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芳华》这部电影,元旦之前就带女儿看过了。影评一直拖着没写,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冯小刚的这部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影,以时代色彩和情怀取胜,情节并不跌宕。虽然观影时也被一股无以名状的感情涌动着泪腺,但过后回忆,却似乎又想不起什么来。
二是关于网评的《芳华》折射人性善良与否的评论,我不认同。但当时又没总结出自己鲜明的感受和观点,所以,影评就这样拖了下来。
电影《芳华》,讲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变数的人生命运。
主人公男兵刘峰,乐于助人,善良质朴,是文工团公认的活雷锋。他向自己倾慕已久的团花林丁丁表白后,反被诬陷“耍流氓”,继而被处分下放野战部队,在1979年的中越战争中被打掉一只胳膊,成为战斗英雄。退伍后生活潦倒,靠贩卖盗版书生活。
女文艺兵何小萍,来自农村,父亲被打为“右派”,随母亲改嫁后并不被重组家庭接受,她以为到文工团后她的人生和命运就会得以改观,可实际并不然。她不为大家所接受,以偷穿同室舍友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为起点,自始至终都被大家排挤和歧视。后下放到战地医院,因抢救病人立功成为战斗英雄,后因经受不住巨大的命运变迁,疯了,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后康复,复原后,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
来自上海的女兵林丁丁,最大的梦想是嫁给部队高官做儿媳妇,诬陷“刘峰表白事件”并未对她造成多大影响,后来经二姨介绍,嫁给一华侨,移居澳洲,后身材发福,青春痕迹不再。
小说以文工团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萧穗子、何小萍、林丁丁、郝淑雯的故事展开,围绕各自的性格特点,在跨度四十多年的时代变迁中,描述他们几人的青春历程。不同的命运,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
2、
看上去,每个人的结局和命运都是时代和性格造就的,可实际却是:不同背景、不同性格的一代人的命运走向,凸显了一个跌宕的时代,为时间烙上了浓厚的烙印。
影片中最有代入感的是浓墨重彩的时代色彩。
从几个主人公的命运和走向来看,它传递的表面的价值确实是“好人没好报”,但如果您看过严歌苓的相关文学作品,你会发现:这无关人性,他们的因缘际遇,皆是必然。
刘峰放弃“干部进修”名额,不全是因为他想做“好人,”把名额让给别人,还因为,在那躁动的青春年华里,他留了一颗爱情的私心。谁没有青春过?!那是一种把牢底坐穿也无怨无悔的情愫。如果不是在那特殊的年代,他对林丁丁的表白,多半不会有这么惨的结局。
而林丁丁,对于刘峰的诬陷,也并非是她的人性有多坏。更多的,源于她的“理想主义”。
林丁丁是一个来自大上海的女孩儿,是团里的独唱演员,会弹钢琴,文工团团花,可以用花团锦簇来形容。一个被“美好”堆起来的青春女孩儿,在她的认知里,“活雷锋”刘峰应该是性别模糊的,他是一个善人,是一面墙,一面谁有困难都能靠上去的墙。而当一面谁靠上去都有安全感的墙忽然有了性冲动,有“男女”方面的想法时,这扇墙,它就成了四不像。它不再是墙,他也不是一个男性,他变身肮脏的代名词。
林丁丁可以接受“色色的”摄影干事对她动手动脚,但她不能接受一向以好示人的刘峰有一点瑕疵。甚至,刘峰对她的追求,都是瑕疵。在林丁丁的概念里,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好和坏我都能接受,但我唯独不能接受一个“好坏同存”的共体。
这样黑白分明的观念,正是那个时代对人性不包容的一种典型表现。所以才有后来刘峰的好人形象,直接转变为大家眼中的“坏形象”。
这,是一个时代的通病。在一个人性不被理解、不被包容的年代,年轻人凭敏感迷茫的直觉判断,做了一个决定。在那红色年代,这个直觉,刻画了极深的符号,直接导向了刘峰的命运。
所以我认为,单纯以人性好坏来判定每个角色,是片面的,单薄的,无力的,也失了影片的时代意义。
因为时代决定人性,而人性并不凸显时代。
3、
我最想说的角色,是何小萍。
看《芳华》之前,我曾读过严歌苓文集《有个女孩叫穗子》。
这是一本有明显自传体倾向的文集。围绕萧穗子成长的各年龄段人和事展开。其中一篇《耗子》,描写的也是部队文工团的事。
《芳华》中的何小萍和《耗子》的主人公黄小玫应该是取自同一人物形象。她们有着如出一辙的经历:
被打成右派的生父,幼年随母改嫁,不被继父接受,后抱着人生逆袭的希望进入部队文工团,又不被团友接受,后到部队医院做护士,因立功被封为“英雄”,又因承受不了突然而降的荣誉,疯了,住进了精神病医院。就连胸罩垫海绵,遭大家围攻的细节都一模一样。
不太一样的是,黄小枚的人物形象更为丰满。(相比影片芳华)
黄小枚随母亲改嫁后,“继父其实很少为难她,更不为难自己,始终大大方方地表现他对亲生儿女的深厚偏爱”,一句话,道尽这个倒霉女孩儿的荒凉处境。
而她的母亲呢?永远在一家人里唱红脸、白脸、三花脸。当着继父的面,数落黄小枚:“女孩子怎么长一头野人头发?看见就讨厌!”“少装老实,心里跟你‘右派’老子一样不服得很呢!”
