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信奉努力,却相信持续

作者: 可可不凡 | 来源:发表于2016-01-23 22:00 被阅读23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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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下八度,坐标上海。我在静安嘉里中心一家咖啡厅,这已经是我连续第七晚出现在这里了,直到九点。每次都要一份Cheese Cake 和一杯 Green Tea Latte ,不去糖,抹茶是最爱口味,然后坐靠墙座位。

    如果可以,每次选同一个位置。第二个动作,打开电脑,开始下班后的写作。

    或许,这才是一天真正的开始;而写作,是我最认真的消遣。

    几个月前,我下班的状态是抱着手机不放,每天聊天到深夜直至困倦,第二天再顶着黑眼圈上班。如此,反复。那阵子的我,消耗了时间和健康,也消耗了皮肤,却没任何增值。毕业半年多,做过最励志的事是每天练习口语,然后在朋友圈打卡。即使这样,持续也不过1月。

    后来,连续承受了很多负面东西,记不得隐忍了多久。职场上的委屈,家人的不理解,老朋友的失去。发生在同一时间,状态低到极点。

    因为不知道怎么改变,于是写字。因为写字,又重活了一次。

    所以你们一下子问我为什么爱写字,我说不出来。
    但你们问我写字带给了我什么?
    ——持续做热爱的事。

    我不知道热爱是什么,也没认真定义过。自诩爱的人总是太多,不论是爱人还是爱物。能热爱的,总是太少。

    但我想,欲罢不能,大概就是热爱了吧。

    那种热爱,是勇气,是氧气,是翻过一座山还想见见后面那座山的决心,是生命里条件反射的东西。它帮助你跨过山,越过海,穿过荆棘,透过云层,升华到空中,再凝结成最有力量的露珠,最后幻化成无声信仰,一点点留存心间,流进血液,融进骨骼……

    永远记得那天,15年10月17日,我开了公众号。也是那时,开始写作,到现在整整三个月。都说21天养成一个习惯,当做一件事连续3个月,不止是习惯了吧。从有意去做,到自然而然,就是爱了吧。

    写作不是我的职业,但我每天都要和它打交道。基本上,我的生活状态有3种:上班,写作和睡觉。而写作状态又分三种:阅读,构思和下笔写。所以,写作占据了我生活的三分之一,和睡觉一样重要。

    当你可以找到一件事情,并情愿被它占去生活的三分之 一,你是幸运的。

    常被问及写作的初衷。爱好?想当作家?

    也曾和大家一样好奇,但从没深究过是哪种。只是开了写作的头,便不想辜负那个尾。写着写着,越发爱写,也越离不开写。

    我从没想过当作家。我写字,不是为了给自己挂上什么名号。写字于我,传阅我喜,出版我幸。

    但在我心里,作家是个神圣的词,不是所有出版文字的人都可以被称为作家的;在我心里,作家大当是个有气质的人,或荒芜,或繁华,但一定是真心的,正如自始至终热爱文字和狗子的张嘉佳。

    所以经常有人问我最爱哪个作家,我总说张嘉佳;经常被问为什么,我总说因为他有热血般的真心和持续。有一天,我得知张嘉佳要当导演,拍自己的作品《摆渡人》,兴奋不已。后来看到一篇关于张嘉佳的报道,这么说的:

    “ 都以为王家卫拍戏不用剧本,其实他对剧本要求更高,张嘉佳从14、15年一直在写作电影剧本,写了126个通宵,前后改了91稿,写了78万字。他说过,我以前是个非常懒散的人,但是拍电影我很拼命,我不想辜负所有人对我的期待。”

    对热爱的东西疯狂,对疯狂的东西持续,是最热血的品质。不疯魔,不成活。大概就是热爱了吧。

    我们对热爱的东西会发疯。对爱情会,对金钱会;欲望里会,梦里会。发疯的时候,我们如到位。原来发疯就是情难自制,发疯就是病入膏肓;发疯就是人艰不拆,发疯就是执迷不悔。

    其实,大方的去做这世界的奇葩,未尝不是件美丽的事。如果想做的事情所有人都理解,也没多大意义。

    我们爱一个人,爱一件事,也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为了活出自己。就像曹方唱的那样,“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领地,其他人不能随便来去”。而这块领地,就是我们自己世界里最小的乌托邦。在这片乌托邦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找到令自己骄傲的东西,爱好也好,爱情也罢。

    只是找到以后,千万不要放弃,要持续;持续以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全自己。

    幸运的是,我的乌托邦找到了,就是写作。所以我告诉自己,要持续。于是就有了3个月,30篇文,5万字的今天。

    这三个月里,我写了议论文,散文,短篇小说,杂文,诗歌,还有歌词;这三个月里,我出了几篇佳作,如《坚持到底有什么卵意义》,《现在永远是最好的时候》。当然,也写了一些平淡的文字;这三个月里,我认识了很多写作爱好者,还有一些千里外的文字知音,他们都给了我很多温暖和鼓励。那些温暖和鼓励,是支撑我的动力。因为你们,我需要更加努力;也因为你们,我会更坚持本心。虽然我们从未见过,但我们可以在字里相遇。多么希望,我们的每次相遇,都是光芒四射。

    我没什么特别本事,但我想,我唯一能做好的事就是持续。而持续这事,是我高三学会的。记得快高考前,班主任跟我们说了一句话:“行百里者,半九十”。

    “行百里者,半九十”——这话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后来,我做任何一件事,再也不想半途而废,因为我再也不想体会那种无数次重来的滋味。当你不断去放弃的时候,你会发现,人生真的是无尽循环的挫败。因为再也不想一次次重头来,便学会了持续。

    现在回望,持续确实是最好的东西。

    我也曾和你们一样的紧张和迫切,我曾无数次的幻想过,有一天我的字可以集结成白纸黑字,出现在这里或哪里,路过的时候你们可以将它轻轻的捧起。书的某个方向印着“孟可可著“四个字。

    但是后来,我再也没有有过这样或那样的紧张和迫切了。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想成为更加优秀的自己,只要热爱且持续就好了,结果自然而然。

    我想,只要不是太笨,太不开窍,持续做好一件事,总会有阳光照进来的吧。我想,在我们逐梦的过程中,纵使“天时”、“地利”我们没办法控制,但“人和”总是可以争取的吧。并且,唯一能为我们所掌控的,恐怕就是“人和”了吧。

    对热爱的东西持续,是最热血的品质。

    我所理解的人生,是找到属于自己的乌托邦,并且为它持续,乐此不疲。这个乌托邦,可能是一种信仰,可能是我们浪掷时光甚至不惜终生去追寻的爱情,也可能是一种兴趣爱好,又可能是某种职业。都没有关系——热爱吧,持续吧。

    我从不信奉努力,却相信持续。因为持续是世上最傲娇的品质。我从不艳羡他人的一时光芒,因为我知道能持续者,方为上品。

    凡不可持续,必不值得羡慕。

    能持续者,如同忍辱负重的壮士,浩浩荡荡的奔赴战场,骑战马,披铠甲,勇杀敌。莫问前途和归路,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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