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时常会无端地想:也许没有那一次的遇见,所有或美好或悲伤抑或可笑的故事,便都与我无关。李清远靠魅力寄生虫自动吸引了多少个女人也都与我无关。然而那是命运注定的一场相遇,躲不开!
那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我坐在百花路公园的长椅上看书。微风轻拂,阵阵花香扑面而来。我沉醉地闭上眼睛,贪婪地呼吸着香气四溢的空气。慢慢睁开眼睛,我愣了一秒钟,便不可思议地张大了嘴巴。
眼前站着一位清爽的男子,正对着我露出阳光般迷人的微笑。他还是以前上学时的模样,中等个头,胖瘦合宜,只是小腹微微凸起。再看他的脸还是棱角分明的样子,眼睛里流露着相逢的喜悦,眼神一如既往地明亮,并未残留俗世繁杂的影子。
“多年不见,你还好吗?”我尽力收敛自己夸张的表情,局促地轻声问李清远。
他显得格外开心,于是一阵关切的相互问候之后,他请我去附近的粥屋去吃早餐。粥屋名叫“家香”,布置简单,但异常温馨,经营的都是传统的家常早点。
我们要了两碗小米粥,两屉小笼包。他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兴奋地说:“好久没吃了,味道还是那么好。”
看着他孩子般的吃相,我刚送进嘴里的一口粥差点没喷到他脸上。我匆忙咽下去,被噎得满脸通红。但粥却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两个快三十岁的人相逢,竟然兴奋得似十几岁的鲁莽学生。但他是那样迷人耀眼,仿佛有隐形的聚光灯笼罩着,光芒万丈。而我激动不安,完全没有老朋友相聚的熟悉和踏实。
没有玫瑰,没有高级餐厅,没有浪漫的音乐背景,没有费心布置的专门场地,曾经像哥们一样的他,只一句轻柔的表白,我竟然就欣喜地接受了。
我根本没有思虑一番,甚至没有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更没有惊讶!我仿佛被他施了魔法,反而心如鹿撞地早就期待着饭后,他与我牵手同行。
我们相拥着流连在华灯初上的大街,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对他侧目,我暗自得意;我们手牵手坐在影院里看最新上映的大片,看到激动处就捏紧了对方的手;我们一起熬夜做旅游攻略,然后相伴踏上远行的路,去没有去过的城市······
我们做所有年轻情侣应该做的事情。每次出现在公众场合,都有花痴的女孩盯着李清远一直看,甚至有女孩装作意外地摔倒在他身上。从没想到他有那么大魅力,搞得我很有压力。
(二)
每一次的相聚都隆重热烈,每一次的分别都恋恋不舍。独处的时候,我总有如梦似幻的感觉,仿佛与他相恋是求之不得的白日梦,心里有一阵一阵的空虚和捉摸不定的不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周两次的见面,渐渐变成了一次,再后来就是两周才见一次面。每次问李清远,他都以工作太忙回绝我。
后知后觉的我担心他累坏了身体,就买了好多菜去他住的地方,准备大展身手,给他一个惊喜。
走到楼下,特意看了一下他家的灯是否亮着,如果他在,就不算惊喜了。我一抬头,看见客厅的纱帘后,有一对热烈拥抱的男女。我以为自己花了眼睛,眨巴了几下,再看时的确什么也没有。我暗自嘲笑自己的多疑。
我悄悄地摸出钥匙,慢慢拧开锁,想要吓李清远一下。正当我准备踮脚搜寻他是在客厅,或是厨房时,却听见一阵令人脸红心跳的呻吟。
我看着洒落一地的衣物,还有我给李清远买的那条腰带,目光慢慢聚焦到沙发上他汗津津的坚实后背和紧紧缠绕他的一双光洁修长的玉腿。
我呆住了,只觉得沉甸甸的购物袋勒麻了手指,不受控制地一松,惊醒了尽情缱绻缠绵的两人。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局促不安地站着,仿佛犯错的人是我。他走过来拉住我的手说:“怪我不好,我有点冲动了,以后不会了。”
可笑的是前一秒还觉得凉意随着小腿爬到全身,如堕入冰窟。这一秒他对我说一句略显歉意的话,我竟然就没力气再动怒,心乱得一塌糊涂。如果说我是一台机器,他便是那遥控器。
女人默默地走到门口,却被我叫住。她以为我要找她算账,眼神躲闪着,悄悄瞟了李清远一眼。而我也是这么想的,的确要教训一下这个女人,可话一出口,自己都呆了:“他平时不这样的,一时冲动,你不要怪他。”
那一晚,没等李清远再多解释一句,我就迫不及待地表示原谅。他在我额头上亲昵地吻了一下,然后就说:“我看你买了什么,我来给你做好吃的。”
他的厨艺向来不错,因为吃饭讲究,平时都是自己做饭。我站在厨房门口,温柔地望着他忙碌的背影,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他转身喂我一块番茄,我调皮地咬了一下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他笑着骂我,我顺势环抱着他的腰,热烈地吻着他。他愣了一下,也许被我的反常吓住了,因为我从未那么主动。
(三)
我回到自己的住处,冷静下来,才发觉自己是多么没出息。原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我,为何在李清远面前就如此卑微?
