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和我在北京路走一走
高三时,我一直对北京抱有某种执念。再不济,也不要留在广东。为此,我妈特意在去年冬天给我买了一件大棉衣,长至小腿肚。然而万事俱备,可惜的是,我就像世界杯下半场带球过人的梅西,疲软地踢了临门一脚。那去不成北京,就去北京路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日子总得接着过吧。至于大棉衣,每年拿出来穿几天,以后总有机会。
我和B约好在公园前的E出口见面。B是我的好友,现在在另一个校区。领完毕业证后我们没有见过,见面后却仍旧可以像以前一样手挽着手,说当时内心毫无波澜是假的。年岁渐长,越明白拥有一段舒适关系的幸运,可以持久的就继续成为彼此的光,而能够挽回的都要学会勇敢地去挽回。
出行前我特意做过功课,有人说北京路的商业化越来越严重。然而对于异乡人的我来说,我看到的北京路,真实可触。而旧时的北京路再好,于我而言都只能依靠想象。故地重游者自有多愁善感的底气,而谁说初来乍到的人就非要不快乐。于是俨然游客模样,打卡早早收藏的地点,找各种角度拍好看的照片,去看起来还不错的餐馆觅食,然后四处游荡。
每一座城市,总是书店和图书馆最令我舒适。广州的书店数量排名全国第四,而北京路作为广州城区的中心地带,自然少不了大大小小的书店聚集。那天我们逛了三家书店和一个主题店。而买下的老广州明信片,几天前才匆匆动笔,雨天投进了路边的邮筒里,静候佳音。
在陌生的街头,是可以大张旗鼓想心事和肆无忌惮想家的。
秋分傍晚的北京路都是夏天芒果,冰奶茶,冰淇淋的味道,似乎是对即将暗下来的世界万分雀跃。人并不是很多,尽兴离去与方才到来的人们在十字路口面对面等着绿灯。我喜欢城市的十字路口,越是繁忙越喜欢。在人潮穿行中,满足的不仅是偶像剧一样擦肩而过的少女戏码,还因为在这样的“拥挤”中更能凸显个体的差异。差异生出意义。
傍晚我和B依旧在公园前站分开,她其实并不清楚如何回学校。再三交代后,我们挥手道别。后来路痴的她走不出广州火车站,晚上九点半在派出所门口等着舍友来接。边等边用仅剩的手机电量给我发微信说:“好想回S市,她不喜欢广州。苹果自带的导航一点都不管用。”
那天晚上月色很好。没心没肺的我终于有的那点儿想家的念头被温柔的月光照得无处可藏。月亮说,它什么都知道。
而第二次逛北京路则是更靠近一点。
虽然间隔时间不长,我也算故地重游了,所以充当了一回导游。那天风很大,同行的女孩穿了一件酒红色的外套,而我依旧穿着短袖上衣。但是没过多久,太阳便逼得她把衣服绑在腰际。
书里北京的秋天来得清醒又固执,而广州总是这样慢慢的,要在一些时刻才会不经意察觉。去上早课时低头匆匆走过的那条路,某一天抬起头发现树叶悄悄变红;和友人同行时,踩到落叶后发出“咔嚓”的脆响;或是每天的风都攒起来一点,然后在某个早晨推开阳台门后被冷得退了回来。
我们咬着蜜桃乌龙甜筒坐在麦当劳里说“天气转凉了”。总之一整个下午都是一些没什么深刻意义的事,但就像木心先生说的“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无意义的事堆叠出生活的本来面目。
秋天,快乐最好,不快乐也罢,和我在北京路走一走。
至于冬天,就在最冷的那天穿上棉衣再去一次北京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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