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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黄昏】第三十八节,局中局的大块头

【黎明的黄昏】第三十八节,局中局的大块头

作者: 石门棠 | 来源:发表于2021-12-11 18:00 被阅读0次

    先听一段我的诗:《情书》

    酒吧里的灯光很暗,各种质地的酒水在房间里争位置,我用手指捏了捏鼻子,找了个靠近马路的落地窗前坐了下来。

    有三到四个穿白衬衫的酒保打黑色领结,皮带上挂着酒水账本和一支弹簧刀长度的圆珠笔,尽量将腰杆挺直,用磨得发亮的手指头给美丽的女顾客翻酒水单,却舍不得往我这样的新顾客身上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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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穿黑色衬衫,着黑色西裤,穿一双宽边角的黑皮鞋。没有穿黑色长筒袜纯粹完全是一种安然自得的消遣。

    我光着脚丫,用若有如无的眼神望着他们用一个硬朗的塑料盘子端着高高低低的酒杯,在拥挤的人群当中不停穿梭,在需要服务的顾客身前站定,就像一个天生好脾气的老农弯着身子给焉了叶子的水稻苗浇大粪。

    只有一盏灯很亮堂,挂在一个女人的头顶上,几只不大不小的飞蛾卖力地绕着光晕飞舞,我生怕它们在某次一不留神的哈欠中掉落在那个女人的发丛中。

    她头发不长,刘海分开两旁,细金丝的边框无色眼镜有些反光,无袖修身长摆衬衫和眼睛在灯光下分不清颜色,只有那双从钢琴架下露出的长腿让我能给出真实的联想。白嫩,在灯光下散发柔光,就像在水底里望见的白卵石。

    看不清她的脸,神态深情而专注,眼里弥漫着不知情爱的童贞气息,是那种男人见了不哼上两句诗绝对走不回家门口的女人。

    她抚弄琴键的姿态就像走在云端,所以她来不及看我一眼。

    但我伸出脖子望着她。

    我头一次在一个女人身上找到了幻想和她做爱的冲动!也许是因为我身边的女人在不断离我而去,也许是过去的时光如泡影般将一切蒙上匆忙的遗憾,但这些都已经不那么重要。

    自从夏末的死带给我一场突如其来的悲伤,我成了一只浸泡在噩梦里的野山参,昨日与我僵持不下的珍贵都变成了无法剥离的梦的痛苦。

    我已不再是自诩的黑夜里的帝王,那些深藏在黑暗中的白眼珠-死人的眼睛,一刻不停地跟随着我,让我彻夜难眠。

    我很痛苦,想过放弃拥有的一切,想过远走高飞。连新哥都奉劝我说,不管是不想走,还是来不及走,每天都得把自己收拾得体面点儿,再兢业的殡仪馆也不会像我们自己那样认真细致地对待我们的身体。按他的意见,我真该走了。

    然而,自从李国华在某个清晨6点的时间,通过老式电话机的坚硬得像一毛硬币一样的听筒将船厂老板的行踪讲给我听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卧室里的仿古电话机有多么令人厌恶。

