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08年,国内发生了一场举世闻名的大地震,在奔走在汶川的志愿者团队里,小A姑娘认识了Q先生。
后来小A无数次想,在遇到Q先生之前,她从未理解什么叫做“命中注定”。
Q先生长相平平,家庭普通,但和他在一起后,她才明白一句话: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认识Q先生之前,小A不太擅于照顾自己,由于不按时吃饭,经常会有胃痛的毛病;有了Q先生之后,他便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食谱研究。
他平日不忙的时候,会在网上研究对胃有好处的方子,他的电脑收藏夹里,基本都是暖胃开胃养胃的菜谱。
小A从一个吃饭店外卖的人,变成了可以准时吃到丰富营养的饭菜的人,每当下班,看到Q先生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她都会觉得有良人若此,夫复何求?
其实Q先生从前也是不会做饭的,从前,他受人照顾居多,遇到小A,一切都颠倒了过来。
他有时候会笑着和小A说“这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这辈子也就对你一个人这么好过。”后来,Q先生的食谱起了作用,小A基本不会再胃痛发作了。
看过的言情小说太多,少女心也曾懵懂的痴迷过小说里的男主角,倾他一世,护她周全,何其美好。
但是在他们的爱情里,我才知晓,世间的美好并不是没有,而是之前从未遇见。
Q先生过马路一定会拉住小A的手或揽住小A的肩膀;并且总会把小A换到没有车的那一侧,避免危险,这么多年了,哪怕吵架吵到天翻地覆,只要过马路,他都会习惯性的护着小A。
小A穿高跟鞋走累的时候,他会背着小A,不顾人群里任何的旁观,边走边笑小A体重又增加了。
在小A喋喋不休的时候,他也会无奈的说要找个麦当劳把小A寄存起来。每次出去吃饭,小A总会觉得小A点的菜不好吃,于是每次,小A都会吃他那一份。
他会带小A跨越大半个城市去吃小A念叨了一嘴的餐厅,也曾在半夜小A饿了的时候外出寻找一家24小时营业的KFC。
在小A自拍的时候鄙视小A用美颜相机照片严重失真,但他平时总说小A其实不化妆的时候最好看,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一个他,钟爱小A素颜的样子。
Q先生顾家,无论忙到多晚都从不在外留宿,若非出差不可,总会提前把菜和零食买好,去楼下小区的净水器提回两桶水为小A备着。
他喜欢在家吃饭,哪怕小A为他煮一碗方便面,他都会拒绝外面的饭菜回家来吃。
Q先生喜欢喝茶,而小A钟爱咖啡,每每外出累极,他都会寻家好的店,为小A买一杯拿铁。
其实Q先生很高冷,并不太搭理小A的絮絮叨叨,但往往他一句话就能切中要害,把小A说的几千字都给总结了,让小A崇拜的一塌糊涂。
Q先生穿中山装的样子帅极了,小A曾说,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刚刚好:韵姿天纵,倾盖我心。
小A与Q先生游走在时间与空间的每一寸概念里,小A看到枫叶落满地都能写出一首诗,小A听到耳边吹过的风都能想到要嘱咐Q先生的句子。
爱情,大概就是他的出现,让小A对生活充满热情,大概,就是他一直在身边,想念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见。
因他心甘情愿为她遮风挡雨,彼此的爱都不必低到尘埃里去。
在熙攘繁华间,我等一个余生的主宰02.
结发为君妇,执手长相思。
2009年,小A随着Q先生,去了民政局。
小A拿着两个红本子向Q先生抱怨,结婚证上的我们不如本人好看呀。Q先生抱起小A,在民政局门口转了好几圈,他说:只顾着紧张了,管他好不好看。
终于走进婚姻这座城。
从此,人世繁华,鲜衣怒马,终有人作陪。
小A的钱包夹层里,一直放着她与Q先生人生中的第一张合影:是在十一月份的鸟巢,绿草地毯铺满,福娃正立其间,小A看着镜头,Q先生看着小A,阳光从鸟巢镂空的顶层照下来,仿若一切都凝聚在那个时刻。
婚姻哪有你想象中那么和谐,小A与Q先生也常常吵架,从前是他妥协居多,后来是小A。
因为有阵子小A特别能作,对一切都不满意,与全世界为敌,甚至怀疑自己得了抑郁症,小A与他吵架很厉害,冷战了好几天,小A上班早出晚归,他既要工作,又要接送孩子上学放学。
那天小A早晨起床,突然发现他有了很多根白头发。
小A叫醒他,说:快点起床,不要迟到,你送完孩子去楼下吃早餐。他半梦半醒之间咕哝:最近都不吃早饭啊,没时间。
深爱过的人一定都有这样的体会:那一刻,小A特别心疼。
后来小A开始偷偷学做饭。
因为有的事情与喜好无关,仅仅是因为:我愿意。
哦,一直忘了讲,故事里的小A是在当年救灾志愿活动结束后,不顾一切跟着Q先生从四川北上帝都的,那时的她一无所有,却为他倾其所有。
曾经的毫无保留,换来了这些年彼此已入骨髓血脉的爱意,一想起余生他都在,她便觉得心安。
独抱一腔孤勇,去爱一个值得的人,是小A这辈子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就像《最好的我们》里面说的: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所以等一等,对的人晚点再遇见吧。
他们错过了九年,最后都变成了最好的自己,重新遇见,让这段爱情最终修成正果。
在熙攘繁华间,我等一个余生的主宰03.
你遇见那个人的时候,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早自习他愿意翻墙出去给你买豆浆油条,拿到手的时候总是热气腾腾的。
三伏天里他愿意排队两个小时买刚出炉的红豆糕,他热的汗流浃背没有任何怨言。
你半夜做噩梦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打电话。
他的手机永远为你24小时开机。
你知道他对你好,但却还是在变本加厉给他折磨。
不仅任性喜欢无理取闹,还不断的猜忌敏感多疑。
那个时候,你啊,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
学业的压力本身就让他喘不过气,你也终于看出他的疲惫不堪,所以找了个最可笑的理由,放他走。
你是否也说过:等高考完考去同一座城市再在一起吧。
多么可笑的誓言。但后来,终于还是分道扬镳,一南一北,中间隔着千山万水,再无联络。
多年后,回想起来,你不知道他是不是对的那个人,但如果遇见的晚一些,当你褪去那些尖锐,变得温润,那两个人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多少爱情总是这样,失去之后才觉后悔,在一起的时候却不好好珍惜。
年少的我们不成熟,表达爱的方式总是自私的,一味的接受别人对自己的好,最终把那个爱你的人亲手推开。
然后才后悔地说:当初如果好好相处,会不会在一起一辈子。
如果晚点遇见,你就能学会收起身上的尖刺,露出柔软的部位与他拥抱。
也能学会不再无理取闹,在他心烦的时候默默地坐在身旁。
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是毫无修饰的展现我们的爱,有时会伤害到身边的人却浑然不知,到最后连最爱的他也离开了才开始反思。
所以,如果你现在没遇见这个人,别急哇,地球是圆的,你们可能在兜兜转转之后还能遇见。
那时候你们会带着打磨后的自己彼此欣赏,不会再为今天谁洗碗这种小事争吵,不会再用话语伤害最爱的人。
所以啊,你要相信,应该出现在你余生里的人,一定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找你。晚一点没关系,因为他的未来都是你。
在熙攘繁华间,我等一个余生的主宰文/渚清沙
推荐音乐《Stay Here Forever》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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