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街市上不绝于耳的各式叫卖声,陶旭扬一边和几位熟识的街坊打着招呼,一边脚步不停地提着手中的几样物品,赶往自家的小院。
推开院门,见一位身材丰腴、腹部微凸的妇人正朝竹竿上搭着袍子,脚下还摆着一盆尚未拧干水的衣物。
陶旭扬急忙将手中物品顺手丢在门边石桌上,忙不迭地喊道:“念丝!怎么又在干活了?不是叫你不要累着吗?”
妇人转过脸来冲着丈夫一笑,几缕发丝拂过粉黛不施却天生丽质的面庞:“累不着的,不过洗几件衣裳而已嘛!哪里就有这么娇气呢?”
“好了,你快进屋去吧。”陶旭扬温和地拉起妻子许念丝的手,与她进屋,“今天我买了你爱吃的菜,等一下我烧给你吃。还有,镇西的薛大夫又给你开了几副安胎补气的药呢。”
许念丝习惯地望望墙角,突然惊喜地叫道:“啊,旭扬你看、你快看!栀子花打花骨朵了!它要开花了!它要开花了!”
旭扬走进去看,果然,墙角那株栀子花绿油油的叶片中,赫然地现出了青白的、小巧的花骨朵。
念丝一时开心得忘乎所以:“快四年了,它长出了好多枝叶,但这还是第一次开花呢!以前我在‘浅语楼’的时候它还是一株小花苗……”
旭扬的脸色略微一僵,念丝也倏地收了口。
须臾,旭扬恢复了惯有的温柔的笑:“我也很喜欢栀子花!我去给你熬药,你歇会吧。”
三年前。
许念丝孤身一人,悄悄地在这个小镇上租下了一座小巧而干净的院落。
陶旭扬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初夏的一个下午,当时院门半开着,念丝就坐在门后认真地刺绣。凉风掠过,她的衣袖被微微撩起,露出藕一般白嫩的手臂,她的裙角和丝带随风飘飞着,而她半垂着头,几缕墨色的发丝遮住了白皙的脸庞……
双眸被这美好的画面吸引,陶旭扬又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自认为不是什么登徒浪子的他,看见了这样美好的画面、这样美丽的女子,原来竟也会迈不开步子么?
旭扬装作无意地向邻居打听,才得知这女子叫许念丝,刚搬到这里月余,靠着她精巧的刺绣手艺过活。
旭扬也是独自过活,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哪里就需要什么绣品呢?偏偏旭扬几乎一天跑一次许姑娘的刺绣摊子,对那些巧夺天工的绣品爱不释手,总是不惜多花些银两买回家去,当宝贝似的收藏起来。
时间久了,两人的眉目中,都有了脉脉的情意。
原本,陶旭扬想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便向许念丝求亲。可那一日,却还是呵气成霜、滴水成冰的寒冬腊月。
旭扬那日午后忙完酒楼里的活计,便和老板告了假,匆匆赶往念丝的小院。念丝的火炭快要用完了,自己答应了要给她买去呢。
旭扬和念丝一起点起火盆,屋中一时间倒也暖气腾腾。念丝便将那一株微微打蔫的栀子花搬得离火盆近了些。
“你可不能冻死,我可是要等着你开花才能……”
念丝的自言自语突然停止,旭扬却并不放过,而是凑过来追问:“才能什么?”
“呃……没什么……”
“不行,你一定要告诉我,不然我……”旭扬脸上露出调皮的笑容来。
念丝的脸上飞来了两朵红云:“我……以前对自己说过,这盆栀子花就代表我自己,它开花了,我……才能嫁人。”
旭扬听闻又惊又喜,脱口而出:“还等它开花做什么?不如现在我就与你拜堂成亲!”
念丝身子一扭,嗔道:“那怎么行呢?”
旭扬一本正经道:“怎么不行了?难道你嫌弃我么?我没有爹,娘也过世多年了。幸好我娘是个巧手的厨娘,教会了我许多烹制佳肴的手艺,我也可以用这些手艺来养活自己。这些我和你也说起过的。对了,我早就有个愿望,一定要攒够钱开一家属于我自己的酒楼,那样也好……”
这次轮到念丝追问:“也好什么?”