    它的铃声开头叮当,随后是刺啦刺啦乱响,暴躁,凌乱,可耻,给人不安。用新哥的话说,这种铃声侥幸活了一百多年,早就该死了。

    船厂老板跑腿了,没人能找到他,就像掉进粪坑里的一团大粪。

    一切都晚了,我不想逃脱了,也许是因为仇恨的丰满催生了道德上的胆怯,让我宁愿在死亡面前赤裸狂奔也生怕辜负亡友的信任。我就是那种嘴里含着泥巴还抢着往深渊里跳的人。

    对面的座位还是空的,酒水没有轮到我,我在桌面上轻拍着手掌,点上一支烟。坐在前排的一个盘着发髻的生面孔回头看了我一眼,我无精打采地透过这张脸望着远处弹钢琴的女人。

    我不想惹她生气,但我更愿意望向更远的地方。她使劲地抽了抽鼻子,用抽男人耳光的手将烟味挥来挥去。

    谁说时光如白驹过隙,它有时更像是一只冷箭。我望着窗外停在消防栓一侧的银灰色轿车兀自感叹。

    它停在道路旁并不显眼的地方,没有熄火,也没有亮车灯,是那种想不出什么道理非得要来也找不出道理非得要离开的车子。

    一个穿着白黄色长风衣的女人正好从对面街角走了过来,没走几步,鞋头撞在了突出的一块青石牙子上,她狼狈地打了个趔趄,慌张地朝四周扫视了一圈,见没什么人注意到她,这才挺直身子继续走下去。她已经很小心了。

    对面的银行早早地关了门,两头比人高的石头狮子乖乖地卧在台阶的最高处,大理石块冒着冷光,只有那块不眠不休的红灯管的广告牌还在一闪一闪地惹人眼球。

    左手边的街道上黑黢黢的,没有一个人影,他们似乎都钻进了这个热烘烘的酒吧里。

    处在亲密期的情侣们,那些恰巧被爱情抛弃的单身汉,路过的一大群学生,没有几天好过但又不得不来的便衣刑警,一个肥嘟嘟的中年男人,都知道这里不是个睡懒觉的好地方,但就是喜欢光顾。

    有几双眼睛到处晃来晃去,有时候假装听音乐,有时候蒙头喝酒,有时随我一同看玻璃窗外的那个女人。

    我想尽办法试图看得更远些,但我只能看到这些,右手边的一个高个子男人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只能看着又有三个迈着轻佻步子的年轻男子从街角处拐进我的眼睛里。

    我听着音乐在嘈杂的人声中再度响起,一首《雨中的恋人们》不知为何会从漏气的嘴巴里传了出来。

    一个穿着长鲤鱼鳞片的黑礼服的男人,用两只手指夹着比他胳膊还粗的话筒,抡着屁股走到了钢琴架旁。

    我敢说唱歌这一行当绝不适合他。他头颅很大,长卷发,脖子细长,嘴角漏风,昂头唱歌的姿势翘得像高高扬起的唢呐,走起路来像一头渴得急了舔同伴屁股的公骆驼。

    他在刻意表露什么,却用一顶宽大的油毡帽将脸上的表情挡了起来,不管有没有人鼓掌,唱得幸灾乐祸。

    我的心情糟透了,我望着那位埋头弹琴的女人。我多么希望她看上我一眼,哪怕即使短暂的一瞬,我就能呼天抢地地迷失在自我构造的对爱的迷雾里。

    天空漆黑,屋檐下的一盏灯从我头顶的某个角落射向街道,雨点在天空中冒着热气砸向青石板路面上,突然刮起的一阵风企图钻进随便哪所房子里,被酒吧里沸腾的热情阻挡在门外。

    穿披风的女人,急匆匆地走到了街心,又离我近了几步。酒保递给我一杯威士忌,加了比百米赛道还多半码的冰块,大路货色,在不需要任何根据就能对音乐浮想联翩的氛围中被我一口喝下了大半杯。

    那些无故受到快乐蛊惑的人群,看起来就像酒杯里剩下的冰块一样亮晶晶的。

    我想起身,却被那个大个子按住了。

    他慵懒,络腮胡子像飘荡的水草,只有前额在发光,皮肤不怎么顺溜,五官有些拥挤,让我第一眼没能看清他。我只看清了他右手指头上的那枚大金戒子。他隔着我一张老旧的皮沙发,玫红色,仿牛皮,质地松软,足有半米宽,但他长了一只一米长的胳膊。

