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会,打官司求说法、断输赢,是人们社会活动中难免的事情。但打官司的关键是证据压倒一切,这个铁律不服不行。
过去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这句话不灵了,成了有理没证据寸步难行了。例如你向朋友借了钱,打了借条,后来你还了钱,但没收回借条,也没有人能证明你还了钱,这时候如果你的朋友拿你的借条告你欠他的钱,一定会获得法庭支持,判你无理,你的对天发誓和捶胸顿足都不顶事。
还有一点要清楚,就是民事官司中的证据,是要靠自己提供给法庭的,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不要指望法院去给你找证据。法院只管辨别证据的真伪,判定证据的法律效力。如果你只有说辞而拿不出证据,法院就会把你拒之门外。
另外,民事和刑事要区别开来,区别对待。民事纠纷事主不告,司法机关就不理。刑事案件则不然,公安机关有侦查、取证之责;检察院有代表国家起诉刑事犯罪的职能;法院则最终行使定罪量刑的职权。因此,公民如受到刑事犯罪侵害,不必自己去搜集证据,只需到公安机关报案即可。这时如果刑事附带民事,在公安机关已完成调查取证的前提下,受害人只需根据遭受的损失和相关赔偿规定,计算出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交由法院判定即可,法院也可能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总之,人们参加社会活动,就已经是民事责任人了,难免发生民事纠纷和卷入一些案件之中,要想避免损失,维护自身权益,应当树立留证备案的法律意识,明明白白做事,从容应对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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