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那年夏天的流星雨
真是个怪人,大概以为进的是盘丝洞,被妖精缠上了,吓得不敢多停留一会儿。
林晓敏从外面回来,脸上挂着不自在。自己哭闹着爱上的人,并不爱自己,本身让这个骄傲的姑娘受打击,现在她这么莽撞,又让她在父母面前很没面子。
林基业两口子这些日子一直被女儿的事儿挠着心,女儿大了,第一次喜欢的男生,两口子都好奇得要命。她看上的人却始终毫无动静,眼看女儿在他们面前越来越安静。突然就说人已经来了家里,却不能见面,因为父亲和那个人都喝醉了。好不容易等到今天早晨,想看看到底什么样子,人却像受惊的兔子似的飞蹿了。看这情形,明白了,用不着再操心了。
他打趣女儿,“那小子跑了,你怎么不追过去?”
林晓敏在外面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在家里,爸爸是权威。
她嘴巴闭得紧紧,不说一个字。
林母笑道,“这下死心吧!他留城这事,你爸不用再去忙活了。你以为办什么事都那么容易!政府机关都咱们家的?让别人知道你爸给完全不相干的人托关系找门路,人家不笑掉咱家大牙。都什么事儿啊!”
林晓敏不疯不傻,不能不承认这些成人世界的道理,她不懂,不能理解,却有不能随便撼动的力量。她眉飞色舞的劲儿不见了,臊眉耷眼,默默吃饭。唉,乔力知道这些,会不会觉得自己耍了他?
街上已经车水马龙,上班上学的从他身边急匆匆来来去去。看天光,大概将近七点左右了。乔力努力回想昨晚的事儿。想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脑壳胀痛又混乱。
走过好滋味餐馆,餐馆门窗紧闭,还不到营业时间。他围着餐馆外墙找了一圈,哪里有他自行车的踪影。没有。
这都是什么荒唐事儿。
昨晚不过是跟一群不靠谱的人吃了一顿不靠谱的饭,又不靠谱的灌了三瓶啤酒。事情就失去了掌控。跟他一起喝酒的人不知道去了哪里。他自己在林晓敏家的床上醒来。现在他骑了三年的破自行车,不知道又去谁屁股下面呻吟着了。
他不敢去细想,慌里慌张从林家出来这事到底算不算靠谱。人家没买,自己也没卖,自己倒搞得像要遭人强奸的贞洁烈女,傻,矫情。
真是乡下来的土老帽儿!
对,他读了几年书,可骨子里照旧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这身份已经融进他的骨血,怎么洗也洗不去,刻在血细胞壁上,清清楚楚。
他自己嘲笑自己,寒酸,小家子气,自私,上不得台盘,烂泥扶不上墙。
现在又大烟鬼似的,蓬头垢面,失魂落魄站在大街上。算什么东西啊!
他恶心自己。
也算彻底认清了自己的现实。人们说的音乐天赋,他也许多少有点,钢琴弹得也勉强过得去,可说到底不过是三脚猫功夫。他只是运气好,得了一个好胎胚,可窑炉子烧到一半停了,他被拿出来当器具用,再怎么好也就是个半拉子。他成不了什么名什么家。
命运太捉弄人。音乐天赋这种神圣的东西干嘛要放在他一个乡下泥腿小子身上。异于常人的耳朵和灵魂,却安在一具俗陋不堪的躯壳上,再摁上一个应该在泥里土里老老实实受苦受累的出身。
墨水河从桥底下奔流,热烈又急切,奏出单纯清脆的琶音和轻柔的和弦。他像个早晨起来悠闲自在,四处欣赏风景的人,眺望这条墨水河,心内却陷入前所未有的凄惶,潦草。
河流是个奇怪的东西。从河底两边密密层层的水草中间淌开一条路,奔流而去,不管不顾,蛮有把握的尽管流下去。丝毫不因为担心会流尽最后一滴水,克制自己。它漫过石头,趟过坑坑洼洼,拉扯着水草,携裹着泥沙,吃水果的人们向它扔过去的果皮果核,大人小孩子对它站着尿的尿,牲畜伸着嘴巴啜饮,它内容丰富了,可它像是牵挂着一个放不下的梦,日夜兼程,要赶到它想去的地方。
