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态度,不同结果

作者: 杨金社 | 来源:发表于2019-07-04 21:19 被阅读6次

    受朋友的委托,准备找一位心内科专家出庭,作为专家证人,就一些专业的问题,回答一下仲裁委的提问。

    案子是这样的。

    一位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是属于疾病死亡,可以赔付二十多万元,而家属认为,是属于意外死亡,向保险公司索赔一百多万元。就此,产生纠纷,申请人是死者家属,申请仲裁委进行仲裁。

    保险公司的朋友找到我,希望我能出庭,但涉及到成人疾病的死亡问题,我的儿科专业,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

    我先找到一位民营医院的业务院长,她认真地看了我拿给她的所有材料后,和我分析了这位被保险人的病情和死亡当时的很简单的记录,我们都认为是疾病死亡的可能性,要大于意外死亡的可能性。但这位院长朋友,不愿意出庭,她认为,医师的几句话,就可能把几十万元的保险费给说没了,她于心不忍,坚决不出庭,让我再找其他人。不过,她还是给我分析了被保险人死亡的可能性。顺便说一句,这所民营医院的患者很多,这位心内科院长的患者也是排着长队找她看病,包括我认识的人,都是找她给看。

    具体细节是,这位死亡的被保险人,是在冬天的凌晨出的问题,家属零时五十分打的县里的急救电话,救护车是在一时零四分达到的。

    据保险公司给我提供的资料,也就是院前急救记录显示,急救人员到达后,患者呼吸、心跳均已消失,心电图呈一直线,所以,急救人员一时二十八分就离开了。

    我还有一份资料,就是被保险人九年前,在一家市级综合医院,因为心肌梗死就诊时的病历。除此之外,我也没有任何其他资料了。

    当我找到另一位公立医院也是业务院长的朋友时,她连所有的资料都不看,只是一个劲地问我患者的病史,我说你先看资料,看完我再告诉你情况。可是,这位靓妹就是不听,只是问我病史。

    说句实话,我所知道的,也就是保险公司的朋友提供给我的那些材料,其他的资料,我也没有。

    说实话,保险公司的朋友,就是让我们在这些材料中,去伪存真,去除噪音,找到有用的信息,那就是找到被保险人最大的可能的死亡原因,到底是意外死亡,还是疾病死亡。

    那位公立医院的院长朋友,只给我提供了这位被保险人是“猝死”的信息,比起那位民营医院的院长朋友,在我的心目中,二人的差距更本就不是一点点,而是一个数量级。据我所知,这所公立医院,平时患者就诊的就少,真正找这位心内科院长看病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我想,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听取患者的病史,固然很重要,但如果对方不能给我们提供病史时,那我们该怎么办?难道不看病了吗?我们就是要从有限的、零碎的、杂乱的信息中,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再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确定一种疾病,或者可能性最大的疾病,给予相应的治疗,并判断出治疗效果和预后。这才是我们这些专业人员的价值所在,也是我们这些专业人员的能力体现。

    如果不能静下心来,认真研读手中的资料,只是心浮气躁地、一味地要求提供病史,提供全面的病史资料,如果没有,那就不工作了吗?我也知道,一个人的病史很重要,可以说,重要到一个人的生死。但是,如果患者或家属,真的提供不出病史,那该怎么办?

    在二战期间,盟军和德军都对情报战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最终,还是盟军用多种情报,骗过了德军的监视,让德军相信盟军会在加莱这个地方登陆,结果盟军在诺曼底登陆成功,使二战趋势发生了逆转,最终打败了德国,取得二战的胜利。

    由此可见,情报,其实就是信息,在医学上也就是病史的重要性。

    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尽量从各个方面、不同途径、所有环节,来搜集信息或病史,尽量使信息或病史全面化。如果实在不能得到有效的信息或病史,那就要利用好已经得到的这些信息或病史,去伪存真,再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得出我们认为较为正确的结论,或者可能性最大的结论,这是对一位高级知识分子最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其能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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