“也好——讨个漂亮老婆,多生几个孩子啊!”旭扬拉长了音,得意地笑起来。
可念丝却并没有露出想象中的笑容,相反地,她双眉微蹙,双唇紧抿,两只手也不自然地拧动着衣角。
“念丝……”旭扬见她这样子,心中升腾起一万个疑问,却不知从何问起。
“我哪里是嫌弃你?其实,根本就是我配不上你……”良久,念丝终于启口,“我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我……”
旭扬怔住。但他一言未发,也尽量地让自己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只需要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
念丝的双眸中,荡漾起一层朦胧的雾气:“从小我就是个孤女,被一位妈妈收养,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妈妈就是京城‘浅语楼’的鸨母。我天资愚钝,姿色也不算上等,鸨母说我这样的,不适合做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只能做个,卖艺又卖身的红牌……”
话语凝噎,珠泪儿滚滚而下。
“但我一直不愿意接客,直到十四岁那年……妈妈她,硬逼着我……”
旭扬咬着唇,望着双肩抖动的念丝,不由得一阵心疼,便将她一把搂入怀中,用微颤的手轻拍她的后背。
“从寻死觅活到接受事实,那段日子我简直生不如死。但是后来,我还是决定要活下来。”念丝的声音逐渐清晰,“不然,我又能如何呢?死了,不过如蝼蚁一般,没人在乎我,甚至没人知道。于是,我……这么多年了,我也攒下了一笔积蓄,希望有朝一日能为自己赎身,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旭扬搂着她一起坐在长椅上:“后来,你真的做到了对吗?你是给自己赎身后到这个镇子来的?”
念丝轻摇云鬓,继续沉浸在回忆中:“我得以赎身,倒是因为一位——客人。
“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衣着打扮像是京中的官员。原本我和他并不熟识,也只是有过数面之缘而已。那天他饮醉了酒,竟然紧拉着我吵吵着要给我赎身……后来惊动了鸨母,鸨母也只当他是耍酒疯,岂料他却真的抛出一张银票来,当场就把大家都给惊呆了!”
旭扬听闻此言也颇为讶异:“还有这种事?”
“这男子闹了一阵便睡去了,可我却觉得这也是个机会,索性向鸨母说明了我的确是想赎身的念头。鸨母见钱眼开,何况我又不是什么当家花魁,所以乐不可支就答应了。但我,又担心那男子酒醒了后悔,便扣除了他该花的银两,剩下的一律用自己的积蓄补上了,告诉鸨母将那张银票还给那男子。
“可第二日一大早,那男子仿佛不记得昨晚的事情一般,尚未见到鸨母便摇摇晃晃地走了。那天晚上,我收回了自己的卖身契,又处理了些杂事,这才离开了‘浅语楼’,离开了京城……”
讲完这不堪回首的往事,许念丝仿佛整个人虚脱了一般,靠在椅背上,身子微颤着,面色也苍白如雪。她悄悄抬眼望向旭扬,却又不敢与其对视,忐忑得犹如在等待裁决,却又十分害怕这个裁决。
旭扬酝酿了许久才轻轻地开口:“念丝,我们——成亲吧!”
念丝一时无法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念丝,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我要娶的也是现在的你,至于过去的事,没有必要再提。你已经从过去走出来了,没必要再陷进去。更何况,其实,我的遭遇也并不比你好多少。”
停顿了片刻,旭扬的口气突然变得轻松起来:“不说这些了,念丝!我要回家去拿一样东西给你看!你在这里乖乖等着我哦!不许胡思乱想了。”
拔腿就想跑出去,念丝轻声唤住了他:“旭扬……”
旭扬停下:“什么?”
“这些事,你,不要和任何人说起,不然……”
“怎么会?我也讨厌那些无聊的热,无所事事、乱嚼舌根。”
“嗯……好像薛大夫是知道的,但,他没有提起。”
“我明白,薛大夫是个好人,他不会透露病人的秘密的。”
旭扬深深凝视了念丝一会儿,然后神秘兮兮地一笑,喊了句“等着我”就跑出去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感觉最漫长,满含希望又唯恐失望的等待,使得念丝坐立不安,心中止不住地紧张着。
其实旭扬是一路小跑着的,他回来后交给念丝的东西,念丝展开后才发现,竟是自己以前的一副刺绣,是旭扬当初买回去的!
