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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偶像:有幸与你共度光辉岁月

致偶像:有幸与你共度光辉岁月

作者: 晏玉 | 来源:发表于2015-12-19 01:34 被阅读1901次

    《致偶像:有幸与你共度这光辉岁月》

    文/晏玉

    过期杂志里登着太多早逝的青春,路人的嘴里谈论当下流行。没人还会在意那些被遗忘在岁月里的面孔,除了你。

    ——就算你也只是偶尔想起。

    偶像啊,一个提起来就仿佛闪闪发光的词汇。

    他们就好像夜空中被命名过的小行星,高悬在离我们几万光年之外的宇宙,亘久不变地闪着光,只是抬头仰望就足够美好。

    小学的时候家里电视有个点歌频道,有人打电话花钱点歌,不是表白就是送祝福。当时《发如雪》刚刚问世,一夜之间占据点歌台榜首之座,那我第一次接触到周杰伦,从此他成了我第一个偶像,就像所有最难忘怀的初恋。

    后来台湾明星忽然风靡大陆,我们开始听SHE和蔡依林,看『海豚湾恋人』和『王子变青蛙』,更是时常为了周杰伦和潘玮柏到底谁更帅而争得面红耳赤。再后来,韩流蜂拥而至,情书、X-MAN等节目席卷电视频道,我们又开始痴迷思密达国的长腿哥哥。

    十几岁的年纪,恰逢少女心事萌芽,于是那些无可存放的单纯爱慕,全都一股脑儿地托付给了遥不可及的、光芒万丈的偶像们。

    早些年网络科技还远没有如今这么发达,我们对于偶像的了解仅限于海报、杂志、盗版唱片和电视机里偶尔一闪而过的珍贵画面。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就像寻宝游戏,一点点线索就让你惊喜不已,仿佛这座宝藏已经近在咫尺,你一伸手就能摸到它的轮廓。

    偶像们以各种形式存在于杂志、海报、唱片、荧屏以及被美化的想象中,唯独不存在于我们真实且平凡的生活里。

    也许正因为认知贫乏,才让狂热的迷恋愈发势不可挡。

    所以我们总是欢欣鼓舞地吸收一切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关于偶像的消息。我们记住偶像喜欢的颜色季节歌曲电影,对他们的身高体重生日外号倒背如流,甚至知道他们有哪些兄弟姐妹、家里养了几只猫几条狗分别叫什么名字。

    当然啦,我们也会把偶像的理想型印在脑子里,在心底偷偷拿自己作个对比——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了他的谁谁谁,然后嘿嘿笑得像个神经病。

    追星最开始而言对我意味着什么呢,无外乎是占据那点仅有的财产——

    缠着大人买复读机说要学英语,然后偷偷把听力磁带换成流行歌曲;一放学就溜进校门口的书店,用省下来的零花钱买最新杂志;买不起偶像的专辑,就去音像店搜刮盗版光碟,小心翼翼地当宝贝存放起来。

    一首歌反复听上百遍也不腻,歌词背得比课本上的诗词熟练得多,海报挂在墙头、天花板、门背后,大大小小的贴纸出现在一切目之所及的地方,从早上睁眼到入睡,假装有照片就能代替那个人陪在自己身边。我甚至把校牌、饭卡、学生证上的照片也换成了偶像,贴身携带;书包叮叮当当挂着胸针与小卡片,等着有人来问就大肆夸谈一番;我还试图揣摩着他们的样子打扮自己,剪齐耳的男式短发,仿佛这样就能离偶像更近一点,再近一点。

    那时候追星就像打了鸡血,特别豪情万丈并且爱憎分明,我们的眼里容不得非议和质疑,铁骨铮铮的刺儿头一个,谁胆敢来犯就打到你满地找牙。

    还记得以前固执地与人争论,偶像一词太过肤浅,不足以表达这种深刻的喜欢,所以要换个说法,至少也得是“信仰”一类分量举足轻重的词汇。

    还有一些人嘲笑我追星,我上去就是一巴掌:追星这么烂俗的词怎么能套在我身上,你懂什么叫真爱吗,你懂吗?!

    追星族这个群体遭受过多少白眼与误解自是不言说,外人看来就是一群傻子做着疯事儿,大把大把地扔钱扔时间也没得到任何好处,有这心思还不如吃喝玩乐享受生活——偶像养你了还是你上辈子欠他的?

    对此我只能回敬一句:欠谁也没欠你的,我花我的钱,吃你家一颗米了?

    年少轻狂的时候还尤其执着于永恒,仿佛这个词是度量万物的准则,脱口而出时总是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执拗、死倔,喜欢就是喜欢,就要轰轰烈烈绝不服输,一丝一毫的余地都不能留,更不允许背叛与缺席。

    曾经追星时认识一个朋友,特别志趣相投,但凡聊偶像总能滔滔不绝从早说到晚,热情好像永远不会耗尽——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自己喜欢上别人了。

    我震惊到无以复加,仿佛被最亲近的人背叛捅刀。我捂着汩汩冒血的伤口质问她,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一起走到头,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变了心?那些别人有哪里好,值得你搬空满载回忆的旧居,去住进一个空荡荡的新房?

