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大学同学给我发了一张割腕的照片,说是她的室友菁菁,也是大学同学之一。纤细手臂上那道刺目惊心的血痕,让我震惊了许久。
“人没事吧?”
“没事伤口去医院缝了,她也没想自杀,就是想用这种方式挽留渣男。”
到底爱到什么程度,才会把一个男人对你的伤害永远印刻在你的身体上,留下一个丑陋的疤痕?
我想这大概不能叫爱,这叫自虐。
菁菁和他男朋友大二就在一起了,甜的时候真的很甜,他刚追菁菁的时候连送了一个月的早饭。可是,他们俩虐的时候也是真的虐。
闹分手闹了无数次,常常是她前天晚上哭着跟我们说分手了,然后我们好言相劝一整夜,第二天两人又和好了。分的次数多了,我们不信,怕是他们自己都不信。
他们每一次分手都闹得彼此遍体鳞伤,她男朋友还有点暴力倾向,一吵架就用手往墙上砸,要不就是抓着菁菁的身体使劲晃,画面可以脑补马景涛的表情包,导致菁菁每次吵完架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
他们总不惮于在对方身上使用最恶毒的语言苦苦相逼,所以矛盾激化到今天这个地步,菁菁会割腕我一点也不意外。
她不过是想用最极端最卑微的方式,祈求对方最后一点点的关心和在乎罢了。
菁菁的行为,让我想到了两个字母,SM。只不过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受虐倾向。
SM的名字是由奥地利作家 Leopold von Sacher-Masoch 来命名的,他们通过羞辱和虐待来达到性高潮。故事中的女性追根溯源到她的早年生活,她在和父母的关系中,每一次“被爱的感受”都和“痛苦感”紧紧相连。
“我从未得到过没有痛苦的爱。我以为痛苦才是爱的感觉。”
有这种倾向的人,可能会对享受、愉悦感避之不及(躲着好事走),却常被让他们深感痛苦的事情或者人际关系所深深吸引;同时还会有意无意地阻止其他人来帮助自己。
他们的表现是,不计代价地维持情感依恋关系。
“请你不要离开我,如果你离开,我就会伤害我自己。”
很多人分手后对前任的纠缠、忘不了、放不下,都有一定的自虐倾向在里头。她们擅长自我折磨,好像为一个人受尽了苦头,他就会回头继续爱你。
不是的,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你表现的苦苦挽留都是两个字,犯贱。
分手第一天,你夜里三点发状态说每晚以泪洗面睡不着。
分手第二天,忍不住又找过去跟他分享你生活中的趣事,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分手第三十三天,你发朋友圈晒体重截图,打趣说世界上最好的减肥药就是失恋,其实过去的这一个月,你没有一点食欲甚至得了厌食症。
分手第六十六天恰逢情人节,你贱兮兮地去别人空间盗了一束玫瑰花的截图,然后发了个状态仅他可见,“今天好开心,谢谢某人的花”。
夜里想不开的时候就差去找个路人领结婚证了。所有这一切,就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你想证明自己在对方心中到底还有没有位置。
结果呢?我问你,你说你夜夜失眠的时候,对方来找你了吗?
你说你一个人生病去医院的时候,下面评论关心你的人一大堆,其中有他吗?
你盗图秀恩爱的时候,他有给你酸溜溜的评论吗,你还能激起他一丢丢的嫉妒心吗?
你特么的就算说现在去产房生孩子,也等不到他的点赞、他的评论、他的私信,更别提他气急败坏地给你一个质问电话了。
拜托,你们真的已经结束了,你的喜怒哀乐,他真的已经不在意了,甚至你那些仅他可见的状态,他根本没有看见,你就算把他删掉,他也不会发现联系列表中早已没有了你的名字。
有人问我:你是怎么放下前任的?
其实我觉得,那个人就好比我走路撞上了一个电线杆,很痛,以后我走路都会绕着电线杆走。 可能很久以后,我都不记得当时撞得有多痛,但我知道千万不能再撞了。
你以为你可以永远像对待初恋一样对待每一份感情,充满感动、付出和心跳,但是你忘了,一味地自我感动式的付出都是一种自虐。明知烫手也要紧握,怎么可能不受伤。
你所谓的感天动地的爱,不过是因为你沉浸在自虐中无法自拔,好像你够辛酸够悲惨,牺牲地足够多,你就能能乞求来对方的在乎。可是醒醒吧,你的痛苦只是你自己的,他感受不到,也不想管你。
所以啊,既然已经分手了,就别再回头了。既然忘不掉,就别刻意去忘,好好爱自己吧。
忘不了的时候,想想他根本不在乎你,你还有什么忘不了的? 想想他正抱着别的女人入睡,你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忘不了是因为你太过逃避现实,放不下是因为你总是自我幻想。
没有忘不了也没有放不下,所谓忘不了和放不下,是你把血淋淋的现实,想象成了凄美的童话故事;是你把折磨自己的痛苦,当成了精神SM的快感和高潮。
忘不了,简直是世界上最愚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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