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公众号再次推送了一位初中生写的作文《愿你》,是写给自己的一封信。这篇早已轰透网络的文章,一个月前已经浏览,如今细细品读,更觉美好。
记起二十岁时曾用十年后的身份写给十年后的一个朋友一封信,和这小姑娘的文笔、思想相比确实自愧不如,充其量顶多也就是感动感动自己,勾起一些对过往的回忆。
记得那一天,我和好友童去市中心的书店看了一天书,傍晚出来时,已是大雨倾盆,出租车呼啸而过,路上行人寥寥。我和她站在书店门口对着大雨各自啃完了一个苹果。这会儿注定是打不到车了,恐怕连雨伞也挡不住这大雨的势头。
索性,我径直走到大雨中,转身对她说:走吧。她啪地一声把手中拿着的我们仅有的一把伞扔进包里,冲进大雨中,我们一起在大雨中往学校走去。那时候,那个城市的排水系统确实不太完善,没多久,街道上就出现了一片片小海洋,积水没过小腿。我们都觉得曾经《流星花园》里那个不脱鞋、不挽裤腿径直走进水池中帮杉菜找项链的花泽类帅到令人发指。现在自己也能这样洒脱、帅气一把,心里还是挺激动的。童说:我们约定,十年后还要在雨夜里再这样疯狂一次。我说:我是不打算恋爱结婚的,我一个人,自己说了算,你行吗?她说:就算抛夫弃子也要再来一次。第二天,我就趁热打铁在博客上写了一篇《十年后的我写给十年后的童》,纪念青春岁月里的一次放纵、一次约定。
是的,那个时候的我笃定一辈子不恋爱不结婚,如今却也有了世上最好的老公。那个时候的我们从没想过分离,如今却也天各一方,各自安好。
当我过完二十九岁生日,踏上三十岁的旅程时,我突然仿佛又看到当年二十岁的自己,二十岁的我们。对未来充满无限美好的想象,对友谊坚定不移,同样都觉得三十岁无比遥远,遥远到甚至都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站在三十岁的路口,才觉得十年时间恍然一梦,才明白无限美好的想象终归平淡,才发现我们虽然拥有少数人的温暖幸福,却终会成为大多数,才了解有些事早点经历也是一种福气,至少还有修正甚至重来的机会,才知道时间虽然在我们心里留下了无法抹灭的记忆,却从不曾等待任何人,我们虽然在彼此心里,却越来越少参与各自的生活。
如果这就是成长,我接受。同时无比怀念曾经的自己、曾经的我们。于是,在叩响三十岁大门的前一刻,我提笔给当年的自己写了一封信。信发出,我们的下一个时代就开始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