一转眼又总是个凄美的含辛茹苦母亲形象:“心肝啊,知道妈心里最疼你吗?”说着,半杯牛奶或一块奶糖脏物一样塞过来,要她躲起来偷偷吃,别让弟弟妹妹看见。而黄小玫,却发现,母亲以同样的方法给弟妹东西,连嘱咐都一样……
有时她母亲下班,会飞快地从报纸里取出一双继父的皮鞋,擦得锃亮,对继父说:“你看,小玫懂事点了,花一晚上时间给你把皮鞋擦了。”
……
如果说刘峰和林丁丁的结局带有时代色彩,那何小萍和黄小枚的悲惨结局则是家庭直接造成的:缺席的父亲,不接纳的母亲,童年太过贫瘠的爱,让黄小枚、何小萍太珍惜进入文工团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她们以为这是人生命运的逆转,却一不小心,就珍惜得用力过猛——
以至于成大家的笑柄和排挤对象,都来得那么自然而然。
书中和剧中,无论是黄小枚,还是何小萍,她们都努力地证明着自己,她们想让家庭、让同伴、让领导、让荣誉……让世界,接纳自己。因为证明得太努力,以至于都略显悲壮。
最终的结局是:她们在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里仓皇了太久,当英雄的光环罩过来时,她们承受不住,精神失常,疯了……
典型的小人物的悲哀与无奈!在与命运抗争的过程中,她们傻气又执着,最终,生活捧起她们又最终逗败了她们,而她们最大的不幸,不是来源别处,而是来自于不被母亲和家庭的接纳。
没有家庭的认同,她们找不到和世界深层次的链接点,如飞蛾扑火般,所有的证明,早已都写明了幻灭的结局……
4、
而严歌苓这本文集的《奇才》,又从另一面说明了家庭、童年对一个人人生走向的巨大影响。
文工团的首席提琴手,毕奇,极具音乐天赋,13岁被司令员从地方乐团挖了过来。人却一副愚蠢又懦弱的形象。他被漂亮寡母宠成了生活低能儿,却因“低能”成为团里人人照顾和疼爱的对象。
毕奇专注于练琴,生活上,全仰仗战友们的照顾:
女兵替他打扇子、擦汗、端冰镇牛奶;末席提琴老吴把他当儿子一样疼,替他灌暖壶、替他钉棉被、吃他剩的包子皮和肥肉皮,背他行军,为他背站岗出事的责任,照顾他的一切生活需求,甚至给他洗屎裤子;军区首长的两个千金也前方百计宠他:给他送巧克力,麦乳精,接他到自己家里听门德尔松、波拉朗姆,让他在自己家打长途电话,他生病时为他找最好的医生和护士……
就是这样一个毕奇,却在用英语写给母亲的信中:嘲笑、蔑视、看不起一切为他服务的人,称他们愚蠢、庸俗、无天分、无素养、虚度年华,居然还斗胆巴结自己!
而他牢记自己的梦想:考上音乐学院,为“劳改”的父亲出头!
严歌苓用强烈对比的讽刺手法描写了这个音乐天才毕奇的故事。
17岁的毕奇心机深似海,玩弄了所有人。同样的时代,同样的家庭背景,同样的年龄,同样的父亲被打成右派,黄小枚,那个倒霉的姑娘,却在傻里傻气的证明里,走向了人生的另一个极端。
不同之处是,毕奇从来不用去证明自己。在母亲无边的宠爱里,他得到了生命来源之处最有力的支持。母亲给了他存在的力量,他得以和世界建立了更深层次的链接:即使别人都不在乎我,我自己在乎自己,何况,我本身就配得起所有人的供奉!虽然这论调着实有点狂妄。
不经意的童年,截然不同的人生。
童年珍贵,贵在它可以为人生底片增色。而拥有一个无条件爱自己的父母,是人生多么大的一件幸事!
失了爱的童年,人生底色必将苍白,身为人父人母的我们,不要辜负《芳华》这片初心,记得去赋予一个生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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