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精髄是美!
美,书法之精髓,但只有美吗?仓颉造字,形立谓之文,声具谓之字。
所以,文字之美,在于形,在于声。
书法的精髓当然就是追求文字字形之美和蕴籍之美。
美,书法之精髓,但只有美吗?一,抽象美
100多年前甲骨文的发现更加证实了汉字是象形文字,但经过几千年的解构和重构,文字和它被发明时原初的那个形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文字作为一个表意符号,现在已经非常抽象化了。
抽象化图案审美是很难建立一个人所共赞的标准的。
书法审美,是多维度的、个人化的、具有主观性的、具有历史性的、具有发展性的诸多特征。
美,书法之精髓,但只有美吗?二,自然美
天地人三位一体主宰世界,决定了人可以跳出自我所在的世界来观照世界,包括人类自身,当然这种观照是主观的,产生美的意念形成了人之世界观的一部分。
后汉蔡邕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可见书法美的源泉是大自然。
自从我们对大自然万物有了审美好恶,也就形成了我们对书法美的审美价值观。
三,矛盾美
人本能地对异常事物、矛盾冲突以及无法预料的偶然产生天然的好奇 ,譬如一块很丑的石头,譬如一座雄伟的高山,比如两只猛兽在争斗,譬如日全食等等;书法美的魅力也在于其所蕴含的偶然、矛盾和不确定。而这些因素正好构成了“艺术”这个概念的全部特征。
那在艺术的书法中有哪些矛盾美呢?
一眼所见的当然是黑与白、大与小、润与燥、动与静、平正与姿肆;含蕴在字后的风格、气质则有更多类型:工与不工、生与熟、秀雅与雄浑、苍劲与绵柔、拙朴与妍媚等等,创造这些矛盾,展示这些矛盾,中和这些矛盾,最后使整幅作品大化为一,妙似天成,即可视为为书法之道啦。
美,书法之精髓,但只有美吗?四,人格美
书法是人创造的,人是书法美的主导者,人格对书格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自古就有“心画”之说,故书法虽重法,但这个法其实是受命于人之美的意念,更有刘熙载详述道:“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书法的精髓,是书家通过作品追求文字的外在美和蕴藉美;背后则是书家在追求自身的人性美和人格美,以致迈进更高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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