想起那个有着美腿的女人就觉得愤怒,必须得警告她一下。我记得听李清远说过,那个女人是他合作方公司的员工。
我特意把自己精心打扮一番,等在她公司的楼下。
她看到我并没有害怕,反而十分镇定。我正要扬手,想甩她耳光,却被她紧紧攫住手臂。她淡淡地说:“你是第一个,但我不是最后一个。”
“你说什么?”我有些惊讶,怀疑她是不是故意愚弄我。
“我以前以为自己是他的唯一,其实不是。”她甩给我一沓照片。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辩解道:“他不是这样的人,他不可能是这样的人。我了解他,我们多年的交情,他的品行我是了解的。”
“信不信由你。也许他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我每次都下决心不再理他。可再次见到他,又不可自拔,着了魔似的。”
李清远,从我认识他起,就品学兼优,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呢?我颓然地蹲在地上,难道几年不见,他就变得那么不堪?
她伸手来拉我,说带我找个地方聊聊。我想起她说的“着了魔”,就是那种感觉。难道李清远真有魔力?
我对她,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她以诚相待,告诉我,她叫宁月如。我们发泄似的去购物,吃饭,然后筋疲力尽地跑进电影院。
(四)
电影演的是关于外星生物入侵到地球。它们通过寄生在人体内,慢慢地消耗人类的生命能量,使其内分泌紊乱,性情大变,残暴嗜血,以致互相残杀,来达到消灭人类,占领地球的目的。
看完电影,我随宁月如回到她的家,准备小酌几杯。我靠在她的肩上,梦呓般地说:“我宁愿相信李清远不爱我了,也不愿意相信他是那样一个人。”
宁月如说:“你说,他是不是像电影里的人一样,被外星生物入侵了,所以才······”
“一切皆有可能。我们在网上查查。”
宁月如的手指在键盘上翻飞:“有了。”她把手指颤抖地挪开,不敢再点。
我握住她的手在键盘上用力地一击,页面打开了。这是一家外星生物研究所的研究成果,介绍了多种目前地球上存在的外星生物。
其中一种叫做“魅力寄生虫”,侵入人体后,会分泌一种激素,这种激素导致宿主和接近宿主的异性持续大量地分泌多巴胺,心跳也会随之加速,让人坠入恋爱的盲目幸福中。
难道李清远就是被魅力寄生虫入侵了?我望着宁月如苦涩地笑,她也笑。我们笑出了眼泪。
(五)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带着李清远去找那家研究院。也许他们有办法检查出他体内是否有魅力寄生虫。
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到达研究院。那是一座高级大厦,装修得富丽堂皇,倒更像是顶级娱乐会所。我们在11层找到研究这种生物的科学家——冯博士。
进门时,冯博士正在摆弄一个玻璃瓶,瓶子里是一条粉色的虫子,小蚯蚓那么大,头部像一个迷你的芭比娃娃头,周身闪着粉色的光芒,美丽极了。
“这就是魅力寄生虫?”我忘记了打招呼,就痴迷地看着它。
说明来意后,冯博士拿起仪器对着李清远的胃部照了一下,便调制了一种溶液,让李清远喝下去。片刻,他一阵恶心,对着洗手池呕吐。一张嘴,那虫子便随着胃液被吐了出来,周身的光是那么美。
冯博士用镊子轻轻地将它装进玻璃瓶。我好奇地问:“它还能活吗?”
“当然,它不同于一般的寄生虫。离开宿主后,它可以活得很好。”
我们付完尾款,轻松地走出大厦。冬日的阳光洒在身上,真暖!
“我们去家香吃早餐吧!”我温柔地提议。
李清远笑着拉起我的手,快乐地奔跑。车上,我问:“你现在对我是什么感觉?还有没有心动?”
“你对我呢?”他反问。
“我先问的,别耍赖。”
一路笑着闹着到了家香。我们像第一次一样,要了小米粥和小笼包。吃完,我拉着他的手散步:“这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粥。”
他笑笑:“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小笼包。”
(六)
当寒冷的冬季被破土而出的小草唤醒后,我期待已久的那场婚礼如约而来。我和李清远执手相看泪眼,勇敢地走向柴米油盐的新生活。
朝夕相处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我们因为牙膏是从底部挤还是中间挤而争执,因为物品放置的固定位置而争执。
我看不惯他脏衣服乱扔,他看不惯我吹毛求瑕。我没想到他连碗都不会洗,他没想到我是个连面膜香水都不用的糙女人。
我以为他是拔尖的理工科,能修电脑电灯电冰箱,他以为我看了那么多书,应该善解人意,宽容大度,情商高······
我们痛哭地磨合着。每一次吵完架,我背着身子赌气,他也倔强得不肯哄我。双人床的中间,像是隔着万水千山。
我们在棱角与棱角的碰撞磨合期间,猝不及防地有了儿子,短暂的喜悦过后,便是疲惫的挣扎。
我在儿子的吃喝拉撒里变成邋遢的黄脸婆。李清远下班回来时常会看见我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抱着哭闹的儿子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卫生间里是还没来得及洗的尿布。
他回家得越来越晚,我的脾气也越来越臭。他毫不掩饰地嫌弃我肚子上的赘肉,我也针锋相对地讥讽他的啤酒肚。他不屑看我毛孔粗大的脸,我嫌恶他臭气熏天的口气。
当伤害变得肆无忌惮,感情单薄得还剩下什么呢?时光就这样辗转过了三年,我和李清远在频频吵架和长久冷战中,在心里种下冷漠和怨恨。
又一次狂风暴雨后,他搬到书房去睡了。这样再好不过,终于不用再忍受他的呼噜声。
半夜我起床去卫生间,在门缝里看见书房里的灯亮着,听见李清远正在打电话。“冯博士,还能让魅力寄生虫重新寄生到我体内吗?噢,我知道······费用不是问题······好,就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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