    她回答,成长对我们而言都太残忍了,我偏爱他少年模样,可他不能永远是少年啊。

    后来我拉黑了这个叛徒,道不同不相为谋,慢走不送。

    你看,多么明朗炽烈又骄傲的喜欢啊。

    那时候的我们太容易满足,莽撞又勇敢,不问缘由也不计得失,远远望着一个幻影都恨不得掏心掏肺,哪有空去计较什么得失。

    ——低进尘埃里,也满心欢喜地开出花来。

    可是有爱就免不了欲,渐渐地,渴望与不甘便如影随至。谁甘愿始终做那颗遥远又卑微的尘埃呢,我们的世界随着年龄慢慢增长,野心也变得朝气蓬勃起来。

    “能有半点交集就够了”

    “哪怕只是看你一眼”

    中考结束后我换来一个演唱会当嘉奖,从未出过远门的我,兜里揣着六百块钱就兴冲冲上了火车。那一刻自己仿佛成了披甲执枪的少年英雄,管他什么陌生异乡、长途跋涉,我要策马扬鞭卷沙尘,去见我的心上人。

    后来我无数次回想起那个夜晚,我化身混沌初生的海,而你是开天辟地的光。我在极目远眺的深渊凝望这眩目的光芒,我如获救赎,我热泪盈眶。我是个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呀,没能有幸见过极光焰火,也没看过星辰陨落,可我见到你的刹那,就像漫天星斗齐齐炸成烟花,砰地一声,整个世界都在绚烂的震颤。

    可你终究是要走的,灯亮起来,人潮四散,你我短暂的交汇就如同火花,点燃的瞬间就注定熄灭。那天我坐在椅子上哭了很久,恍惚间明白我们终归是两个世界的人,距离一个星系那么远,你也永远不属于我。

    这就好比一场永无止境的追逐,你就在我目能所及的前方,留一个背影就像留有期翼。我拼命跑呀,追赶呀,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可是一抬头,你还在那个不远不近的地方,笑吟吟的,云淡风轻地望着我。

    即使后来那些年,我为了你学摄影学画画学唱歌跳舞写诗做菜,为你千里迢迢一次次闯入陌生的城池,为你与人争执也对抗过自己的软弱,我用尽全力让自己看起来更优秀也更与你相关,可事实上,这一切都只是自我解救的安慰剂。

    对我而言你是独一无二,可于你而言,我却是被乘以千百万倍的一个大概,像融进大海的一滴水。

    你看见大海并爱它,我就是大海,大海却不是我。

    后来我想,偶像是什么呢,你全心全意地投入感情又能轻而易举地抽身而退,从未靠近更谈不上拥有,爱的真是这个人本身吗?

    有人爱慕皮相,有人贪恋才华,更多的只是痴迷他们所拥有的难企及的幻影。偶像似乎符合一切称之为优秀的定义,符合我们对现实不可得的全部幻想。我们拿偶像来造梦,来满足自己实现不了的理想,我们用偶像填补生命的缺口,以抵挡那些无孔不入的失意与孤独。那么梦醒以后呢,我们又在哪里?

    单薄的年少岁月里,我们需要点什么来充当精神的柱石,可当我们日渐长大,变得足够勇敢坚定,偶像就不再是必需品了。说白了,也只有在最没牵挂的少年时代,我们才会如此纯粹地去喜欢某件事或者某个人,即使我们忙于学业,口袋空空,即使我们一无所有。

    然后他就慢慢的不再那么重要,从光芒万丈的不死主角,从我们的生命里退居幕后,随时有可能淹没在茫茫人海。

    从我意识到这一点到接受它,着实花费了不短的时间。直到所有的念念不忘都成了过往,少年锐意的锋芒也被磨得淡然平和,才发现心里那座城一年年地迎客造屋,早就堆得满满当当了。

    多少风光一时的后援站已经销声匿迹,也听闻许多前辈们都传来结婚生子的喜讯,每个人都将步入自己独有的人生轨道,这是常态。倘若把偶像比作一座巨大的露天剧场,而我们是观众,那么有人入场就有人离席,上演再多悲欢离合,还是挣脱不了散场二字。

    近日和几个朋友小聚时说起当年疯狂追星的时光,感慨自己真是凭着一腔热血就能单枪匹马闯天下,抓着一点点勇气就征战四方,以为自己就是那个天下无敌。谈到那时候干的傻事,个个笑得东倒西歪,一边羞耻一边又感慨自己实在可爱。

    可是落子无悔呀,再过上十年,二十年,我还是会说不后悔。

    我是何其有幸,才能在无知懵懂的少女时代,如此坚定地喜欢过你。

    这世上每个生命都曾在黑暗的长夜里跋涉,也曾经历途中烽烟狼藉与尘埃密布,曾有过深陷晦暗走投无路的绝望时分,可是幸好我有你呀。这一路走来,你始终像高悬在天幕尽头的启明星,昭示前方就有黎明。

    天亮后你是太阳,败退时你是军旗,迷航了你就是灯塔——在我精疲力竭的眼睛里闪烁着微光,指引我无数次挣脱荆棘与泥淖,义无反顾地朝你走来。即使我从来都知道,路的尽头不是你,远走万里我仍然属于大地,我的轨迹牢牢扎根在脚底,和你,其实并无万分之一相遇的概率。

    可我还是要多谢你,多谢你如此精彩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

    也庆幸我恰好与你同行,没辜负这段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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