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自省,对于自己而言,写作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稚年时,喜读杨红樱的童话故事,沈石溪的动物系列书目,偶尔去书店坐一坐,对写作却从未有过概念。到了读中学,有师长夸我文章精致,为同辈中佼佼者,并告诫我要坚持写下去。
自那时起,我总是洋洋得意,认为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天赋,比常人更载三分才力。而这点无知狂妄,成为了我在写作道路上的极大阻碍,直接致使我思想浅薄,举步维艰,行路难。
后来上了大学,第一次到学校图书馆就被浩如烟海的藏书量给震撼到,因此毅然决绝地抛弃了电子书,日日去图书馆陶冶情操。觉得就算大学什么东西也没学到,把自己想看的书都看一遍,也算值得了。
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大一的某个周六,我在学校图书馆里读林语堂的《红牡丹》,以为按照自己的看书速度,三个小时足矣看完整本,谁知竟看了整整七个小时。本来我是在凳子上坐着看书,也不晓得何时坐到了地面上。待从书本里醒来,抬头望窗外天已黑透了。
那天夜晚我从图书馆返回,整个人如坠云雾,脑海中念念不忘的是主角牡丹的那句话:“我这一辈子,就是要爬高山,到离天神不几尺的地方,像李太白说的那样。”
这次阅读经历是我真正意义上的醍醐灌顶。在这样喧嚣的时代里沉浸下去,沉潜下去,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成为一个精致浪漫而思想深刻的人。
与林语堂先生的年岁相隔一个世纪,这种读书感受十分微妙,就如同穿越时空与智者进行了一次渔樵问答,那些曾经的犹疑不决问题,似乎一夕之间都已明了。
此后我沉迷于书本,为自己从前没有把握住读书的机会去好好地增广见闻而深深遗憾,因而愈发想要见识更加广阔的世界,乃至用脚步亲身丈量世界的长短。我对于一切美好愈加可盼,对生活永远怀抱热望。
玉走金飞,寒暑几回,展眼便是一年过去,我动笔胡乱写伤春悲秋的句子,有情爱小说也有生活感悟。在写作这条路上遇见了很多惊才绝艳的人物,他们博览群书,又写得一手精妙的评论,语段读起来行云流水,字里行间皆是珠玑。
而我,就如同这群文人雅客中一个满身铜臭气的凡夫俗子,显得十分突兀,文意尚且不能明达于读者,更遑论遣词造句。
一来二去,就生出了“珠玉在侧,觉我形秽”之感,落笔前总是担心笔下的文字被人嘲笑,担心自己辛苦写出的小说被人鄙薄讥讽。
后来,我总把每日的无病呻吟以及臧否人物的言论存放在备忘录里,不敢现人眼前。可但凡写字的人,都应该有个名利双收的梦想吧,希望自己的文字能被大家认可,希望它们能够在阳光下舒展身躯。
我也一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在写作的领域里大鸣大放,路人皆知。可惜在这个知识飞速发展,大手随便一捞就能满眼黄金的时代,有才华的人数不胜数。这时候,就得来比谁能坚持写下去,谁才是真正的热爱。
我不能完全否认自己一开始是奔着赚钱的目的去写作的。怎样都是写,既然写作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何乐而不为呢?可我渐渐地发现,写作对于我这样没有产量极低的人而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微乎其微。
我却未曾生过放弃它的念头,因为不甘心啊。
我很少在公开场合讨论乱七八糟的自己,甚至有轻微的自闭症,在大学里也仍旧是独来独往,平日又多愁善感,如果通过文字不表达出来的话,一定会疯掉的。
我认为,“写文给别人看”与“写文给自己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写给别人的文,要想方设法引起读者的共鸣,而不是自己一个人胡乱发牢骚,要写让读者看了以后受益的文章。
而写给自己看的文,仅仅只为了取悦自我,就像日记,多年以后翻阅遍,发现自己也曾在人生的重要关头,认真思考过。
《世说新语》里有这样一段话,“名士不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烟云般的高士痛饮狂歌啊,魏晋的人物风流啊,何等意气,何等洒脱。
我向往这种潇洒,也正在用行动践行这种理念,写文的时候尽可能随心随性,一气呵成。再次拿起笔,我沉浮在汪洋大海中,望不到何处才是彼岸,却战栗又幸福。
纵然这个时代千岩竞秀,万壑争流,我还是要迎头而上,不撞南墙不肯罢休。手中的这支笔是如何笨拙,却一定保留着最初的热枕,能够融化一切风刀霜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2018年,如果重头再来,我选择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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