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叶志在闹铃声中翻身起床,迅速地收拾自己,心里喜洋洋的。
因为今天和喜梅约了去郊游。
叶志和喜梅相识相恋两年了,他们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第一次看见喜梅,叶志就喜欢上了她,听朋友介绍后,叶志惊奇地发现他们竟然是老乡,第二天,叶志就开始给喜梅打电话约会。
喜梅欣然赴约,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后,喜梅答应了做叶志的女朋友。
叶志开心得跳起来,抱着喜梅连续转了八个圈。
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对喜梅好。
喜梅比叶志小两岁,长得很漂亮。
他们老家有条酡河,当地人说,酡河的水酡河的妹,酡妹肤色如酒醉。
一方山水养一方人,喝酡河水长大的妹子走出山村,那模样都是个个百里挑一。
叶志当然不会去深想,他猛一见喜梅就喜欢的原因,其实是浓浓的乡音和乡情。
当他牵着喜梅的手,在朝阳中登上开往城东郊的巴士时,他的心像喝了蜜般的甜沁。
一路上,叶志唧唧呱呱地和喜梅说话,喜梅却意兴阑珊,闷闷地似乎有着心事。
“你怎么啦?”叶志终于发现了喜梅的不对劲,问她。
“没什么,昨晚加班有点累。”喜梅显得精神不济。
叶志不再说话,抬手去揽喜梅的肩靠向自己的怀里,想像往常一样的让喜梅靠着自己休息一会儿。
以往,只要是喜梅累了,叶志就会揽过她的头,让她靠上自己胸膛,安静地守护着她。
喜梅的身子僵了下,而后顺从的将头靠在叶志的怀里,静静地闭上眼睛。
叶志感受到了喜梅的异样,他双眼盯着窗外,眼神空濛。
窗外的景色如镜头般向后倒,叶志脑海的风景也如镜头般的往后倒。
叶志在申通公司做快递员,喜梅在酒店做客房领班,叶志工作不轻松,喜梅工作三班倒,两人工作的地点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坐地铁要半小时,平常,只有在休息的时候两人才能见上面,并且,两人的休息时间都是不固定的。
曾经两人想过换一个离得近一点的工作,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恋爱两年,他一直还在帮人送快递,喜梅从服务员升到了领班。
叶志想要给喜梅更好的,但在这个远离故土千里的陌生城市,他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助。
他真的很喜欢喜梅。
他们坐的最早的一班车来的郊外。
下了车,叶志牵着喜梅的手登上了一座山头,太阳还没露头,露珠在草叶上闪光,叶志的心却像眼前升腾盘旋着的晨雾。
叶志以前和同事们来过这儿一次,那次公司搞活动,他们在山下的农家乐耍了一整天,叶志和同事大伟来这山头坐了两小时,他非常喜欢这座山,坐在山头远眺,让他想起了家乡熟悉的山水。公司活动结束回去后,他向喜梅绘声绘色的描绘了自己见到的风景,并答应带喜梅来这座山上看日出。
晨风吹拂着他俩的衣衫,东方的天空朝霞灿烂,红彤彤的太阳开始沐浴而出。
“喜梅,像不像家乡的早晨?”
“像,但家乡的雾没这么重。”
是没这么重,叶志在心里说,家乡的雾比这轻得多了,轻薄缭绕还带着甜味。
“喜梅,我......”叶志摩挲着口袋里的小盒子,欲言又止。
半个月前,他就买了这枚金戒指,昨天晚上,他兴奋了一个晚上,想像着今天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用什么语言来给喜梅戴上这枚戒指,但是,现在,他却犹豫了。
给喜梅戴上戒指后呢,自己还能给她什么?
他缩回了手。
日出似乎是一眨眼的事,叶志和喜梅都来不及细细的观看,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
“叶志,”这回换喜梅先开口说话,“我......”
