皆于大蒸锅里煎熬了几个月似的──熟透了,变得又老又乏味。能够容忍的皆已容忍了,不能容忍的也挺过来了。暴风骤雨可以忍受,高温曝晒可以忍受,甚至心灵的旋风也同样可以承受。做人不行便做条虫,做虫不行那么还可以做鬼。
林裴华整个夏天都罩在阴影之中,他受了蒙骗,但又不知道谁骗了他、又骗去了他什么。解脱的欲望正如久雨乍晴的阳光,一闪即逝。他损失了什么吗?没有,他完好如初。但他双眸暗淡多了。那青春美韵的光环消失了,脸上长了许多疙瘩,抓不掉。胡子增多了,变硬了,白头发悄悄地发芽,他衰老了!
"叮……叮……",又一个炎热的中午,桌上那架电话机响了。林裴华此刻并没有睡觉,他正读一本沉闷的书,几乎抬不起头来。电话铃又响了两下,他起身,走上前,轻握起话筒:
"喂?"林裴华同往常一样问了一声,环视了一眼空荡的房间。耳机里没有回声,隔了两秒钟,他又问了一声:"喂?"还是没有声音,电话未断。当他第三声"喂"出口时已觉情况不对。他在等待,是谁和他开玩笑?电话仍没有挂断,只是无声,无声的沉默!他几乎可以断定了。大概过了十秒,他放下话筒,瞬即,他重新拿起话筒,没有一点迟疑地拨了罗玫的电话号码——不通。没错,肯定是她仍拿着话筒没放下。也许她在出神,或没想到他挂断了电话。他几乎可以看见她幽幽的脸庞。他第二次拨了她的号码,通了,电话铃响了两声没人接。她一定才走开几步,此刻正回头,缓步走向电话机,或者根本就没有走开,只是在犹豫。当第四声铃响后,罗玫拿起了电话筒,她没有马上发问,而是等了五、六秒后,才轻声出气:“喂?!”
喔!林裴华脑子发麻,拿着话筒的手发潮,他口干、舌燥、牙紧咬。他们都在坚持着,谁都不肯先说──两分钟过去了,林裴华不耐烦以极,全都完了。"嘟嘟嘟"她先挂掉了电话。
我看着你走,不要回头!──林裴华
他将话机从耳边挪开,但仍拿在手里,万般无耐。纵有多少情意曾通过电话线系在一起,此刻都化做一道闪电──消逝了。罗玫,你又何必呢?林裴华不是那些耐于纠缠的人,他能忘掉一切,而不是埋葬。
后来,又有一次,他的同事喊他接电话,喂了几声后电话里仍没有声音。挂了电话后, 林裴华问是什么人找他, 同事告诉他是个女的。他真正担心这部电话机了。同事的猜测没有好处,他怕那电话铃声。希望把电话搬走,或改换号码,要么就是他人走。因此,他尽量多找些事情出去跑,或躲到其他办公室去。即使中午听到电话响了,他也不接,就当房间里没有人吗!每当中午,不管在哪儿听到电话铃声,他会莫名其妙不自在,以至于恶心。
林裴华记得那晚去看电影《奥塞罗》,当男主人公在嫉妒的颠狂之中亲手掐死他的爱妻,那一刻罗玫几乎晕了过去。她像要窒息了,紧紧搂住林裴华的胳膊,把头埋到他怀里。任那只可怕的手占据了整个银幕……林裴华陪着冒了一身冷汗。她异样地觉察到罗玫内心的恐惧——无法抗拒的恐惧!
还有一次看一部什么电影,女主人公移情别恋后,爱上了另一个英俊质朴的男子。她那么爱他、顺从他,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快乐。而在一次猜疑的刺激下, 狠狠地煽了她两耳光, 一下将她打倒了。就在这时,罗玫也尖叫了一声,林裴华当时没有怎么在意,尽管那男的打了以后又后悔了……
有太多的细节,无知无觉中闪现于林裴华的脑海里。他受不了这种折磨,但又甩不掉这一折磨,无可耐何。
当夏天的热度逐渐退烧的时候,那秋日的色彩已侵蚀着生命的领地,不可抗拒地一步步推进,金桂的暗香重新幽然浮动。林裴华选择了这个晴空的秋日,漫步走进了雀尾林。石板路依旧,他缓缓踱着步子,抬头放眼望穿树梢一线的天空。林子里暗极了,也安静极了。除了树上的鸟儿,树下又增添了几对秋日的恋人,也许正在上演着各式的悲喜剧。他为他们惋惜,也为之怜悯,又为自己庆幸。他急冲冲走过一对情侣,朝石板路的尽头走去,仿佛罗玫就在哪一颗树的背后,或在路的拐角处,等待他的莅临!
