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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只记得在某个瞬间,你在阳光里笑得很好看,是我相机里最美的风景。
一生只有一个你,而你不喜欢我,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只能祝福你,和你爱的她终成眷属。
以后啊,不要再逗你不喜欢的女生了。
1
我叫林默,你叫李阳。
我沉默,你开朗。
第一次见你时我大一,你大二。
我喜欢拍照,因为照片里的世界,充满着态度与温情。
第一次我的照片里出现你时,时间是下午18:00,我永远记得那个夏天,校园里丁香开的正好,香气四溢的弥漫在整个校园。
你在教室的旁边花园里,给两只新出生的小狗喂奶粉喝。
夕阳的余晖洒在你的肩上,我看着你的眼睛里充满了柔情。手不听使唤的举起相机拍下这一幕。
平生,我鼓起最大的勇气走过去,装作自然的笑着对你说:
“我也很喜欢小狗,但不知道怎么养它,你叫什么名字啊,以后我可以多问问你吗?”
“当然可以啊,小狗很好照顾的。我叫李阳,有什么不懂的,你可以加我qq”
你看着我手里的相机,嘴角上扬,眼底的亮光,充满着我的倒影。
不知道是那一刻,我就不甚走了心。还是后来你问我
“你觉得我帅吗?”
“还凑合吧”
“那我们两个凑合凑合在一块,成不?”
我看着你,欣喜的点了点头。
在你面前,我从来就没有招架之力。
之后,我们以喜欢的名义,做着情侣之间的事情。
我们一起去图书馆,在静悄悄的环境里,你一边看书一边看我。我假装怒气的鼓着腮,大力拍着你的背警告你“认真看书”。刚答应之后,你就又会转过头来,像一个贪吃糖的孩子。
我们还一起去早已种草的餐厅,吃饭聊天,一起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华灯之上,我踮起脚轻咬你的下巴,你笑着的摸我的头。
我们在宿舍熄灯之前,煲电话粥。你深情的给我唱情歌,澄澈的声音伴着梦,我在夜里安然入睡。
还有好多好多……
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平淡无奇的生活里最幸福的时光。我每天都在笑,第一次感受到做别人的女朋友的甜蜜心情,仿佛世界飘满了五彩的泡泡。
初见你时我拍的那张照片,被我小心翼翼藏在我最爱的一本书里。
我像一个醉酒的人,沉浸在你为我打造的桃源中,溺死在幻想的殿堂里。
2
遇到你之前,性格腼腆安静,是我所有的朋友包括亲人对我一致的看法。
的确,我不爱说话,我的潜在意识总会告诉我,说那么多话是浪费口舌,浪费时间的行为。没有几个人会真正在意。有可能人们前一秒说的话,后一秒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什么。
我喜欢的是,把一些文字打在电脑里,它们在我的指尖飞扬,记录在我的生命里最值得回味的事情。
遇到你之后,我好久不更新的动态,每天都会上传新的照片。有你吃饭的,看书的,打篮球的,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照顾小狗的……
各种各样的,有神采奕奕的你,温文尔雅的你,捉弄我时带着痞气的你。
反正,相机的胶卷里全是你。
当时,我前发动态,你后转发。
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我们幸福的甜蜜。我心里也时常默默的在想,我上辈子,真是幸运。
我爱的人,也正好爱我。
可是,后来我才明白,原来的两人相互喜欢,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上辈子我没有拯救银河系,好运的罗曼史也不是真的。
微博上:“他不过随手给了朵花,你却红了脸想用余生做代价。”
用来形容我的自作多情,是最完美的表达。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真的不想喜欢上你。我肯定不会脑子一热的偷拍你,不会装作自然的问你名字,更不会走进那座小花园遇到你。
3
李菲菲是你的异性好朋友,我很早就知道了。
你说你们从高中起就是很好的哥们,她的性格和你很像,所以经常能玩到一起。她是除了我之外你想要保护的第二个女孩。
还在爱情沉沦的女人智商为零,我还在为那个“第一个”的身份心花怒放,还在为你的义气暗暗点赞。
却忽视了,你说起她时,眼底流转的涟涟光华。
如果不是你生日那天,我从卫生间回到ktv的包厢时,听到你们亲密的在一起合唱一首情歌。可能,我永远都不知道。
原来,你喜欢你的所谓“哥们”――李菲菲。
那一刻,我所有的疑惑似乎都能解答了。好多埋藏在记忆里的事情也浮出了水面。
在你对我说,我们俩凑一对,我说“好”的时候,你的笑容一下子从脸上失去的一瞬,原来不是我以为的激动,而是你不可置信的尴尬。
你没想过我喜欢你到满脸的欣喜遮掩不住。所以你对我有着对小狗一样的善良,不忍心拒绝我。
在我几番要求之下,你才答应给我唱情歌。原来不是因为“情歌太伤人”的种种理由,而是,你想唱给的人不是我。
李菲菲和我们不是一个学校,但和你是一个城市。我们才认识3个月,你们认识了三年。
我一下子自嘲的笑了,我说我不喜欢自拍,所以你的空间里除了转发我的照片之外,还有你和她的合照。
high完歌之后,李菲菲和你其它的哥们打完招呼便离开了。我才明白,她和我没说过几句话,说不定是因为讨厌我,喜欢你。
我和你走在路上。你搂着我的肩,脸上带着笑。说着你和李菲菲讲的搞笑段子。
我把眼睛闭着,任风将发丝吹在脸上,满心怆然。
微醺的你没发现我不正常的表情,说不定,你或许还以为,你身边的人是李菲菲。
“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毕竟这穿越山河的箭,刺的都是用情至疾的人 ”
之前看过这段话,只觉得朗朗上口,好听之极。如今,却也感同身受,心服首肯。
4
冷战几天之后,你受不了我的面无表情,说我无理取闹。在我说分手的时候,你愣了一下,大概没有想到我会提出来,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我没有质问你种种,也假装不了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和你在一起。
所以恶人就让我来当吧。
我忘记了我是怎么回到宿舍的,只记得我在床帘里眼睛肿着,哭了好久,直到头疼欲裂,昏睡过去。
梦有多美,醒来就有多痛。
我删光了与你与关的所有说说,想起了以前的我。我们原本的性格就不一样,其实,我和李菲菲差的不是那3年,还有我始终无法与你一样的性格。
你或许不知道,比如第一天见你时,我笑着和你说话的时,心脏像要蹦出来一样。
又比如我和大部门女生不一样,我害怕狗,猫这些小动物,也怕靠近它们。为了你,我试了好久才敢慢慢去触摸它们。
我希望,如果你们互相喜欢,就在一起。
别再去逗你不喜欢的女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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