    乔从银灰色轿车里钻了出来,兴冲冲地快步向前,拦在了那三个男人模样的身前,像极了一块从天而降的大石块。我和大个子看着女人走到了屋檐下。

    她的头发又长长了,呆在被窝里哭泣的声音不见了,她朝着玻璃窗户里眺望,完全找不到我在哪儿。雨点儿说不准还在她的眉毛上打转,但我看得清她,她就是曼妮。

    “你在裤裆里装了什么?”我转头对大个子说。

    “看上去是个尿壶,有时候很灵敏,但大部分时间都毫无用处。”他揶揄地看着我,似乎在为我认出他来感到为难,有那么一丝一毫的迟钝阻止他转过头来,但他还是硬将头拧过来看向我,他的肩膀太用力,发出老树枝断裂的声音。

    他就是那个在南亚宾馆里饱饱地尝够了用铁锤轰卵蛋的打手。

    “你不想惹事的!你尝过我脚掌的干鱼味道。”

    “你不该在我放夜壶的地方动手脚。每个男人都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它能给我幸福,也能给女人一些快乐。”

    “摘掉你的假鼻子,这看上去只会像一只临时堵在稻草人头上的红袜子一样显眼。你腋窝里的狐臭味和连在一起的大胳膊出卖了你,还有舍不得丢的那根旧皮带,足足有马路宽,一样脏,灰扑扑的。”

    “要是丢掉那些下三滥的功夫,你或许被我的拳头砸进了面包圈里。”

    “你在用半毛钱的标价出售陈年旧事,我们结的梁子不够一包辣椒酱的热量。你要杀我,还不让我踢你屁股,你对打手这个行业还不够在乎。

    顺着玛瑙戒子和瑞士表,我摸清了你的底细,你是个打黑工的跳梁小丑,帮马大猴打黑工的小角色。换个地点,我们能成好朋友。”

    “你得罪了整个黑道。”他认真地看着我说。

    玻璃转灯的各种色调轮流照向我们,等到一缕绿光照到他的脸上,我才再一次看到他的眼睛,就算他在脸上和稀泥,我也能认出这双眼睛。

    和那天晚上没有什么不同,他的眼神很简单,要不是冷冷地看着你,要不就是吃力地看着人吸冷气,然后再冷冷地望着哪里。他现在还好,他冷冷地看着我朝他摇头。他的眼神很固执,不舍得变化,这是一个打手常犯的毛病。

    “你不能这么说,至少我就是黑道中人。”我说,

    “几乎在同一个早晨,有一打的陌生电话找到我,他们向我诉苦,说街上窜出来一只一磅重的长牙老鼠,到处挖坑,这让他们难过,希望我再出来碰碰运气。

    他们说话的语气就像还没长大就死掉了父母。没能除掉你让他们感到害怕,后悔,有些拘谨,他们付给我一打多的价钱。”

    “这么说,你和我一样抢手?”

    “算不上,总有人抢生意,我就是一个在码头上抢搬运活的。”

    “你是指那个枪杀我朋友的人?”

    “我可没想杀你,要是你想的那样,我能拿个炸药包把黑夜炸出个洞来。我和他不一样,虽然有时候也会改变一些主意。”

    “你改变主意了吗?”我问他。

    “暂时还没有,但不见得是件好事。”

    “什么才是好事。”

    “喝酒,抽烟,听免费的音乐,不用像年轻人一样起哄,在邻桌的地方守规矩,用一只手摸另一只手,盯同一个女人。”他用手指了指还在门口犹豫的曼妮。

    “你看上去不像个坏人。”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在江湖上的名声不太好,没有人找我看活,没有人打扰我起床,没有钱买酒喝,软弱得像只好搂着十个少女睡觉的甘地。每天醒来都会走入一场圣战。

    你打伤了我,这并没有让我难堪,在那所黑漆漆的房间里,存在一些理所当然的失误,我不用求得雇主的原谅,因为我输给了一个硬得像木人桩的白少爷,这让我在思考你的时候能吞下半斤大小的牛油面包。

    我看出了一些端倪,我们虽然同在黑道,但各有各的想法,我不在乎,你也不在乎。有一半的人在买你赢,另一半人在买你输,庄家没什么搞头,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他舔了舔舌头,两片嘴唇肥厚,看上去不相上下,但最后还是上边的那块肉得逞了,他不停地用舌尖安抚着它。

    他意识到自己说得有些多了,卖弄了一个比纸板上的花纹还死板的笑容,顺道抬手摸了摸那只假鼻子。

    “你下了多少注?”