绣的正是几朵怒放的栀子花,栩栩如生,仿佛迎面便是阵阵花香扑鼻而来。
“你瞧,这不就是栀子花开了吗?花开了,你就可以嫁人的!嫁给我吧!念丝,我是真心实意的!”旭扬深情而期望地凝视着念丝。
念丝抽泣着,满脸皆是又惊又喜的泪水。
乍暖还寒的时节里,陶旭扬明媒正娶,花轿高抬、吹吹打打迎娶了许念丝。
也许是念丝身体情况特殊,婚后一年半载也不见有怀孕迹象。旭扬并不过问,倒是念丝自己着了急,便去求了镇西的薛大夫,调养了好久,总算感动上苍,念丝真的有喜了。
旭扬得知这一喜讯,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他忙不迭地嘱咐念丝,不许再做任何家务,就连刺绣也不许时间太长。好在旭扬自己就是个手艺颇佳的厨师,买菜烧菜他自然而然地全包了下来。
栀子花终于盛开的时候,念丝已是大腹便便。
这一日,夫妻二人闲来无事,便坐在院中,说说笑笑地观赏着洁白无瑕的栀子花,独特的香气袭来,令人神清气爽。
此时院门外突然脚步声纷乱,断断续续地传来妇人们的对话声:
“听说程友杰程大人回乡祭祖来了……”
“京城的大官呢,好气派的呢!”
“是啊,我还听说程大人最近又升了官了……”
话音飘来,念丝不以为意地瞧了一眼旭扬,却见旭扬竟然脸色已变,不似刚才的柔情软语,已然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念丝吓了一跳,忙推了推相公的胳膊:“怎么了?旭扬?”
旭扬回过神来:“哦!没、没什么,我……不早了,我去烧鱼给你吃吧,你不是最爱吃我烧的鱼吗?”
入夜,念丝见旭扬仍有些深思不属的样子,便微微笑道:“喂,旭扬啊,今晚你烧的鱼,怎么不如往日的好吃呢?”
“是吗?味道很差吗?哎呀都怪我……”旭扬果真自责起来。
“没有啦,”念丝打断了他,“味道一如既往地好,只是,多了些心事。”
“念丝,我……”
“不想说也没关系,你什么时候想说,自然会和我说的。”念丝善解人意地安抚着。
两人都躺下了,窗外半圆的月亮透过窗棂,将清清淡淡的光洒进屋子。
旭扬梦呓般地,述说起自己已好久不提的旧事:
“我娘本是小户人家的女子,一次在街市上,她被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撞到,就这样认识了这孩子的父亲。没想到他竟是本镇小有名气的富商,而那个孩子,就是他正房夫人的长子,名字叫程友杰。
“这位程家老爷,见我娘颇有姿色又举止端庄,便执意纳其为妾。我娘进门后一年多,便生下了我,那时,我的名字叫程友旭。”
“原来程友杰是你同父异母的兄长,难怪……”
“是的。可是我这位兄长并不喜欢我,也常常欺负我,我想,是因为她娘和我娘相处不合的缘故吧。但我娘并没有太多计较和抱怨,在我的印象中,我娘总是在自己的小厨房里,研究和烹制各种新鲜的菜式,她烧的菜连大娘和兄长都喜欢吃。
“可是谁能想到后来,事情还是坏在烧菜上……
“因为我娘时常需要一些比较罕见的食材,所以她有时也会亲自去选购。这样,她就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有一位是外乡来的年轻男子,他供应的食材常常又新鲜又新奇,我娘很喜欢用他提供的食材。时间久了,一些流言蜚语就如同瘟疫一般散播开来。我爹听说以后非常生气,加之大娘也在旁添油加醋,但我娘一再表态,她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可是……”
旭扬眉头紧锁,念丝在一旁听得入了神,也跟着揪起心来。
“有一次,我娘从那年轻人店里挑选好食材出门的时候,大约是滑了一下,那年轻人便顺势扶了她一把,结果这一幕被大娘撞见了。其实哪里是撞见,根本就是他们一直派了下人跟踪我娘,而恰巧那日又是大娘亲自跟踪。
“这原本不是什么事情,却被生生渲染成了我娘与人私情、私会、私通……我娘百口莫辩,后来索性不辩,任由我爹将我们母子赶了出去。
“就这样,我娘带着我离开了那个家,来到这里。这里是我娘出阁前曾居住过的小院落,虽离程家不远,但地方比较偏僻清净,所以即使后来我娘过世了,我也一直住在这里。”
夜深了,旭扬讲述完后便不再言语。念丝心中感慨,却也默默地,只将自己的脸庞轻轻贴在他的胸膛。
本就想故意避开,所以旭扬接连几天都只是在酒楼和家之间往返,念丝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可是有时候,你越是对麻烦避之不及,麻烦越会找上门来。
这天旭扬匆匆赶回家,当他的双手已经推开半扇大门的时候,身边却传来一个声音:“程友旭,原来快二十年了,你还住在这个破屋子里啊!”
