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第一次见到小非的时候,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孩子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小非作为一名刚从大学毕业,踏入职场的新人,青涩在脸上藏也藏不住,除此以外他还非常瘦小。矮矮的个子不到一米七,介于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间,体重目测将将超过一百斤,细长的胳膊、细细的腿儿,是令所有女生都羡慕的身无三两肉的体型,但放在男生身上就显得格外单薄了,衬得他的头格外地大。
所以在一同入职的人中间,小非实在格外引人注目。磨合期刚过,就有女同事好奇地问他:“小非,你多重?”小非腼腆地说:“毕业以后重了点,可能超过了一百斤。”“啊˜”把办公室里一众女生杀得片甲不留,哀鸿遍野。
这时,有另一个新人举起手说:“我也才一百零四斤。”所有人“刷”的一下把目光转向他,从上到下仔细扫描,妄图戳穿他的谎言。他是和小非一同入职的小嘉,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男生,一般的个子,一般的脸,很容易泯然众人,没想到真人不露相,居然知道博眼球了。
只见他穿着一件大棉外套,敞开的衣服里露出一件粗织毛衣,粗织毛衣里还有一件粗织的毛衣从领子处露出了端倪,想来里面至少还有一件贴身内衣,下身外裤里还穿了件毛裤,从裤子的皱着处显出了轮廓。“擦”有女同事忍不住爆了个粗,这位才是真人不露相,大意了,穿着里三层外三层,却愣是让人只能说出一个“瘦”字。经此一事,小非和小嘉很快建立起了革命友情,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一起去培训,一起吃饭,一起下班,一起去逛街。
小非入职后不久就开始考虑起买车,于是他问周围的同事,是买辆助动车好呢还是自行车,女同事们回答他,当然是自行车,住的离公司也不远,正好小身板也需要加强锻炼。于是在小嘉的陪同下,小非买了一辆自行车,他们才真正意义上开始一起下班,因为以前他们一起下班只是从办公室到公司门口,现在都骑自行车,就可以同行多一段路了。
小非一个人租住了离公司较近的合租房,虽然零零星星地买了几个做饭的锅子,但从来没有用过,依旧过着早上食堂,中午食堂,晚上外卖的日子。看到时不时有人分享的食堂饭菜照片,大家都建议他和小嘉学学,可以自己做做饭,就不用忍受食堂和外卖的轮流摧残了,看把孩子瘦得。但小非明显没有小嘉的动力,因为小嘉的女朋友每天指着他嗷嗷待哺,小非一只单身狗,一个人怎么都是混。
但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自己没有做饭的手艺,可以找个有手艺的人搭伙过日子啊。不知道是哪个人先想找个新房子,反正一人号召,另一个跟着响应,小非和小嘉结伴开始找起了新出租房,因为他们俩决定要住一个公寓,这样不仅下班,上班也可以一起了。最后公寓房里住进了小非、小嘉和他的女朋友、还有小嘉以前的同事,真是其乐融融的大家庭,而这个大家庭的主厨非小嘉莫属。
搬完新家的第二天,小非和小嘉一走进办公室,就能发现他们的新变化。他们人手拎着一个盒饭袋,款式相同,只有颜色差异,一看就是一起买的,打开包包,一模一样的饭盒映入眼帘,再打开盒盖,色香味俱全的饭菜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码放在不同的格子里,大厨是同一人无疑了。
就这样,这两兄弟吃饭也能头碰头地在一起了,小非心里乐开了花,主动承担起洗碗的工作,因为小嘉大厨做饭辛苦了。同事问他新家怎么样,他说:“非常好,特别是有人给做饭了。”把同事们惹得哈哈大笑,追问:“小嘉的手艺怎么样?”回答是:“当然一级棒。”毕竟吃人的嘴软啊,再不济,总比食堂来得好吃,比外卖来得卫生,值得不吝啬的夸赞。
小非和小嘉从开始的形影不离简直可以直逼如胶似漆的程度了,小嘉还把他和小非的合照打印出来放在了办公桌上,比他女朋友的待遇也不差什么,女朋友的照片在手机里,而小非在办公桌上,女朋友回家才能看见,而小非在工作在家都能看见,说一句:小非是陪伴小嘉最长时间的男人都不为过。
你们说这哥儿俩是不是好得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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