    “全凭运气的事情不划算,这得问你。”

    “你来这里干什么?这里不是个打架的好地方,也不是个喝酒的好地方,不管是打架还是喝酒,你都不会蠢到让自己光着身子四仰八叉躺在人堆里。说几句中听的话,说不定我还能拍着肩膀和你道别。”

    “阻止你伸出猫爪子挠一些黑老大的脸。”

    “我只想见一个女人,这是每个男人成天琢磨的事情,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我的生活很简单,不像你,喜欢往红茶汤里倒芥末。”

    “这里至少有一半的男人在盯着你,和我一样的想法,不想让你走出这道门。”

    “你不看好我,大个子,你的眼光很烂。但我想知道现在的黑老大到底是谁,某位不中用的财团老板,都市报的总编辑,还是一个扫大街的糟老头子?马大猴完蛋了,你没必要因为他为难我,换成谁了?”

    “都差不多,身份是最不靠谱的东西,金钱作祟的本领比我们吃奶的劲头还要大,你问得太多了,我们算不上友好的关系,即使有,也得重头再来。电话线绕来绕去,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我顶多算得上被电话线焊着鼻子的最后一只哈巴狗。”

    “答应我一件事,在我和女人告别之前,你要安稳地坐着,别打草惊蛇,别让我的爱情鸟儿煽翅膀飞走,别让我在你的梦里加血腥玛丽。”

    “哦,你是说那个?这和我没关系。”他抬着下巴往门口点了点,右边的嘴角扬起,眼睛闪过一丝死灰色,他不怎么信任我能办到。

    “这么说,你不像那些愚蠢的街头小子。”

    “绝对不是,我比他们大了至少二十岁,属于发酵过头的老啤酒,喝起来不像吹泡泡。今晚很复杂,对吗,我都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门哪派。”

    “这就好说了,大个子。来人很多,许多苍蝇叮一块腐肉,你来得及时,但蹲不上坑,被乱棍打倒在地,你失过一次手,你不会还想找回那种感觉。”

    “说实话,我受够了那种感觉。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差点要将拳头塞进自己的嘴里咀嚼起来,我很兴奋见到你,我得赢回来。”

    “还来得及,还来得及在她来到我身边时把话说完。我送你这个,你拿好,我是说即使你看到我的尸体在玻璃罐子里也不用着急,去找新哥,他会买你这个人情。

    你把那个女人捡回家,藏到一个黑树林的木屋子里,把她藏好,像失踪一样,一个月以后再出来,只要一个月。任务结束,然后去丘比特公司领钱。

    收好你的夜壶,不要动那个女人一根毫毛,保证她的安全!”我将兜里的那把折叠刀抛给了他,朝曼妮抬了抬手指。

    他接在手中,用大拇指摩挲着刻在刀柄上的刻痕,一边抬起眉头看着我。他的眉毛似乎有千斤重量,压得他的眼皮颤抖了好几下。

    “这个玩意有几把?”

    “两把。但关系不大,每一把值200万块。你可以在市区买两套涂石灰膏的大房子,买辆亮金色的四轮老爷车,如果你喜欢,换掉这身就像还没来得及掉毛的皮坎肩,打红色领带,穿淡灰色休闲长裤,皮带要哑光的,尽量把自己打扮得年轻点儿,看上去显力量,而不要让每个人都像我一样想你。你大有可为,大个子,财源在后头。”

    “我无话可说。”他定定地看住我,不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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