他第一次在早晨打量这个县城,打量这条母亲河。
桥头那个穿环卫服的老头,干了一早晨活,把垃圾车放在桥边,蹲着慢慢吸一支烟。他脸上黝黑,满脸皱纹里藏着的不知是污垢还是太阳晒伤的裂纹,他享受一支烟的快乐,望着静静的流水出神。
一对母女从桥对面走过来,孩子背着狗熊图案的小书包哭哭啼啼,脸腮上挂着泪儿,大概不是还没睡醒就是不想去上幼儿园。母亲挽着发髻,额发蓬松,穿着看起来很舒服的黑色软底皮鞋,穿着西装套裙,像哪个商店里彬彬有礼的女服务员,过着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
河岸垂杨柳依依,林荫路上好几个老头老太太,正在晨练。鹤发童颜,神态自若,在打太极拳,打几招停下来,互相切磋招式。他们来自附近小区,他们的一生也许曾经历尽沧桑,费尽周折,现在安享轻松悠闲的晚年。人生无憾,夕阳无限好。
这些路上匆匆忙忙的行人好似都没有什么烦恼,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人们的生活离音乐的世界很远,生活不那么需要音乐,音乐只是人们生活里可有可无的东西。
四个多周的实习,他连钢琴都没摸过。曾石南小学不要说有没有钢琴,连唯一一架脚踏风琴也跟拉破风箱似的,只喘气不出音儿。实习四个周,他只教了三年级小学生识简谱,好几节课了还唱不准音。学校里和学校里的学生也不是那么需要音乐,音乐课也是可有可无的课。哪个任课老师需要补课,就可以让他把音乐课让出来,随意支配。
他体内那条暗河呢,好似在日复一日的实习生活里,不知不觉已经消失了。没什么触动到它,也没有谁真正需要它,他再也没感觉到它的暗流涌动。
县城的生活跟他很快就要擦肩而过。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回到乡下中学或某个小学去,他跟音乐世界的交际,越发会像地球离火星那么遥远了。说不定从此要完全放下音乐,去教语文的生字词,去讲数学的方程式,甚至去教英语的ABCD。
这就是他必需面临的现实。他会跟大街上所有奔忙着的饮食男女一样,蝇营狗苟,朝七晚五,那点音乐的魂魄早晚湮没于柴米油盐,成为涸辙之鲋,然后饥渴而死。
托关系,想办法留在城里,恶俗了点,却不能不承认是个可以抓得住的机会。人生本来就剧情狗血,何妨再多狗血一些。李昆山削尖脑袋想挤进城里来,可今天早晨,自己傻不愣登的,又把送上门来的机会甩手扔了。
说完全不在乎是假的。如果谁都能有唾手可得的机会,傻子才会听天由命。他原先满脑门子听天由命的想法,不过是因为别无选择,才自欺欺人,破罐子破摔。
他为昨晚的不靠谱付出了一辆破自行车的代价,以后得靠两条腿走路了。为得到人人垂涎的留城机会,他还得交出更像样的东西,比如爱情......比如婚姻......,那他要靠什么走下去,靠音乐?对,只有靠这个,他才能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理直气壮。
坏念头像不断从桥南边跑到桥北边的流水,源源不断在他脑子里跳跃着前进。他被恶念缠着,犹如身陷沼泽,腿脚被泥泞拖住,两手下意识狠抓着桥栏杆。
不难想象,于蓝准会流着泪,骂她打他唾他,伤心欲绝。他从此只能偷偷怀着遗憾,靠那些留在青春里的美好回忆,填补他胸膛里的血口子。也许有一天,于蓝和他,伤痕慢慢结痂,各自都长成带着永久疤痕的老树,面目全非,身材臃肿,只有那醒目的瘢疤,成为他们彼此一眼就认得出来的印记。
他昏头昏脑做着恶梦,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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