旭扬心里一沉,转身瞪视着这个高傲地俯视着自己的男子,程友杰。
“别这样瞪着我,我是跟着你来的。怎么?多年不见,不请你大哥进去坐坐?”程友杰淡淡地笑着,还略略整理了一下衣冠,像是在炫耀他满身的绫罗绸缎一般。
旭扬淡淡道:“大哥,如果你今天是来嘲笑我羞辱我的,那么你做到了,可以走了。”
“何必这个口气呢?”程友杰还是那副满不在乎地样子,“既然还叫我一声‘大哥’,那么,我都已经来了,何不请我进去坐坐?”
旭扬仍是犹豫着道:“若大哥有所指教,我可以与大哥约在酒楼叙谈。我家娘子有孕,不便见客。”
“哟!是吗?”程友杰一愣随即大笑,“想不到我这个小弟还娶妻生子了!我这个做大伯的岂不更该见见弟妹?怎么?是我的亲弟妹也不能见吗?”
正说着,念丝已听见动静,掀开门帘到了院中:“旭扬?是你吗?你在和谁说话?”
旭扬急忙跑进院子,他不想让念丝看见这个人。
可是程友杰已经闯了进来。念丝忽然之间,脸色变得苍白。
却见程友杰脸上的表情竟是瞬息万变,仿佛由白变了红,又由紫变了青,居然仰天大笑起来:“哎哟!我当是谁?这不是‘浅语楼’的丝丝姑娘么?没想到啊,丝丝姑娘不仅从了良,居然还成了我的、我的弟媳妇……”
旭扬听闻此言大惊,一颗心沉入谷底似的,大喊道:“你住嘴!”
念丝也急忙上前,想要阻止程友杰说下去。眼见院门大敞,外面已经有几个婆妈围着看热闹了。
“怎么?”程友杰道,“莫非你还想抹杀过去的事吗?可我还记得呢!当年我去喝花酒喝醉了,你趁机偷走了我的银票!那张银票,可够赎十个你这样的姑娘呢!”
念丝一怔:“胡说!明明是你自己喝醉了拿银票来赎我,第二天又忘了拿回。我赎身的银子我都如数交给妈妈了,我让她把银票还给你的。莫非?”
“什么?难道还是那个老鸨私吞了?果然那种肮脏的地方,没有一个是干净人!”程友杰恨恨地骂着。
念丝尚未接腔,旭扬却被激怒:“程友杰!你说够了吧!你是干净的京官,你在我这个破烂的小地方,净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不觉得很无趣吗?”
“怎么?当年若不是我看她有几分像我以前那个未过门的妻子,怎么会喝醉到丢了银票?我说说又如何?”程友杰顺势将身子转向院外,对着那一双双无比好奇的小眼睛们,两手一摊,锦缎的衣袖翻飞起来。他的声音不断地持续着,如同难以摆脱的噩梦般:“瞧瞧!这个当年害我丢了银票的青楼女子,如今和背叛我程家的女人的儿子,在一起生儿育女。哼,这个世界啊,真是……”
“啪——”旭扬甩了程友杰一记耳光:“程友杰!你羞辱我和念丝已经很过分,怎么还敢来羞辱我娘!我娘哪一点对不起你们程家?她只是个清清白白的女人,无缘无故被你们程家赶出去!你知不知道我娘一个弱女子带着我,她吃了多少苦?”
“你还敢打我?你还是不是我弟弟?”程友杰也恼羞成怒。
“不是!是你们赶我娘出门的!我已不姓程,我叫陶旭扬!”
“原来你早就跟那个女人姓,背叛家门!”
“是程家侮辱在先!”
两人言辞越发激烈,眼看已是剑拔弩张。念丝一急之下,跑上去拉扯旭扬。岂料程友杰恰巧右臂一扬,旭扬尚未反应,念丝却被撞倒,她重重地撞在石桌上。
看着陶旭扬抱着满脸是血的念丝闯进医馆,薛大夫真的吓了一跳。
这个女子,行动轻柔细声细语,举手投足却偏偏散发着妩媚的风情。薛大夫第一次见到她时,便有了如是印象。她就像是她绣针下的那些花朵,时而娇羞不语,时而开朗奔放。
后来见她脸上漾着甜蜜的笑,嫁给了陶旭扬,这个又心善又勤快的小伙子,薛大夫抿嘴微笑,放心而赞许地点着头。
可如今,她不是开心地期待着为人娘亲么?这却是出了什么事?