罗玫总喜欢坐在林裴华的腿上,那次在林间唯一的一小块空地上,他们坐在一块青石上,一线阳光正对头顶倾泻下来,温暖了合二为一的两个人。罗玫坐在他身上,轻轻摇着,春天包围了他们,绿的春情笼罩了他们,时间在一篇寂静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再也寻不回一年前独步林子的悠闲了,他失去了应有的平衡,失去了优雅的神态。雀尾林,不再是条轻摇的船……
他继续前行,不再抱有任何希望,正如他对绝望一向不屑一顾。路已到了尽头,而林子并没有尽。石板路没了,但杂草之中仍有条人踏出的土路,在杂草丛中延伸得不知去向。他在这个尽头站了很久、很久。终于,他忍不住了。他选择了通向江边最近的方向,慌乱地逃出了这个封闭的船舱……
啊,阳光!仍温和地爱抚着南江,林裴华大大松了口气。在江边一处草地上躺下,也将身子埋入野草,只有风声、水声和他做伴,他的思绪就熔化于泥土里,一点一滴地渗透下去,幻化做草的幽魂在大地上生长、泛滥。不知时间流到了何处,他突然坐起身,两眼顿然一片漆黑。当他重又恢复了视感,天空只剩下几缕阳光,金岚岛确乎消逝了,江水的尽头黯淡以极。那水光山影重又鼓动了他——他似乎看见很多很多少男少女在水边嬉戏,其中,也有罗玫!他续写了去年的诗:
……
我望着你在秋的艳阳里随意弄桨,
笑声溅起水花,又湿了你迷梦娇颜;
甜美是一片流云,一味为你挑碎!
任命运仓皇,
滞留希求于浅滩、浅滩,
和风轻撩起离雾中飘坠的裙伞,
一片片脉脉要你心痛的红泪播种。
噢,这秋之黄昏──
最后的山,最后的水,最后的风,和
落红丛中最后一朵爱情──
水之晶棺是你,山之墓藏是你,风之花环是你,
我心之烛火啊,
点燃所有誓言,供你长眠!
森林里又响起了布谷孤独的叫声,这一天又谢幕了,葬礼也结束了。
XXI 离土
林裴华重又会到属于他的土地。他在空中飞得太久了,他再次体验到万般生命喧嚣的可爱。高空固然壮丽,但缺氧,时间不能长。回到地上,他更自由。
他曾经忘掉这个世界,这个每天都在创造成千上万奇迹的世界,也是曾抛弃了他的世界。他回来了,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十分亲切,他喜欢和每一个人交谈,说些极平常的事。他的内心充满了欢欣,没有压迫感,没有太多的冲动,也没有过高的欲望。
庞怡宫已办好了出国留学的手续,他梦寐以求的希望终于达到了。林裴华的母亲又来信催他去办出国的手续,他们家有亲戚在国外,出国的事情较易联系,而且现在情形看好。对于他们来讲,出国无论如何都是个巨大的诱惑林裴华提笔回信(前面有好几封没回了),告诉人家:他愿意加紧联系。
"我早就厌烦了,趁早走。"庞怡宫脸色沉重,尽管出国的喜悦使他坐立不安。
"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从中学开始,不,或许更早些。我就知道,我有那么多不能实现的空想。以后,连幻想的本能都被一点一点地扼杀了。我们像一群牢笼里的困兽,对外面的世界望眼欲穿,在囚禁里苦斗。痛苦折磨得人难受万般。"林裴华脸色苍白。
"如果连你天天呼吸的空气都是污浊的,那什么也别说了。"庞怡宫现在可以毫无保留了。抛弃过去,有时就像吐口唾沫一样方便、容易。
"最好是什么也别做,"林裴华打断他,"而要练出一张嘴和一副媚骨。我还一直认为只要你付出了真诚,就会有一份真诚的报答。"
"哈,"庞怡宫笑道:"罗玫可以给你一份真诚,郑丽篱可以给你一份真诚。现在连真的东西都要镀在假的东西上出卖,你别想不开了,别再天真了!"
"我不天真,"林裴华要辩解,"我也不傻,真诚总不该有错。我有时简直就怕见人,特别是看到那些纯真的孩子。我以为自己很高大、成熟,其实心底里长满污垢。我时常梦起小时候列队唱歌走上大马路,那歌声穿透了绿树荫,直上青天── 一去不复返。"
"算了,有什么可伤心的?我先走一步,不久的将来,也许我们会相会在纽约、相会在巴黎。"
"也许我出不去呢?"林裴华完全失去了自信心,"在国内仍能混混,但我实在太想走了。"
"只要你不天天做这个梦,会好受一点。"
"我的一个妹妹老早走了,"林裴华说的是谭兰莺,"我想我已经迟了。我一天天老化,怕考试、怕去拼、怕这、怕那……"
"你太烦神吧,罗玫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你没了她就不行吗?"
"罗玫吗?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晚我从江边回来,就差点把她忘了。我没什么想不开的。"
"那你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
"太多太多,我反应迟钝了。"
"你听说崔云在准备结婚吗?"庞怡宫问。
"跟谁结婚?"林裴华很惊讶。
"能有谁呢?是郑丽篱!"
"哦?难得他这么耐性,我看要给他块贞节牌了。"林裴华叹了口气道。
"不,是给郑丽篱树贞节牌坊。"
"算了,咱们什么都不说了。你哪天走,我们兄弟好好送送你。"林裴华站起身。
"大喝一通?我已送走过不止一个了,喝成烂泥。"庞怡宫一身轻松。
"不,就我们俩!"
"好!"
飞机正急剧加速。
脚下那块坚实的土地正在分崩离析,他不再重要了。在跑道的尽头,他们结束了一个痛苦的梦想──起飞了!
城市的楼房在脚底越来越小,树林成了一块块绿的色斑。南江、城垣、金岚岛,都正按地图上的比例尺缩小,失重的感觉,使人飘飘入仙。
这是艘空中的船,
比起水中之船、陆上之船和林中之船
更接近幻想的现实──
——全文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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