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对比通告,当地相关部门致歉,称通告规定存在工作失误,表示后续若或继续实施此前规定的具体方案,会向公众公布。
禁止原因:
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兼顾环保和用火安全。
暴露的问题:
1,一纸通告就彻底将在城区熏制腊制品的行为叫停,有用力过猛之嫌。
2,如果污染总量无法真正减少,为了这种有限的“改进”,一刀切叫停长期存在的民俗习惯并不合适。
3,如此决策背后所显露的某种似乎无远弗届的权力,让人害怕。
4,增加了居民“配合”的成本,安排能否满足当地千家万户的日常熏肉要求,居民送制腊肉是不是够方便,恐怕都要打上问号。
5,未能改变“垄断经营”的嫌疑,熏制地点的选择及其收费,经营方式,也缺乏公开甄选,讨论的过程,削弱了其应有的公共服务属性。有假公济私之嫌。
相关要求:
1,严禁未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
妥善处理:
1,执法人员应提升能力和智慧,妥善平衡好环保与民生。
2,在出台相关政策前,当地做好调查研究。对传统熏制方式的污染指数进行科学检测,拿出有力证据。
3,做好科普和解释工作,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诉求,继而有的放矢地加以管理。
4,后续替代方案也要尽量做到实惠便民,真正把居民需求放在心上。提供更加完善的集中熏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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