顾不上旭扬的讲述,薛大夫命徒弟为念丝清洗面部的伤口,并小心翼翼地敷上药。“希望不会留疤。”薛大夫不无遗憾地叹着,他一直在为念丝号脉,眉头紧锁,“不过最重要的是,我必须为这个孩子做些什么。”
“念丝怎么样?孩子怎么样?他们两个都不能出事!”旭扬在一旁焦急地叫着。
薛大夫深深地看了旭扬一眼,没有回答他,却对徒弟吩咐道:“去把我的金针取来。”
徒弟惊异道:“金针?师父,您说的是金针?”
“是的,啰嗦什么?”
打开似乎尘封已久的针盒,再掀开内里的丝质布绸,一排金光灿灿的长针整齐地待命。薛大夫用他细长的手指捏起其中一枝。
旭扬却早已愣住。只见这针盒内的布绸,赫然地绣着两朵洁白无瑕的栀子花,这精巧的绣工,岂不正是念丝的手艺?
对这个口碑极好的大夫,旭扬所知原本不多,只听闻他前些年痛丧爱妻,并无子女,也无再娶,只专心将精力投入到治病救人中。
看着他微搓金针的手指,看着他专注而认真的眼神,和他额上渗出的汗珠,旭扬心中已然明了。这位仁心医者对念丝那份纯粹的情感,着实令人感动。
旭扬安静地等待了许久,薛大夫才说出了他心里期待的那句话:“胎像暂时稳定了!”
旭扬激动地跳起来:“薛大夫!”
薛大夫语调平静:“你们先在此休息一会吧!明日我会过府施针。”
“怎么好麻烦……”
旭扬的话只说出一半,便被薛大夫打断:“她需要静养,不宜出门,我过府一趟并不麻烦。但她们母子最需要的,不是什么金针,而是——你的照顾。也只有你亲手照顾她,我……才最让人放心。”
旭扬握住妻子的手,对着薛大夫重重地点了点头。
十年后。
山脚下的这个村庄里,青砖碧瓦,绿树成荫,河水嬉戏环绕。村头的这户人家,隔着竹篱笆,便远远地飘来阵阵栀子花香。
“爹!娘!快点啊!我就说今天栀子花都会大开了吧!”一个穿着粉色衣裙、梳着双丫髻的女孩子跑过来。
女孩后面跟着个蹦蹦跳跳的男孩:“是啊,姐姐!昨天还有好几棵都是花骨朵呢!”
“好了、好了!你们俩慢点跑!在集市上玩了这么久还不累呀?”一位妇人在后面嗔怪道。她脂粉不施,银簪束发,布衣布裙上绣着精巧的花朵,脸颊上有一道浅浅的伤疤。
身边的男子同样布衣打扮,手里提着几样青菜和一条大鲤鱼。他边走边笑道:“行了,念丝,你也不用管他们,孩子累不着的。”
傍晚的饭桌上,一条鱼被吃得只剩下了鱼骨。女孩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望着正在吮吸手指的弟弟,不由“扑哧”一笑:“傻弟弟,鱼好吃,手指可不好吃呀!”
陶旭扬在一边接过女儿的话:“爹烧的鱼是不是最好吃呢?你们的娘年轻的时候也是最爱吃爹烧的鱼了。是不是,念丝?”
念丝边收拾边答道:“是!不光是鱼,只要是你烧的菜呀,我哪样都爱吃!”
旭扬笑笑,然后对着两个孩子招招手:“慧儿、智儿,你们到这里来。爹告诉你们啊,过几天,爹和娘就带你们回以前住过的镇子,去给一位姓薛的伯伯贺寿。薛伯伯就是爹娘当年的大恩人,没有薛伯伯的帮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这个家。”
“好啊,好啊!”两个孩子齐声应道,小男孩智儿又跑到他娘跟前问东问西。
旭扬笑眯眯地,却不禁陷入感慨中。
当年,若不是薛大夫出手相帮,找了一所比较隐秘的亲戚的房屋安排他们暂住,并按时前来为念丝检查胎儿,又岂会有今天乖巧可爱的女儿慧儿呢?在慧儿出生后半年左右,他们才依依惜别了薛大夫,在这百里之外的村子里安了家。
旭扬终于如愿以偿,开了一家饭馆,招待做工的村民,和来来往往的旅人、客商们。饭馆虽不太大,却由于精湛的手艺和诚信的经营,生意日渐红火。
夜深了,月色很美。
孩子们进入了梦乡,念丝见旭扬一人站在院子里,便拿了件衣裳走出去为他披在肩上。旭扬拍拍念丝的手,两人就这样默默地依偎着。
月光下,竹篱内,一株株栀子花争相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和沁人心脾的幽香。
栀子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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