叶志安静地瞧着她,等着下文。
喜梅停了半晌,窸窣着从包里掏出一物,慢慢地举到叶志面前。
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小的红色的盒子。
“有人送了我这个。”喜梅不看叶志的眼睛。
叶志瞧着喜梅手中的那一方小小的艳红,感觉心被烙烧得红艳艳的疼。
“你...喜欢他吗?”好半天,叶志问。
“他是我们酒店餐饮部西餐厨师长,他...对我很好。”
酒店厨师长,可比自己要强多了。叶志心里说。
喜梅手里的红盒子刺痛了叶志的眼睛,他撇过了头。
喜梅先走了,山下不远处有车站,叶志将她送上车,自己返身回到山上。
叶志的身影在喜梅的眼中逐渐模糊,终于,她的眼泪下来了。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没有了,叶志孤零零地坐在山头,任山风一遍遍地将头发吹乱。
不知坐了多久,他朝山下走去。
他沿着马路朝回城的方向走,他不想坐车,他只想走一走。
起风了,天上的云也加厚了。
叶志在路上走着,一辆一辆的卡车、摩托车、小汽车从他身旁驰过,扬起一道又一道的灰尘。
叶志的脸上也布满了灰尘。
不知走了多久,一滴冰凉的雨水落到了他的鼻梁上,他抬头看了看天,天上灰沉沉的。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噼啪噼啪,如豆的雨点砸了下来。
下吧!来吧!他继续朝前走。
一辆巴士在他的前方停住了,巴士上下来一位挑着担的老汉。
雨水很快地将老汉的衣服打湿了。
马路了,一前一后地走着挑着担的老汉和叶志。
忽然,乓的一声响,老汉摔了,肩上的担子滚到了路边的沟里。
叶志走上前去,扶起了老汉,拾起了翻落沟里的担子,原来是半挑豆腐。
“谢谢你,小伙子,”老人向叶志道谢,话语带着浓重的乡音。
叶志从老汉口中听到了乡音,又是一位萍水相逢的家乡人。
叶志将老人的担子移到了自己肩上,有老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
老人感觉到了他的闷闷不乐,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
通过和老人聊天,才知道老人家夫妻二人刚刚来这里不到一个月,在老家是做豆腐的,到这里后也做起了老本行,每天给前面的家家乐送豆腐,因为他们的豆腐做得好,很得客人喜欢,农家乐的老板要他们长期供应。
话不多时来到了一座房子前,老汉招呼叶志进去,说他们和三户人家合租了这一座房子,因为是城郊,房价比城里便宜多了。
叶志看看自己满鞋的泥巴,在路边上折了一根树枝刮起来,又到房子边的水井旁打水冲洗后方才进屋。
“婆婆子,找两身干净衣服来。”老汉吩咐自己的老婆子。
叶志满怀感激地换好老汉递过来的衣服,坐在矮凳上出神。
“年轻人,喝一碗吧,怯怯寒。”老婆婆递过来一碗姜汤水。
喝了姜汤水,叶志仿佛才回过神来。
他掏出手机,屏幕上显示已经是中午12:10,原来,一个上午已经过去了。
老汉招呼他坐到桌边吃中饭。
看着桌上煎得焦黄的嫩嫩的豆腐,闻着飘进鼻孔的浓浓的香气,叶志忽然感到很饿。
“年轻人,我看出来了,你心里不痛快,但日子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跌倒了再爬起来就是了。”老汉边吃饭边对他说。
叶志本来大口大口地吞咽着饭菜,听到老人家这么一说,忽然喉头发哽,眼眶红了。
“老头子不知你遇到了什么事,但只要自己肯努力,都是会越来越好的。”
老人说起了自己的家事,说他的大儿子和大儿媳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双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一个几岁的孙女,当时他们难过得不行,但日子还是要过,小孙女要人照顾,他们便学会了做豆腐,这一做就是十多年。
叶志听着老人的絮叨,想着自己的心事,一顿饭的时间很快过去。
下午雨停了,叶志千恩万谢地告别老人,回到了公司。
叶志与喜梅再没有联系。
两个月后,叶志再次去东郊的山头看日出,回来的时候,想起老汉,便提前下了车,拐到老汉家里去探望,想着自己空着双手没带一点东西,便想待会儿给点钱给老人家意思意思。
在门口就闻到了豆腐香,叶志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年轻人,你来了。”在灶间忙活的老汉看到叶志热情的打招呼。
“老爷子好。”
“快进来坐,等会一起吃饭吧。”老人眉开眼笑。
叶志看了看桌上已经摆了四、五个菜。
“老爷子,来客了?”
“我孙女来了。”
“爷爷,谁来了?”一声清亮的声音传来,伴着一阵男女欢笑声,两人从屋里相拥着出来。
叶志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喜......梅!”叶志有点结巴。
“是......你!”喜梅也愣住了。
空气仿佛凝固了。
那顿饭吃得气氛尴尬。
半年后,就在叶志准备去物流公司上班的前一天晚上,喜梅敲开了他的门。
她提着一个保温盒,进到屋后,她将保温盒拿出来,一碗香喷喷的煎得焦黄的豆腐摆到了叶志的面前。
“爷爷说你好久没去看他了,这是他给你做的。”喜梅不看他的眼睛。
喜梅瘦了,憔悴了。
“你,还好吧?”
“他,喜欢上了别人。”
叶志拿出筷子,一言不发地夹起豆腐吃起来。
爷爷的豆腐还是那么好吃。
“我该走了,”她站起身,将他洗好的碗放入保温盒。
他送她到门口,看着夜色中被路灯光拉长的她的身影,他伸手捶了下自己的胸口。
“等等!”他冲她喊。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他走到她面前,站定,伸出手,很自然地揽住她的肩,将她的头靠上自己的胸膛。
作者:水·沐,一个喜欢文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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